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个人脸上露出极力掩饰过的同情,连忙跟林奶奶和林笙道了别,互相拉扯着“有多远滚多远”了。
不过有一个少年没走,他叫孙武新,算是跟林笙最好的一个兄弟。说是兄弟也算不上,因为虽然两人同龄,但是林笙一直是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家境良好,性格有些懦弱的孙武新其实更应该跟其他人一样,算是林笙罩着的小弟。
“你怎么不跟他们去?”林笙问道。
“我不去了,没意思……”孙武新从林奶奶手里抢过纸袋,咧嘴笑着说:“奶奶我帮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回到爆米花锅上了,他一边说道:“奶奶,你先回去吧,小新跟我在这儿就行,杨杨估计放学了,看他自己在家害怕。”
林奶奶本不想走,但是想到家里还有个小不点。就犹豫的看了一眼孙武新。
孙武新连忙保证:“林奶奶,我不喜欢吃爆米花。”
林奶奶有点不好意思,恼羞成怒的轻声斥道:“谁还差你那一口吃的?你喜欢吃就吃,我是想问问你能陪笙笙呆到几点,人多了他自己忙不过来。”
“我几点都行,不回家都成。”孙武新笑嘻嘻的说道。
林奶奶走后,林笙做爆米花,孙武新就帮他收钱,把有人要买的装袋。
盛夏的傍晚七点多钟,天还没黑透,广场上渐渐围上来吃完晚饭散步遛弯的人们,林笙的生意也火的不得了。孙武新在旁边给他装袋,手忙脚乱的。
快到八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光了。林笙对正眼睛发亮数着钱的孙武新说道:“走啊,跟我去电影院那头看看,把这些卖没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南朝穿书了,但他心情复杂。在这本充斥着万人迷修罗场的狗血乱炖小说里,他居然是下场最为凄惨的炮灰攻一号。故事中的主角受家境贫寒,心性薄凉又生得精致漂亮,眼尾那点如墨泪痣分外勾人。他利用着身边环绕的优质攻们,一路向上攀爬,逐渐成为被A市各种大佬放在心尖儿上争抢的人物,勾勾手指便能肆意搅动风云。而炮灰攻一号,就是最初那个心怀怜悯将主角受领回家,让他有机会接触各路大佬的头号冤种!贺南朝我跑还不行吗?我拔腿就跑!为了避免被渣受骗身骗心骗感情,陷入正攻们的争风吃醋修罗场贺南朝打起领带谁也不爱,继续当他的平平无奇富二代。可是为什么,主角受看向他的眼神,却越来越不对劲了?沈央,A市首富家的矜贵小少爷。性别男,爱好男,由于太有钱不敢找对象,只好一心扑在事业上。他最近发现,贺家的那个草包二代,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不,不仅是不太一样,更像是摔坏了脑子!贺南朝你别乱花钱,这顿饭我请。沈央?贺南朝冬天家里冷不冷?要不我给你买床蚕丝被。沈央??贺南朝那是你的第几号男朋友?看上去不好惹啊,我先溜了!沈央???食用指南受追攻,攻宠受是的,攻穿错书了阳光温暖大帅哥攻x找不到对象的美人受1v1,he,纯甜口...
嘿,听说过「听说」吗?「欸,你听说了吗」「我听说他」「听说」「有没有听说过」「以前就听说」杨筱宁看得见谣言的真面目,她试图阻止,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
与君相离别,不知几经年向诗余沈修景结局番外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云深归浅又一力作,我跟小叔心照不宣的谈了八年。在我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却听见他跟朋友谈笑风生。那可是大哥的女儿,你还能同床共枕八年,胆子可真大。既然跟青青订了婚,那就想个办法吧,被大哥知道,你很难收场。一直没说话的人,终于淡薄的开了口,急什么?青青不是还没回国么。沈修景,你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我忍住哭腔的给我爸打了电话。爸,傅家的婚事我同意了。只是没想到,我跟小叔的婚礼是同一天。在跟婶婶互换手捧花的时候,小叔却意外慌了神。1顾家的婚事,爸爸帮你爸,我嫁。这次,换我爸愣住。这件事家里已经提过三次。可每一次都被我无情的拒绝。正是每一次的果决,让我爸觉得事情没有任何的余地。在我爸准备放弃的时候。谁能想到,我竟然答应了。我爸沉默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