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景烨抱住脑袋蹲在地上,喃喃自语着。
“所以……那些同学才会都慢慢开始忽视我的存在……是这样吧?”
雨水缓缓打湿了他的背脊。
“这些都没错。但是,你不是真正的凶手。”顾正熙也蹲了下来,直视着他的眼睛。
“因为,你的制造者是我。”
【作者有话说】
对幻人感兴趣的大人可以搜索“潘博文事件”,是国内最出名的关于幻人的都市传说。另外35章中提到的书也是真实存在的,原名叫《agicandysterytibet》,是藏学家大卫·尼尔在1929年出版的,讲述了自己在西藏修习幻人秘术的经历,不过大部分内容出于杜撰,可以看做是这种心理现象的神秘化误读。
anagke
生者不过是一种死者,而且是一种非常罕见的死者。
——尼采《快乐的哲学》
“为什么?”景烨的声音从捂住脸的手掌下传了出来,“因为我……因为真正的‘景烨’已经死了吗?”
顾正熙无言地闭上了眼睛。
当一切的证据在此汇集、两个人共同回到这个幻境的时候,他们的记忆就同时复苏了。
性格孤僻、家庭冷漠的男孩,无法接受唯一的好友为自己而死的事实——他的痛苦日渐强烈,于是学着古老书籍中的秘术,在自己的脑海中重新创造了“他”。
在“他”第一次占据自己的身体、杀死了与他积怨已久的同学时,他最初感到的是惊恐和不解,但很快那份心情就被狂喜取代——“他”的眼神和举动,与当年那个勇敢地挡在他面前的小男孩别无二致。
他一厢情愿地接受了他幻化出实体,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同桌”陪伴在自己身边——因为,只有他会回应自己的孤独。
“可是,幻想出来的人始终不是他啊。”景烨轻声道,“就算说是保护,这种方式也太……”
“多重人格都会有年龄和智商上的差别,幻人也一样,很少有人会有超出十岁小孩的智商,他想不到那么多。”顾正熙想起了自己和“他”在图书馆那次短暂的对话,叹了口气,“更何况是被这种强烈的意志创造出来的幻人,大部分时候只为执行制造者的意志而活。”
“那……岂不是造出了一个自己都无法控制的怪物?”
“嗯。这个故事与其说是《巴黎圣母院》,不如说是《弗兰肯斯坦》更合适。”顾正熙朝灰黑色的天空吐出了一口白气,“还真是预告片欺诈。”
“对了,那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啊?”景烨被这些过分复杂的概念搞得头疼,“我只记得我到了礼堂,然后外面有怪声,我就出去看,发现是甘鸿哲,我就追着他到了二楼,然后……”
“你没有。在礼堂的后台我们就完成了一次交换,你以为你追出去了,其实是你在目睹我离开并杀死甘鸿哲的过程——然后,你就离开了。”顾正熙深吸了一口气,“而我以为是你杀了他,只不过是我进入了自己给你制造的幻境而已。”
等他摆脱那段被扭曲的回忆时,看到的就是从三楼逃下来、苟延残喘的甘鸿哲。可是,如果他才是甘鸿哲扑进厕所去追杀的那个人,那最后保护了他一次的又是谁呢?
他的手插在口袋里,将那张双人票紧紧揉成了团,又缓缓放开。
好一个“亲密的互助合作关系”……这下,他们两人的罪孽确实血肉纠缠,永远也无法分清了。
他想起《巴黎圣母院》的结尾——敲钟人走进了心爱女孩的墓中,两人的尸骨拥抱在一起,当人们想要将他们分开时,他就倒下去化作了灰尘。
而他的任务也并不是“找出凶手”,而是“发现真相”。
正常来说,电影演到这个地方就该播放片尾字幕了。但他们头顶的雨依然连绵不绝,乌云从无尽的天际线滚过来,没有一点要将他们传送回现实世界的迹象。
“要我说,你这个角色干嘛把事情搞得这么麻烦。”
景烨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的手脚还有些不利索,显然还没从自己误杀了同伴的震惊中走出来,但看到顾正熙的表情,他还是努力挤出了一个无所谓似的笑容来。
“都能意念造物了,能不能管管他的脑子,还做个人出来干什么?”他半开玩笑地说,“他要是做个死亡笔记、恶灵道具什么的,我们不就都轻松多了?”
