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租的房子之前退了,时城这些年微薄的积蓄全部耗尽在医院的账单上,从夏清那借的十万块,还了些债,办了后事,剩下的七万五,他一次性又打回到夏清卡上。为了这事儿,夏清跟他生了一上午的气,不说话。于是,时城妥协,没有再租房,没有住打工的饭店,也没有跟学校申请宿舍,而是搬到了夏清那里。
反正满打满算也就还剩下一个月,无谓折腾。
但也仅仅只有这一点点妥协,夏清算是彻底认清这块石头了,他认定的事,一百头牛也拉不回来。
比如,夏清觉得最后一个月,应该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复习冲刺上边,可时城却早早定好了目标学校和专业,跟夏清考同一个城市,专业就业率高,只要满足这两条就可以。他现在的分数,够用。而生活费和欠债是摆在眼前最实际的问题,所以他该打工还是要打工。
再比如,夏清晚上学到头昏脑涨的时候,就喜欢躺在他腿上天马行空地规划,考完了到底是先去川藏还是出国。
“都行。”这时候,时城往往在一边看书,一边对付夏清作乱的手。
夏清把爪子伸到时城的腹肌上,捏捏戳戳地还不够,趁人不注意往违规的地方摸挲。
时城捉住他的小爪子,又纵容地放回到腹肌上。一个屡教不改,一个八风不动。
“你想去哪?”夏清追问。
“我先去首都租房子,等你。”时城永远都是这一个回答,无论夏清卖萌、卖惨、撒娇,还是勾引。
夏清偶尔会觉得泄气,但通常不超过三秒。因为,现在已经很好了,一切都在向理想中的方向发展,未来生活紧紧掌握在手里。他非常知足,简直别无所求。
但这份心无挂碍轻松上阵的心态是建立在一定的愧疚感之上的,夏清不知道怎么地,经常性地就会记起在逼仄的群居房里,那个大哥说过的话。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时城如今的自由,的确是李春梅去世的结果。尤其是在他收拾他们两个一模一样的两条围巾的时候,他猜测,李春梅是看出些端倪的,于是他就更心虚了。
即便时城承认过喜欢男人,甚至说对他是一见钟情,但夏清并不傻,他分得清哪些是宽慰他的话。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过后,他两个成绩稳定,心里最后一块石头基本落地。
晚上时城临时接了个替班的工作,夏清摸黑偷偷买了几道纸,在外边找了个背阴的地方烧起来,絮絮叨叨。
好巧不巧,时城提前回来,把他堵了个正着。
“你都听见了?”夏清低眉顺眼地跟在时城后边上楼,小心翼翼地回想,其实他也没说什么,就是请李春梅保佑时城之类的。
回到家,时城把夏清按坐在沙发上。这一路,他都在反省,自己霸道沉默的性格缺陷到底给夏清带来了多少误解与负担,他以后应该尽量改一改。
“夏清,”他有些不习惯地解释,“没有必要。”
“啊?”夏清蔫不拉几,“我知道了。”
时城苦恼地挠了下后脑勺,“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时城轻轻捧起夏清的脸,用弯起的指骨蹭掉小花猫沾上的污渍。然后,他认真地盯着夏清的眼睛,直白道,“十五岁之前,我没怎么见过她,说是陌生人可能有点夸张,但比起来,我对李春梅的熟悉程度大概不如金凤她妈。”
“你和金凤他妈很熟?”夏清眨了眨被烟尘熏红了的眼睛。
时城差点儿被他气笑了,无可奈何道:“不熟。”
夏清抿唇,“我错了,我不打断你。”
“她发病回来之后,没有强迫我赚钱给她治病,但是她求我替那个男人还债。”时城总结得非常简短,“我不欠她的。”
夏清张了张嘴,又阖上,半晌,“我知道了。”
如果其他人听到时城对他们的母子关系这样下结论,一定会想当然地认为他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可夏清一清二楚,时城在冷酷的语言背后,都付出了些什么。该他做的,不该他做的,他能做到的,做不到的……他全部都不计代价地尽力而为努力过了。
是以,他的这句不亏欠,理直气壮。
时城拍了拍夏清的脑袋,“以后有什么心事直接问我,别自己想东想西地瞎琢磨。”
夏清一歪头,“什么都可以问吗?”
