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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哥,你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了?就算你不喜欢她,也没必要瞒着她和别人结婚吧?”
“不这样做,她会死心吗?”
还没等电话那头的盛年说话,凌择霄继续开口:
“盛年,你说一条狗舔了十年都会腻吧?可宋时昭不会,她比狗都能舔。”
而门外的宋时昭端着熬夜学的鸡汤,停住脚步。
房间里,是她攻略了九年的对象,凌择霄。
二十岁,她为了陪凌择霄一起出国留学,每天趁着兼职的空隙,拼死卷学习、拿奖学金,连觉都不曾睡。
才换来全校唯一一个留学生的名额。
二十四岁,她不顾医院的劝阻,义无反顾将自己的肾捐给凌择霄。
二十六岁,她又因为凌择霄一句话,躺进了冰冰冷冷的手术室,整成了他喜欢的模样。
直到凌择霄答应了她的表白。
她以为这六年的努力,总算把这块石头捂热了。
可在一起的这三年,凌择霄一直都对她不冷不热,连最日常的纪念日都不曾有一句祝福,又何谈捂热一说?
她提着鸡汤的指尖,逐渐用力。
既然凌择霄不喜欢她,为什么当初又要接受她的表白?
凌择霄灭了手上的烟。
又回想起当初一次次拒绝宋时昭的纠缠后,她却依旧像只狗般舔上来的模样时,厌倦的语气再度加深:
“就凭她烦我九年这一点,我背着她和茜月结婚这件事就一点都不过分。早就腻了,宋时昭是真的很无趣。”
电话那头依旧沉默。
凌择霄再次开口:
“盛年,我念你是我好兄弟,才把这事告诉你。”
“你只需要等着看宋时昭十天后的反应就行,懂吗?不该说的话,少说。”
十天后?
宋时昭扯了扯嘴角。
原来客厅里画着大爱心的十天倒计时,不是为了她策划的,也不是为了庆祝恋爱三周年纪念日。
而是为了迎娶他的心上人。
电话那头,凌择霄的好友盛年沉默了很久,似乎无力去反驳凌择霄的话,最后,还是开口:
“好,只要你别后悔,怎样都行。”
盛年顿了顿,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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