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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远之计(第1页)

焦田摇了摇头:“那屯子,我们没进去过,可是经过,也只能离远看,一丈五高的围墙,墙上全是岗哨,每隔三丈就有大炮,听说还有一种叫机关枪的,里面的民团,不骑马,全骑电驴子,奔驰起来比什么都快,我们能吃得下吗?”

(年轻人听到这里,问了一句:“什么叫‘电驴子’?”他叔叔回答:“就是摩托车,黄金屯子钱多,民团的配备,全是最好的。”)

军师的眼眯得更细“当然不能是外面打,要里外夹攻!”

焦田大喜:“你已有了内应?”

军师慢条斯理:“还没有,可以找;他屯子是通都大邑,人来人往,总不能不让人进出!”

焦田苦笑:“查得可严啦!上回三分队的队长,想进去开开眼界,一进屯就给抓起来砍了──有头有脸的,全叫见过的人说了样貌,找能人画了像放着,进去的人,一有可疑就查对,对准了就毙,你混得进去?”军师笑:“我混进去过不止一次了!”各人听了,都是一呆──军师是有点神出鬼没,经常十天半月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自然,也包括了偷入黄金屯子在内。

军师这个人,能偷进警卫森严的黄金屯子去,自然有他的道理──别说当强盗的人,没有一个“贼”字刻在额头上,可以确然,一个人当了强盗之后不久,自然而然,就会变得贼眉贼眼,或满面都是横肉,或双眼之中充满了凶光。强盗在贼窝的时候,大家都一个样子,还不怎么觉得,可是一到了普通人之中,一半是由于做贼心虚,另一半也由于长相确然和常人有异,所以,一下子就被人认出来的机会极多。

像黄金屯子这样的大镇,警卫再严,每日要进出的人,都数以万计,难道还能每一个人都盘问一番?自然是拣有贼相的才查,八九不离十,没有什么不法分子可以过得关。所以,远近的马匪,都想进屯子去开开眼界,可是真正有胆子进去的,万中无一。

军师能进出黄金屯子多次,据他自己说,民团连问都未曾问过他一句,那也很可信,因为他虽然当了那么多年马匪,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匪相──不但没有,他看来比旁人更斯文儒雅。

所以,当他自称是哈尔滨来的中学教员之际,人人都相信他,不知道什么是“教员”的,他解释一下:“就是教书先生”大家也就都明白了。

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如果他出身好,受系统的教育,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或是钢琴家,因为他有天生的音乐细胞,不论是什么乐器,一上手就能弹能奏能吹,什么乐谱,听罢一遍,就牢记于心。

年轻人的叔叔和这帮马匪,发生了关系,也由于军师的那一手音乐才能,经过情形,下面自然会说。

军师自然也佩枪,佩的是一柄德国造的快慢机,又称盒子炮,也叫驳克枪──这是当时能拥有的最威力强大的手提武器,可以扳一下枪掣,一下子就射出二十颗子弹来,特别适宜旋风式抢劫的马匪所用,极其难得,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还贵。

但是军师绝少用枪,他常用的武器是飞刀,他的飞刀是特别打造的,据说得自异人传授,刀长六寸,其薄如纸,锋利无比,刀柄上有一个环,恰好可以套在手指之中,他可以一口气套三十柄飞刀在手指上,然后转动手指,向四面八方射出飞刀,百发百中,力道强大到不可思议,人的头颅骨多么硬,可是,十步之内,他射出的飞刀,可以直钉进入头骨之中,只剩一个环在外面。

他的这手飞刀绝技,远近驰名,很有些看他的外型十分文弱,想要欺负他的党匪。死在他疾如闪电的飞刀之下,久而久之,自然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作为一个大规模的马匪队伍的军师,军师有各种优点,但是也有一个大缺点,他好色──好色如命!

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正如所有的猫都吃鱼一样,男人好色,也是生物的天性,可是好色好到像军师这种程度的倒也不多见。

他每晚一定要搂着女人才能睡得着,当然,整个晚上除了搂抱之外,还有什么别的行动,也不必深究了。

马匪除了抢劫之外,也绑架勒索。多数的情形是,打开了一个屯子,尽量掠劫一番。但是着良的老百姓,在这种动荡不安的时代之中,也创造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财富隐藏法,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搜得出来的。

于是,马匪在撤退之时,大都顺手牵羊,绑架一些人,等候事主花银洋来赎。被绑架的对象,自然是富户的子女,也有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

那些被马匪绑架的青年妇女,就算事后被赎了出来,规矩也是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解释在匪巢时的遭遇──那其实是不必问,谁都可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而民间也有不成文的规矩,是父兄,甚至丈夫,都绝口不提,若是妇女有了孕,生下了孩子,也都一律当作是自己亲生的一样。

当然,作为丈夫的,心中在受着什么样屈辱的折磨,外人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这种事常有发生,而且女性所受的各种屈辱,必然在男性之上,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这种情形,公然发生,在如今世界日趋文明的情形之下,自然难以想像,但历史上既然曾有过这种暗无天日的年代,也就可以让人知道,人类的行为,是何等可怕!

军师对于掳劫来的俊俏妇女,自然不肯放过。可是他有一样奇,和其余马匪截然不同,他对女人不用强,他说:女人要是不愿意给你,再标致的女人,也是死的。女人要是自己愿意了,那你才能在女人的身上,得到乐趣。

可惜懂得他这个道理的马贼,万中无一,都是一把按倒了女人,扯破衣服,就霸王硬上弓,哪顾得怜香惜玉,反倒喜欢听被蹂躏的女人惨叫。

这个马队,每次掳了女人来,都是军师先选,连焦田也得让他,因为焦田不在乎女人的姿色,只要女人够粗壮就好。

军师每次选的人数不一,然后,他每天去看她们几次,看到她们自愿献身为止。

世事之奇,有不合人情者,很多陪过军师睡觉的女人,竟有不少留下来不肯再回去的,积年累月下来,竟有好几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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