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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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坎高岁月 以和为贵(第2页)

紫悦一边揉脸,一边想穗龙的话。他说的没错,无论她是不是公主,她都不能坐视余晖烁烁得逞。不够格当公主又怎样?不配当公主又怎样?反正她来找王冠也不为证明自己能当公主,而是为了小马利亚,为了朋友们,为了和谐之元。

“没错,不管我是不是公主,阻止余晖烁烁都是我必须做的事。”紫悦眼神变得坚毅。“好了,我们得重新想一个计划!”

“好耶,这才是我认识的紫悦!”穗龙高兴地原地蹦跳、摇尾巴。“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紫悦露出了自信的笑容,笑道:“穗龙,我们一直以来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什么?”

“知道,图书馆!”

“没错!我们现在去图书馆,看看能不能找到有价值的信息。”紫悦打开背包,穗龙干脆地跳进去,随即她按照学校的指示牌,一路向图书馆走去。

现在她明白奇迹先生在纸上说的“她知道怎么做”是什么意思了。她的确知道,一直都知道,只是长久以来和好朋友们并肩作战,令她进入了某种舒适圈,所以跳出舒适圈后才那么不适应;但现在她明晰了一切,也是时候真正面对挑战了。

她悄悄走进图书馆,在奇迹先生留下的纸上学习图书馆的基本操作,笨拙地适应着。她的对面是人类可爱军团,正欣赏她们的mV视频,只不过底下的评论实在不怎么样。

然后在歌曲开唱不久,采妮老师就让她们回教室了。这只是个小插曲,但令紫悦感到:夺回王冠不止对小马利亚意义重大,对这里也同样如此。这里的学生们也有属于自己的快乐生活,无论余晖烁烁打算拿王冠做什么,都一定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她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一边思索计划。眼下她直接且唯一的目的就是王冠,而要拿到王冠,就得让自己或某个朋友赢得公主竞选,否则就得去偷。作为一个守序的善良小马,偷窃根本不算计划,所以只有赢得竞选一条路可走。

现在的问题是,她得帮助谁赢得选举,才能确保对方拿到王冠后一定会给她。如果是她认识的那群好朋友,任何一位都行;但在这里,她和她们没有深交,她们没有理由帮助她,只有柔柔大概能同意她的提议,毕竟她俩也算有初步的友谊。

柔柔似乎是不错的选择,她人漂亮、心地善良,具备竞选公主的潜质;唯一的问题是,她没报名参选。紫悦自己竞选呢?有可行性,但最大问题是她的身份不合规,一旦宇宙公主知道她不是那个真正的转校生,她就会立刻失去竞选资格,之前做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她不能冒险。

或者帮特丽克西拉票,当然,这里指的是高中生特丽克西。如果奇迹先生有办法让那位小马特丽克西回去,那么高中生特丽克西不仅可以继承那位的“社交遗产”,还因为她俩的交情,一定会把王冠给紫悦。

人选上大致就是这两个方向,不过不用着急,拉票才是重中之重。只要她能拉到足够的票数,那选谁都有操作空间。那怎么才能拉到足够的票数呢?只能是和那些各式各样的小团体打成一片,争取他们的支持。可这又有个问题:这些团体互相不对付,让他们集体投同一个人?大概不可能。

问题接踵而至,每想到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就会出现另一个问题,但紫悦没有气馁,而是不停想破解之法。就在这时,她注意到穗龙正在对一本书犯花痴,那本书上面印着一个金色马蹄铁。她拿来一看,现是坎特洛特高中的年鉴,记载着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历史和重要事件。

穗龙刚才正是对上面的学生合照犯花痴,眼睛都瞪直的那种,原来是上面有刚入学的珍奇的照片。

紫悦笑着翻了个白眼,随后按图索骥找来近十年的年鉴,一目十行地阅读起来,在其中她了解到一个重要理念——“奇骏团精神”。奇骏团是坎特洛特高中历史悠久的学生团体,甚至“团体”都不足以形容,因为只要是坎高学生,都是其中的一员。

自宇宙校长担任校长以来,她就一直在倡导这种集体精神,并成功在正式就任前,让坎高第一次和水晶预科学院打成平手。“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荣辱与共、集体进步”正是这种精神高度浓缩后的精华。每一届新生都会接受这种集体精神的洗礼,云宝、苹果嘉儿、碧琪、珍奇、柔柔那一批学生也不例外。瞧那新生合照,她们多么要好!

那中间究竟生了什么,才导致这种精神不复存在,整个学校的氛围一落千丈呢?或许正如柔柔所说,友谊破裂是成长的代价;但以她的友谊知识,她知道友谊并不总是坚不可摧,但也绝不会如此脆弱不堪,一定有人在推波助澜、暗中搞破坏。

一个初步的计划形成了:和每个社团打成一片,融入这个学校;接着借助和每个社团的关系,化解他们的矛盾,这样才能团结起来共同投一个人的票;最后想办法让那个心仪的人选在他们面前亮个相,这样就能一口气拉到最多的票。

今天还有些时间,她知道不能浪费,于是带上穗龙火冲出图书馆,急于在今天结束之前融入其中一个团体。如果这个团体的某个人的人脉够广,还能给之后的计划省不少事。

她一边想着事,一边往前走,结果就在拐角处意外地撞上了某个人。紫悦揉着头正准备起身道歉,就听到一个熟悉的男声:“抱歉抱歉,我太沉迷调试吉他,没注意……你没事吧?”