“可以。”
“有要求就提?”
“当然。”
夏清往前凑了几寸,他坐着,时城蹲着,他把脑袋蹭在人家颈侧,“时城,我想跟你做点事。”
时城被他弄得发痒,“什么事?”
“就是,”夏清作恶地舔了一下时城的耳尖,人家还没怎么地,他自己先羞得抬不起头。但还是硬着头皮,闷声把话说完,“就是只有你和我才能做的事。”
时城默然半晌,就在夏清以为又要泡汤了的时候,他问,“考完试行不行?”
夏清摇头,“我不想等了。”他小声嘀咕,“你成年了。”时城是四月初的生日,今年的那一天,他们只是通了个电话。
时城沉吟许久,“好。”
当然,为了避免意外,他们没有做到最后那一步,但其他夏清想要感受的,时城全都倾其所有地给了。虽然这位大言不惭的小作精实在不抗折腾,没怎么地就感冒发烧了,但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肉眼可见地心满意足。
时城觉得也值了。
他即便并不是很理解夏清那些不安全感的来源,但对方需要的,只要不违反他做人的底线,没有什么不能配合的。这件事,原本就在水到渠成的计划中。他认定一个人就做了一辈子的打算,之前是怕自己没法离开这里,才给夏清留了后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南朝穿书了,但他心情复杂。在这本充斥着万人迷修罗场的狗血乱炖小说里,他居然是下场最为凄惨的炮灰攻一号。故事中的主角受家境贫寒,心性薄凉又生得精致漂亮,眼尾那点如墨泪痣分外勾人。他利用着身边环绕的优质攻们,一路向上攀爬,逐渐成为被A市各种大佬放在心尖儿上争抢的人物,勾勾手指便能肆意搅动风云。而炮灰攻一号,就是最初那个心怀怜悯将主角受领回家,让他有机会接触各路大佬的头号冤种!贺南朝我跑还不行吗?我拔腿就跑!为了避免被渣受骗身骗心骗感情,陷入正攻们的争风吃醋修罗场贺南朝打起领带谁也不爱,继续当他的平平无奇富二代。可是为什么,主角受看向他的眼神,却越来越不对劲了?沈央,A市首富家的矜贵小少爷。性别男,爱好男,由于太有钱不敢找对象,只好一心扑在事业上。他最近发现,贺家的那个草包二代,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不,不仅是不太一样,更像是摔坏了脑子!贺南朝你别乱花钱,这顿饭我请。沈央?贺南朝冬天家里冷不冷?要不我给你买床蚕丝被。沈央??贺南朝那是你的第几号男朋友?看上去不好惹啊,我先溜了!沈央???食用指南受追攻,攻宠受是的,攻穿错书了阳光温暖大帅哥攻x找不到对象的美人受1v1,he,纯甜口...
嘿,听说过「听说」吗?「欸,你听说了吗」「我听说他」「听说」「有没有听说过」「以前就听说」杨筱宁看得见谣言的真面目,她试图阻止,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
与君相离别,不知几经年向诗余沈修景结局番外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云深归浅又一力作,我跟小叔心照不宣的谈了八年。在我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却听见他跟朋友谈笑风生。那可是大哥的女儿,你还能同床共枕八年,胆子可真大。既然跟青青订了婚,那就想个办法吧,被大哥知道,你很难收场。一直没说话的人,终于淡薄的开了口,急什么?青青不是还没回国么。沈修景,你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我忍住哭腔的给我爸打了电话。爸,傅家的婚事我同意了。只是没想到,我跟小叔的婚礼是同一天。在跟婶婶互换手捧花的时候,小叔却意外慌了神。1顾家的婚事,爸爸帮你爸,我嫁。这次,换我爸愣住。这件事家里已经提过三次。可每一次都被我无情的拒绝。正是每一次的果决,让我爸觉得事情没有任何的余地。在我爸准备放弃的时候。谁能想到,我竟然答应了。我爸沉默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