顾正熙斜了他一眼:“你这种人当然不会理解。”
“我这种人?我怎么了?”
“要不是你消失得早,这个学校都快被你翻过来了。”
“喂,我做的都是很正常的调查好不好?像你那样考虑这考虑那的,得拖到什么时候去?”景烨不服,“再说了,我做那些不都是为了你吗?”
顾正熙低下了头。
“你说得对。我当年要是有个你这样的朋友,估计事情就会不一样了。”
景烨感觉心脏的某个角落狠狠震动了一下。
一方面是因为他用了“朋友”这个词,另一方面是因为明明即将在物理意义上消失的人是自己,但对方却仿佛在这一刻卸下了坚硬的伪装,那张苍白的脸就像一张被雨水浸湿了的废旧海报,风一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当年……我是说,现实世界里,最后发生了什么?”他试探着问。
“没发生什么。被传谣言是真的,但我没有杀人,他们也没有对我做什么出格的举动。我只是被迫念了个不喜欢的班级,上了个不喜欢的大学。”顾正熙轻描淡写地说,“你是高中老师,你应该明白……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南朝穿书了,但他心情复杂。在这本充斥着万人迷修罗场的狗血乱炖小说里,他居然是下场最为凄惨的炮灰攻一号。故事中的主角受家境贫寒,心性薄凉又生得精致漂亮,眼尾那点如墨泪痣分外勾人。他利用着身边环绕的优质攻们,一路向上攀爬,逐渐成为被A市各种大佬放在心尖儿上争抢的人物,勾勾手指便能肆意搅动风云。而炮灰攻一号,就是最初那个心怀怜悯将主角受领回家,让他有机会接触各路大佬的头号冤种!贺南朝我跑还不行吗?我拔腿就跑!为了避免被渣受骗身骗心骗感情,陷入正攻们的争风吃醋修罗场贺南朝打起领带谁也不爱,继续当他的平平无奇富二代。可是为什么,主角受看向他的眼神,却越来越不对劲了?沈央,A市首富家的矜贵小少爷。性别男,爱好男,由于太有钱不敢找对象,只好一心扑在事业上。他最近发现,贺家的那个草包二代,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不,不仅是不太一样,更像是摔坏了脑子!贺南朝你别乱花钱,这顿饭我请。沈央?贺南朝冬天家里冷不冷?要不我给你买床蚕丝被。沈央??贺南朝那是你的第几号男朋友?看上去不好惹啊,我先溜了!沈央???食用指南受追攻,攻宠受是的,攻穿错书了阳光温暖大帅哥攻x找不到对象的美人受1v1,he,纯甜口...
嘿,听说过「听说」吗?「欸,你听说了吗」「我听说他」「听说」「有没有听说过」「以前就听说」杨筱宁看得见谣言的真面目,她试图阻止,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
与君相离别,不知几经年向诗余沈修景结局番外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云深归浅又一力作,我跟小叔心照不宣的谈了八年。在我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却听见他跟朋友谈笑风生。那可是大哥的女儿,你还能同床共枕八年,胆子可真大。既然跟青青订了婚,那就想个办法吧,被大哥知道,你很难收场。一直没说话的人,终于淡薄的开了口,急什么?青青不是还没回国么。沈修景,你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我忍住哭腔的给我爸打了电话。爸,傅家的婚事我同意了。只是没想到,我跟小叔的婚礼是同一天。在跟婶婶互换手捧花的时候,小叔却意外慌了神。1顾家的婚事,爸爸帮你爸,我嫁。这次,换我爸愣住。这件事家里已经提过三次。可每一次都被我无情的拒绝。正是每一次的果决,让我爸觉得事情没有任何的余地。在我爸准备放弃的时候。谁能想到,我竟然答应了。我爸沉默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