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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拖过来几根朽木,篝火生的旺旺的,熊肉挑了肋条部位有肥有瘦的地方,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烤。
肥美的熊肉滋滋冒油,引的兄弟三个不停吞口水。
这年头谁肚子里也没油水,熊肉那股子腥臊味没人在乎。
熊肉夹在烤热的杂粮馒头里,再加上点卜留克咸菜,赵鸣三个差点把舌头吞进肚子里!
贼拉香!
骚呼啦那味,反倒变成了一种奇妙的口感。
熊肉燥,吃完喝几口热水,哥仨脑门全都冒汗,邦邦硬。
往篝火里添了柴,赵鸣和唐大虎先钻进雪窝子睡觉。
刘晓华抱着撅把子守在雪窝子洞口,一双眼睛瞪的溜圆。
躺在雪窝子里,赵鸣暗自盘算,这次回去就得寻摸几条好狗。
既然要吃巡山打猎这碗饭,猎狗是绝对不能少的伙伴。
猎人再牛掰,在老林子里,也比不上好猎狗。
训练有素的好狗,可以提前发现猎物的踪迹,可以进行追捕,关键时候更是可以缠住猎物,给猎人开枪的机会。
至于守夜、看护战利品,更是不在话下,毕竟狗鼻子、耳朵都灵的很。
砰!
刚睡着,赵鸣和唐大虎就被一声枪响惊醒!
“小华!”
“咋回事?有野牲口?”
兄弟俩着急忙慌钻出雪窝子,只见刘晓华已经站起身,手里还举着冒烟的撅把子。
“鸣子、大虎,有东西!”
刘晓华喘着粗气,精神紧绷。
赵鸣赶紧检查爬犁,发现绑的整整齐齐的熊肉,被什么玩意给扯开了一角。
“咋回事?”
赵鸣低估了野牲口对食物的贪婪,也低估了山林中猛兽的胆量。
“我就看见一个黑影,跳到爬犁上,好大一只,跟老狸猫一个样,就是大的多......”
刘晓华吓的不轻,还好他人机灵,按照赵鸣的叮嘱,看见野牲口直接放枪。
猞猁?花豹?
肯定不会是东北虎!
体型就对不上,哥仨安营扎寨的地方虽说也是老林子,但只能算是外围。
想见到东北虎,还得往深处走。
花豹也够呛,大概率是猞猁!
赵鸣顿时就警惕起来。
猫科动物灵敏度高,深山老林里来无影去无踪,极其难以猎杀。
大名鼎鼎的东北金渐层就不说了,那玩意遇上,一根撅把子可保不了命。
即便是猞猁,等闲的老猎手也得凭运气。
相应的,则是这些大猫的身价不菲。
一张猞猁皮,哪怕有三四个弹孔,在这个年代也能轻易卖到千把块!
一千块钱啥概念?
整个牙洼子村家家户户搜罗一遍,也凑不出来!
再说了,这只大猫明显盯上了爬犁上的熊肉,今晚怕是睡不成了。
听了赵鸣的话,唐大虎兴奋的嗷嗷叫,非要弄死那头偷熊肉的猞猁,剥皮子换钱,吃香喝辣过个肥年!
刘晓华也不害怕了,猞猁再凶,还能凶的过熊瞎子?
整它娘的!
赵鸣赶紧给小哥俩泼凉水。
守住咱的熊肉就行了,猞猁这玩意,保命为上!
唐大虎一听放着千把块不赚,顿时急了:“鸣子,嘎哈怕啊,拥护点啥啊?”
小说《重生1979,带着全村赶山致富》第3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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