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德隔壁的同事萨曼莎一直到下班都十分激动。
回家路上,萨曼莎还在给朋友发信息。
萨曼莎:亲爱的我嗑到真的了!
萨曼莎:好险好险我差点就嗑错了。
萨曼莎:咦?树下怎么有一只漂亮的黑白小猫?
萨曼莎:好可爱!我带你回家吧!
————————
是夜。
“好久不见,罗德。”
“我们上午才见过,萨曼莎。”
“看来你是特意在这里等我的?”猫咪仰起脑袋,两只耳朵下拉抖了一抖。
“我知道你还有话要和我说。”青年将脸上的面具移开,露出一张俊秀的面容,他蹲下身与猫咪平视,“我们已经认识五年了,足够培养出一点默契。”
“五年了吗?时间过得真快啊。”黑白花猫舔舔爪子,“那个初入后室的菜鸟被我抓得满脸花狼狈逃窜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呢……流浪者罗德。”
“以人类的尺度来看,五年可是很久以前了。”罗德笑了笑,“短短几年间发生了很多事,不是吗?我改变了,你也是。”
“我?我改变了吗?”萨曼莎歪歪脑袋,“也许我只是认清了现实,哪怕是扫兴客都能被轻轻松松地抹除掉,那我又能快活多久?我不知道那柄达摩克里斯之剑会在什么时候落下,只是……唇亡齿寒罢了。”
“但你想见我也不必通过唆使双面人抢银行这种事,那有可能会使无辜的人丧命。”罗德在天台边缘坐了下来,萨曼莎也在他身边揣起爪子,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我可没唆使那个把自己撕成两半的可怜人。”萨曼莎歪头,“他已经疯了,没什么有趣的,但那家伙也是真的给我吃饱了一顿肉,我就顺手帮了他一把,把他和他的手下转移到了银行内部,我可是只很讲信用的猫。”
“我捉了只旱虾给你。”
“看来你还没忘记我的喜好。”
罗德把早就处理好的旱虾装在白瓷碟上端给她,萨曼莎姿态优雅地低头吃了起来。
“比起什么雪花牛肉,还是旱虾好吃。”萨曼莎评价。
“如果你打算在前厅生活,我倒是能给你弄来些,听说世界各地都已经出现了旱虾的养殖场。”
“那可太好了,这是人类做的又一件好事。”
天台陷入了寂静,黑白猫咪慢条斯理地进食,青年也没有催促,他正仰望着漆黑的天幕。
哥谭阴沉的云层上骤然投出了一个显眼的蝙蝠标志。
蝙蝠灯亮了。
扫兴客肩上的蝙蝠标志在光影中若隐若现。
“你知道吗,萨曼莎。”罗德轻声说,“能回到前厅,我很高兴。”
“嗯?这里毕竟是你家嘛。”萨曼莎舔舔爪子,“就算变成了扫兴客,也是想家的吧?不然你就不会向守门人要钥匙了。”
“当我从那么高的天上,被引力撕扯着向着这样一片美丽的城市坠落时……即使面前就是死亡,但我仍然……我仍然……忍不住为我终于回到前厅而落泪。”
萨曼莎一跃蹦进扫兴客怀中,舒舒服服地枕着他的手臂,“所有生物都有落叶归根的本能。”
罗德用手指梳理着猫咪的毛发。
“能返回这里,我已经很满足了,更不可思议的是……超人接住了我,我活了下来。”
罗德的语气十分平静。
可他骗不过见识过无数流浪者本心的萨曼莎。
“就算我读不了你的心,我也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又在愧疚,是吧?你啊,看起来云淡风轻的,却总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像赎罪,从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这样了,到现在都没有改变。”萨曼莎懒洋洋地瞥了一眼天上的蝙蝠标志,“不过那个灯在亮诶,你不去吗?”
“今天任务不多,少我一个也没关系。”扫兴客说,“布鲁斯他们会处理好的,就像以往一样,正义和邪恶总是自有其平衡。”
“哦?听听这话,你简直就像阿克拉的信徒,而非饥饿野兽的眷属。”
“我得提醒你,萨曼莎,根据图书馆的记载,扫兴客族群在几千年前就被莫菲希斯教化,现在的扫兴客是坚定的和平主义者。”罗德戳戳萨曼莎的脑袋,“反倒是派对客,更值得说道的难道不是派对客吗?”
