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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团队好,一部分人负责杀,一部分人负责提,多。
猎户看那木棍叉猪的架势,还以为那头的猎人要不是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要不就是个健硕的大老爷们,怎麽也得是个男人。
结果看到林筠初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懵逼了。
咋还是个女人嘞?
虽然个子是高了点,但是那骨架子丶那衣裳丶那胸口的弧度,怎麽看都是女娃子呀。
现在山外头的女娃娃都这麽厉害的吗?还是自己太弱了?猎户陷入了深度的自我纠结。
那边林筠初把手中的黑不溜秋一号往地上一放,跳进坑里把黑不溜秋二号给丢了出来,这个坑比较浅,林筠初手一撑就上来了。
快速把陷阱恢复原状,林筠初提起猎物就走,这太阳要下山了,山间的阳光一旦消失,很快就会暗下来,夜间的山林,而且是靠近深山的山林会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
猎户看林筠初轻轻松松提起两只合起来差不多两百斤的野猪,眼珠子都要瞪掉了。
进出山的路只有一条,林筠初要回家就避免不了和猎户碰上。
猎户也知道这个,乾脆等着林筠初过来,这女娃娃这麽厉害,不打个交道那不白费了这机会了嘛,要是运气好,拐回去给闺女当朋友也不错。
谁会嫌弃自己有个特牛逼的朋友呢?
猎户眼神好,能看清陷阱那边的状况,林筠初也不瞎,一出林子就察觉到了猎户的存在,远远看见猎户手中的那只猎物,就知道这附近的陷阱都是他布下的。
「叔,不好意思啊,刚刚追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掉进了你的陷阱,我照着整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你布下的一样。」林筠初率先和猎户打起了招呼。
猎户挥挥手,毫不在意笑道:「陷阱那麽多,不差那一个。你这娃子倒是厉害,追得野猪死命逃的我们这一带怕就你一个了,提着这两野猪都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把力气,连我这大老爷们都羡慕,咋练的?」
猎户扛着自己的猎物走在林筠初身边,好奇极了。
「力气是天生的。」原来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是野猪,林筠初暗暗记下,笑着解释力气大的原因,同时也有些无奈,她也没想到自己在狩猎队里平平无奇的力气,在这里居然会这麽突出。
顺着猎户的话,又向猎户问道:「叔,向你打听个事儿。」
「你说。」
「就我肩上这两只东西,我也是第一次猎到,不知道要怎麽处理,我看这天气,肉也留不得久,要怎麽办才好?」
前些日子,刚刚学做饭,量没把握好,煮多了些,自己也没好意思全吃了,寻思着留第二天吃,结果第二天,全馊了,那味道,上头极了。
「嗐,这野猪嘛,好出手,就看你想赚钱还是省事儿。想赚钱的话,拉到镇上去,去酒楼那边走一圈,运气好酒楼就全收了,再不济,在镇上卖给散户,价格也高上不少;想省事儿呢,就在村里敲个锣,卖给村里人,这价格就稍微低一点。不过这天都晚了,若是明天要到镇上去,还得半天的路程,这肉也不新鲜了。」
猎户觉得可惜,自己合作的那家酒楼常年收野味,最近就是缺野猪,若能送过去,能赚好大一笔,就是人家也看重质量,不新鲜不要,送过去的时候最好是活的。
「那我这只能在村里卖了,可要是卖不完呢?」
「卖不完就烧火熏做咸肉呗,把肉切成条儿,别太粗就行,猪肉不要碰水,晾乾,用盐腌制,再放到地窖里等个三天,再上火烤就行。」
「我记下了,谢谢叔,我叫林筠初,住榕树村叶新夏家。不知道叔怎麽称呼?」
林筠初本来想猎户帮大忙了,怎麽说都得请个饭,一想,这边风俗严苛,两个大姑娘请人家一个大男人去吃饭,怕是要起什麽风言风语,不好。乾脆问问住哪儿,届时送点谢礼过去就行。
「那巧了,我也住榕树村,不过我家就在山脚这里,离叶新夏家还有一小段距离。大伙儿都称我赵猎户,我女儿看着比你小些,你叫我赵叔就行。」
两人脚程都快,一来一往地聊,竟也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了山脚。
赵猎户家毕竟在山脚,先到了家,林筠初和赵猎户分别後,快速回了家。
村里有些人家上半年收成还不错,粮食一批一批的晒,这会儿在晒场上正忙活着,家里的小孩儿也在搭手。
林筠初要回去,就得路过晒场。
村里人家穷,再加上村里也没什麽买肉的地儿,十天半个月偶尔有人去镇上赶集,才捎那麽一点荤腥回来;赵猎户也有时候缺粮了才拿肉到村里换些粮。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馋肉馋得跟什麽似的,吃上一顿,能高兴半个月。
所以林筠初这一路过就不得了了,晒场一下子就炸开了窝。
村民看着林筠初手中提着的两只野猪,一时间不知道该先惊叹她的力气还是佩服她能打两只野猪的能力。
小孩子就不管了,他们眼里只有肉。
一看见林筠初,手里的活也不干了,扔下家伙就往林筠初身边跑。
「筠初姐姐,这野猪是你打的吗?好厉害!」
孙小米离得最近,一下子就窜到了林筠初身边,也不顾野猪身上的腥臭味,围着林筠初打转,看着比林筠初这打到野猪的正主还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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