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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纵把大雁交给蒯信,垂下了眼睑,犹豫了一下,说道:“右肩伤口崩开了一点。”
秦纵其实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他从小习武,后又在战场拼杀。旧伤未愈,再添新伤的事情,早就习惯了。
更何况只是这么一点的小伤,何必在意。
听见只是肩膀处的伤口蹦开了一些,楚霁也松了一口气。
吩咐蒯民他们几人把大雁炖了汤,没让姜木和纪安跟着,楚霁径自把秦纵带上了马车。他的马车上,各种伤药也都齐全,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他让姜木准备的。
身后的蒯信提着两只大雁,呆愣愣地看着楚霁和秦纵的背影。
“呆子,又在这愣着干什么?”蒯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也没什么奇怪的。
蒯信回过神来,提溜了一下手里的一对大雁,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秦小将军,给大人送了一对大雁!?”
蒯民听他没头没脑的话,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1)
自古以来,男子都不会轻易送出大雁。大雁,乃是极为珍贵重视的提亲之礼。
“你们俩,愣着做什么呢?少爷不是让咱们把这大雁给炖了吗?”纪安站在小溪边,远远地看着蒯信傻在原地也就罢了,怎么连蒯民也像被下了定身咒一样?
听见纪安的声音,蒯民反应过来,连忙应答了一声,随后在蒯信的头上来了一个暴扣。
都是这家伙,胡思乱想,该学的不学,不该学的乱学,把自己带到沟里去了。
“诶呦,哥,你干嘛?”
“别瞎想。小少爷在南奚长大,那里没有这样的风俗。”蒯民一边朝溪边走去,一边给蒯信解释着。
“哦哦”蒯信提着两只大雁,点了点头,原来小将军不是那个意思啊。随后他又好奇地问道:“那南奚那边的风俗是什么?”
蒯民想了想,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奚州本是流放之地,丛林茂密,许多人靠打猎为生。男子到了15岁之后,若是有心仪之人,就到深山里去猎了猛兽来,用兽牙做成配饰,当做定情之物,也有护身辟邪,希望对方身体康健之意。”
“南奚的人,个个都能猎到猛兽!”蒯信瞪大了眼,那岂不是每个人武艺卓绝吗,那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把大雍给灭了?
蒯民摇了摇头,“自然不是。所以这种习俗,在奚州也逐渐被普通的玉佩取代。”
马车内,秦纵闻着颈侧的药香,有些不自在地皱了皱鼻头。
他上一次,和楚霁共处一架马车内,还是初见的时候。
只是那时,两个人之间剑拔弩张的,都以对方的性命做要挟,想达成自己的目的。
绝不像今天这样,一上了马车,楚霁就语气强硬地让他脱了上衣,现在正伏在他的肩头,替他上药,动作之间满是小心和轻柔。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是我不对,不该那样和你说话。”楚霁向来有个好处,他不是不认错的性子。虽然他心里把秦纵当做儿子在养,但并没有那种传统家长的脾气。
秦纵抿着嘴没有说话。他只觉得楚霁温热的气息、微凉的手指和好闻的药香,一同触在他的肩头,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就像自己看见楚霁那双漂亮诡谲的眼睛时一样。
好在楚霁手法娴熟,很快就处理好了伤口。
他拍了拍手,“好了,快下去吃饭吧。”说完,楚霁便率先下了马车。
秦纵侧过头,看自己的肩膀。
少年人虽劲瘦却已然宽阔的肩头,有整齐包扎的白色纱布,隐隐透出些清苦淡然的药香。
上头,依旧有一个精致的蝴蝶结。
盯着那个蝴蝶结,秦纵心绪烦乱,久久不能回神。
楚霁他们一行人,在傍晚时分,就到了并州平城。
并州虽已属西北,但因为平成在并州的最东边,所以勉强还算得上富庶。
马车过了城门,嗒嗒地行驶在平城内的主街上,纪安忍不住掀开窗帘,朝外头张望着。
街道两旁是酒楼饭馆和各色商铺,往来的行人熙熙攘攘。
“少爷,好热闹啊。”纪安惊叹道,“诶,他们这里的商铺门口都摆着一种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还怪好看的。”
“小纪安既然喜欢,明天也买两盆,咱们带到沧州去。”楚霁一边随口应答着,一边伏在案几上,在写写画画着什么。
虽然已是傍晚,但马车的车壁上嵌有颗颗夜明珠,所以并不显得昏暗。
他中午看秦纵骑马,就是他带回来的那匹,起名叫“踏雪”。这马倒是很有灵性,别人摸它,都是鼻子里呼出粗气,把人赶跑了。
唯独秦纵摸它,一副乖顺听话的模样。虽然它在原书中并没有出现,但想来,这是只属于男主的
机缘?
秦纵骑在这匹威风凛凛的骏马上,黑马、黑衣、银戟,活脱脱
的一个策马风流的世家小将军。
只是,楚霁怎么看觉得有点怪。
他透过车窗,一双漂亮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秦纵,秀眉微蹙,倚在车窗边思考,惹得秦纵频频侧目。终于在秦纵的面色愈发冷,冷得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他想清楚了。
是马鞍和马镫!这个时代没有马鞍和马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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