“喵,努卡的眷族演变得确实有些出人意料……”萨曼莎舔舔爪子,突然反应过来猛地扭头,“你居然连这些都知道了!看来自上次分别以后,你在图书馆有了不少收获嘛。”
“掌管图书馆的布兰奇女士对我很照顾。”扫兴客垂下眼,“也许是因为她曾和莫菲希斯交好的缘故吧,她给我看了一些秘史,向我讲述了一些故事,她向我问过关于你的事,问你过得好不好……”
“她……她还问过我吗?”
“我觉得布兰奇女士很想你,萨曼莎。”罗德说,“但她却不能够来见你,她已经无法离开level906了。”
“那又……管我什么事……”萨曼莎盘起身子,“反正她已经不要我了,我也不要她了……”
猫咪的声音越来越轻,他知道萨曼莎在哭。
但他不会点破的,出于朋友的善意。
知道布兰奇女士,同时也知道萨曼莎存在的流浪者有很多,但很少有人将这两者联系起来。
萨曼莎拥有和布兰奇女士十分相似的能力,而布兰奇女士很喜欢猫咪——但她却从不养猫,也不会接受流浪者送给她的猫。
她在乎的猫咪其实只有那么一只而已。
在eg的最高机密——万神殿中如此记载:布兰奇女士,好奇的藏书人。她造出了不会穷尽的图书馆,用那受了神福的知识启迪我们,也让死者存留在我们的记忆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南朝穿书了,但他心情复杂。在这本充斥着万人迷修罗场的狗血乱炖小说里,他居然是下场最为凄惨的炮灰攻一号。故事中的主角受家境贫寒,心性薄凉又生得精致漂亮,眼尾那点如墨泪痣分外勾人。他利用着身边环绕的优质攻们,一路向上攀爬,逐渐成为被A市各种大佬放在心尖儿上争抢的人物,勾勾手指便能肆意搅动风云。而炮灰攻一号,就是最初那个心怀怜悯将主角受领回家,让他有机会接触各路大佬的头号冤种!贺南朝我跑还不行吗?我拔腿就跑!为了避免被渣受骗身骗心骗感情,陷入正攻们的争风吃醋修罗场贺南朝打起领带谁也不爱,继续当他的平平无奇富二代。可是为什么,主角受看向他的眼神,却越来越不对劲了?沈央,A市首富家的矜贵小少爷。性别男,爱好男,由于太有钱不敢找对象,只好一心扑在事业上。他最近发现,贺家的那个草包二代,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不,不仅是不太一样,更像是摔坏了脑子!贺南朝你别乱花钱,这顿饭我请。沈央?贺南朝冬天家里冷不冷?要不我给你买床蚕丝被。沈央??贺南朝那是你的第几号男朋友?看上去不好惹啊,我先溜了!沈央???食用指南受追攻,攻宠受是的,攻穿错书了阳光温暖大帅哥攻x找不到对象的美人受1v1,he,纯甜口...
嘿,听说过「听说」吗?「欸,你听说了吗」「我听说他」「听说」「有没有听说过」「以前就听说」杨筱宁看得见谣言的真面目,她试图阻止,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
与君相离别,不知几经年向诗余沈修景结局番外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云深归浅又一力作,我跟小叔心照不宣的谈了八年。在我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却听见他跟朋友谈笑风生。那可是大哥的女儿,你还能同床共枕八年,胆子可真大。既然跟青青订了婚,那就想个办法吧,被大哥知道,你很难收场。一直没说话的人,终于淡薄的开了口,急什么?青青不是还没回国么。沈修景,你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我忍住哭腔的给我爸打了电话。爸,傅家的婚事我同意了。只是没想到,我跟小叔的婚礼是同一天。在跟婶婶互换手捧花的时候,小叔却意外慌了神。1顾家的婚事,爸爸帮你爸,我嫁。这次,换我爸愣住。这件事家里已经提过三次。可每一次都被我无情的拒绝。正是每一次的果决,让我爸觉得事情没有任何的余地。在我爸准备放弃的时候。谁能想到,我竟然答应了。我爸沉默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