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在叶明昭不动声色打量楚衡逸的同一时间,楚衡逸也察觉似的突然扭头看过来。
楚衡逸的眼睛形状十分锋利,瞳孔的颜色随了叶家人,都是淡淡的琥珀色,阳光照耀下,金灿灿的仿佛是野兽的竖瞳。当那双眼睛夹杂着浓郁的杀机锁定叶明昭时,叶明昭恍然觉得一股浓厚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周遭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察觉到了楚衡逸的不满和敌意。
叶明昭微微一笑,率先开口打破沉闷的气氛:“欢迎回家。”
他说:“我是叶明昭。”
第2章
一双古铜色的大手用力钳住叶明昭的右手。看着叶明昭痛楚地皱了皱眉,还轻轻的“嘶”了一声,楚衡逸面无表情松开手:“看来你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欢迎我。”
叶明昭仍旧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将微微发红甚至还有些淤青的右手藏在身后——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即便他的动作再不经意,也清楚地暴露在所有人的眼中。
楚衡逸不敢置信地瞪着那只迅速红肿的右手,要不是知道这只手可以轻而易举地捏碎咖啡杯,连他自己都要怀疑他刚刚的举动是不是很过分了!
叶董事长和叶夫人同时皱了皱眉,叶大哥忍不住开口:“昭昭是爸妈在你走丢以后,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他虽然不是我们叶家的血脉,但他在叶家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就是一家人了。明逸,我希望你——”
楚衡逸的脸上仍旧没什么表情,语气硬邦邦地打断叶明琛的话:“我叫楚衡逸!”
叶大哥微微一噎,叶夫人赶忙说道:“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只要你回来了就好。”
叶夫人说着,眼圈通红地走上前,想要抱住楚衡逸却又不敢,只能僵持在原地喃喃自语:“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楚衡逸的表情没有一丝动容。他的目光在叶家人的脸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叶明昭那两丸漆黑如墨的眼眸上。
那双眼睛一如记忆中明亮幽深,不管脸上的笑容有多澄澈明媚,温柔似水,都化不开那两丸浓浓的墨点。
就像这个人的心一样,都是黑的。
察觉到楚衡逸眼眸中毫不遮掩的森然杀机,叶明昭脸上的笑意更深,再一次主动示好:“妈妈准备了一桌子菜给你接风,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下厨了,我们都要沾你的光。”
叶夫人立刻接话:“是呀!我亲自做了一桌子菜,都是你小时候最爱吃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现在的口味。你快来尝尝。”
说完,又小声叮嘱叶明昭赶快去擦一擦药酒:“千万别淤血。”
楚衡逸脸色一黑,又看了一眼叶明昭红肿到夸张的右手——他白嫩的手背上甚至还清晰的浮现出几道又青又紫的勒痕,俨然一副被虐待的模样。
此情此景,就算楚衡逸再怎么解释两人的手劲儿其实势均力敌,也不会有人相信。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的皮肤这么会碰瓷?!
楚衡逸狠狠皱了皱眉,不动声色地握了握微微发麻的右手,本就冷峻的神情更加凶神恶煞。
叶大哥深吸一口气,拽住叶明昭的胳膊轻声说道:“我去帮你擦药酒。”
叶明昭不着痕迹地将红肿的右手缩进袖子里,温声笑道:“其实没什么的。一点儿都不疼,就是看上去吓人。我从小就这样,一碰就红,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叶家人当然知道叶明昭这碰瓷一样的体质。但知道归知道,眼睁睁看着他的手红肿成这样,视觉观感还是不一样。
楚衡逸冷眼看着叶明昭乖巧温顺的模样,脸色更冷了。他什么都没说,任由叶夫人挽着他的胳膊,将他带到饭桌前。
“这些都是妈妈亲手做的,有你最爱吃的鸡蛋羹,松仁玉米,冬瓜鱼圆,芒果牛奶布丁,小米山药粥……”
叶夫人说着说着,眼圈儿就红了。楚衡逸被拐走的时候才三岁,三岁大的小孩子原本也吃不了什么。叶夫人按照楚衡逸当年的喜好做了一些小孩子爱吃的辅食,可时隔十八年,有哪个成年男人的胃口会跟三岁时一样?
read_xia();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离婚后和狼狗顶流在恋综虐渣舒乐生宋临简结局番外全文在线阅读是作者温柔早乙又一力作,看着宋临简宽阔的背影,舒乐生心中有些动容。宋临简真的和表面不同,虽然宋临简看着冷漠,但内心却十分细腻,很会照顾人。果然,看人还是不能只看表面。藏宝箱的位置距离岸边并不远,不过几步的距离,大概是节目组也怕会出什么意外。宋临简拿掉压在宝箱上的石头,宝箱顺势浮了上来,顺着潮涨潮退,想要飘向海里,被宋临简一把抓住,带上岸。比刚才那个重,应该有东西。宋临简将宝箱递给舒乐生,站在一旁,等着舒乐生开启宝箱。舒乐生也感觉到了,他迫不及待地掀起盖子,黄澄橙的金条瞬间出现在两人眼前。看清宝箱里的东西,宋临简不由地嗤了一声,节目组可真够俗的。啊,我熟悉的简宝回来了。金条还俗???舒乐生轻声笑了笑,拿出金条,递给宋临简,你收着吧。我不喜欢管东...
谢时雨不想嫁有婚约的青梅竹马,却一心惦记青梅竹马他爹—对她有救命之恩和养育之恩的养父兼准公爹。前期时雨勾引爹爹,后期爹爹勾引时雨...
...
...
对不安赫道歉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再也出不了声了,愣了好一会儿才又补了一句,帅哥你假发掉了。年下。HE。...
大婚前夜,丞相之女沐青婼被传失贞,惨被退婚。一夜之间,天楚第一美人,沦为天楚第一笑柄。谁料,有断袖之癖的三皇子楚云珩,公然在朝堂之上请旨赐婚。新婚之夜,她偷眼打量眼前的夫君,天生妖孽好皮相,霁月清风和光同尘。只是,究竟是哪个杀千刀说的,他只好男色?他明明是只欲求不满阴险狡诈吃人不吐骨头的狐狸!竟也是他,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