她站起身,现对方正是今早见过的蓝头男孩。“噢,是你!”

“嘿,你不是那个新来的吗?”男孩一拍脑门说。“当时急于上课,忘了介绍自己了。我叫闪电阿绅。”

“我叫……呃,紫悦。”紫悦有点犹豫地说。她不知道对方知不知道真正的转学生的名字,但大概应该也许不知道……吧?为缓解尴尬,顺便避免被怀疑,紫悦赶紧接上话题:“所以,你刚刚打算去哪?”

“噢,我打算去音乐室和我的伙伴们排练。舞会当天我们要登台演出。”闪电阿绅坦率地说。“不过我的吉他怎么调音都调不好,所以刚刚一直专注在上面,就没看路,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没关系,反正我也没看路——”话没说完,藏在书包里的穗龙就踢了紫悦一脚,让她别乱说话。于是紫悦挠挠头,改口道:“吉他……我能看看么?”

“当然可以,你也会吉他?”

“谈不上会,只是了解一点而已……”紫悦拿过吉他,细细端详起来。她当然不认识这个只存在人类世界的乐器,不过小马世界有类似的二弦琴,大概原理差不多。更何况,之前在图书馆时,她凑巧看了一本关于乐理的书,上面详细讲了这个乐器,以她过目不忘的技能,竟真飙出几个专业术语。

阿绅有点惊喜,没想到这个新转校生居然对音乐颇有研究,便和紫悦谈论起吉他和摇滚乐。她一边调试,一边应和,但其实她并不能真正理解大多数名词的意思,只是按照书里的标准答案说,不过也足够震撼阿绅了。

不一会儿,紫悦觉得自己完全按照书里的指示调试完毕,拿给阿绅试试。他接过来一弹,大喜过望,笑道:“你真厉害!嘿,我有个主意,你一定得见见我的朋友们。”

“你的朋友们……有多少人?”

“现在还在学校的有五个,加上我就有六个。不过我们其实属于一个小圈子,全加起来都有二十多人了,都喜欢摇滚或流行音乐。”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是奇迹先生跟她说过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眼下她正迫切想融入各个团体,结果马上就有一个摇滚音乐圈子的机会。

紫悦不假思索立刻同意,跟着阿绅去音乐室,路上他很兴奋地聊各种音乐相关的东西,她只能用书里的知识勉强应对。后来她主动改变话题,开始聊纯歌唱的部分,还说自己和朋友们经常自己编歌唱,结果阿绅更惊喜了。

待和阿绅的朋友们见了面,紫悦更是穷尽毕生所学,和每一个乐队成员都聊得很开心。很快大家都对她有了好感——这么一个了解诸多乐器的人太少见。

阿绅的乐队名为“闪电驱动”,演奏的摇滚乐不是紫悦听过的任何类型,但听着还别有一番感觉。紫悦情不自禁地跟入音乐中,每段排练都会给成员们独到的见解。这部分就不是她刚刚看来的了,而是在小马谷时柔柔教她的乐理知识——柔柔可是动物合唱团的指挥!

几段排练后,众成员起哄让紫悦唱一段。盛情难却,她只好小秀一把。她在小马利亚就经常和朋友们唱歌,在这里唱歌自然不在话下,一曲唱完,乐队成员们的掌声经久不绝。

“说真的,你真可以加入我们乐队!”

“是啊,不是说阿绅声音难听——但你的声音的确比他好听太多了。”这位成员说完,阿绅半开玩笑地击了他一拳。

紫悦笑着婉拒了,表示待会儿还得看看其他团体,她的理由相当充分:作为新转校生,融入各个团体是要大事。于是她和众人道别后匆匆离开。

闪电阿绅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当初余晖烁烁刚来时,情况就和现在差不多:一个既懂音乐又风趣幽默的女孩,长得又好看,性格又好……这位紫悦会不会是和余晖烁烁一样的人?他赶紧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太多,遂回归排练。

紫悦看了一眼某间教室的挂钟,感觉还有时间,便径直冲向田径场。她刚刚就透过某间教室的窗户,看到田径场还有许多人在训练,或许这也是一个机会。

跑到田径场外围,就见到中心的足球场有一个人影格外显眼:彩虹色的马尾长、蓝色的运动服装、淡蓝色皮肤,以及那矫健迅捷、犹如闪电的动作,不是云宝还能是哪个?

只见云宝带着足球,在一众防守球员之中来回穿梭、宛若游龙,不管周遭球员如何阻挡,都像不受拘束的流云般飘然而过,直到面对空门,她毫不犹豫地起脚射门,只不过角度偏了一点,击中门柱。

紫悦立刻恰到好处地为她鼓掌。听到这突兀的掌声,云宝回头一看,现是今早见过的新转校生,笑着走过来,一边拿地上的水一边说:“这不是新来的吗?怎么,对足球有兴趣?”

“当然,足球这种运动很少有人不喜欢。”紫悦点头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防守利于胜利,进攻利于门票’。”

云宝笑了,一下就觉得这位新生是自己合得来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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