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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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给我做局(第2页)

叶璇唇动了动,“秦总不怪我冲动?”

本来是被欺,因为她还手,性质直接变互殴。

“酿成大错才叫冲动,见义勇为只能称之为血性。”秦郅诚一改往日毒舌本色,语气低沉不少,低着眼睫看她,“叶璇,你很好,所以不用自我反省,觉得自己做错什麽。”

叶璇被他夸得飘飘然,差点有种再去揍几拳那满嘴喷粪小子的冲动。不对,是血性。

“一人做事一人担,我的血性我买单。”叶璇说,“您放心,秦总,我不会让您受为难的,今天的一切後果我自己承担,您什麽都不用做。”

下一秒,那小子又骂骂咧咧从旁边走出来,鸟语花香,带爹带妈的。

叶璇本来就窝着火,算是被他撞到抢眼上,立马站起来挡在秦郅诚身前,凶神恶煞,“我去你的……%¥……%你他妈真是有爹妈生没爹妈养的,大傻叉——”

那小子刚露出个头,被警察一把塞进屋里。

叶璇嘴里的话还没骂完,就这麽硬生生停住,停在“叉”上。

空气静飘飘。

“……”

叶璇有点燥,轻咳一声,收了那副气势凌然的样子,默默站直。

几秒後,清寂的夜,暗调的光。

听见他很淡的一声轻嗤。

他清冽的气息,在她身後,宽阔高大的身型将她笼罩住,替她抵御寒风,却又站在她身後。

“看来,我是真的要做你背後的男人了。”

叶璇微怔,回头去看他。

黑夜中,他们对视。

……

那好像是她第一次看到秦郅诚的笑。

因为太深刻,所以她记了很久,一直记到现在。

後来,叶璇行事也的确愈加大胆。

她知道,她的身後有秦郅诚,有致和,还有她自己的血性。

这麽多年来,风风雨雨,他们拼出一条血路,是惺惺相惜的战友,是同甘共苦的朋友,也是并肩相伴的师生。

如果说她对秦郅诚有没有那方面的心思,若说她没想过,不如说她不敢想。

她如此敬重的秦郅诚,她不敢想,也不会想。

因为那时候的叶璇有沈培延,有好工作,有好人生。

可现在——

她在经历一个转折,走到人生的分叉路。

而她的面前是一份布丁,她的左手边,是刚给她买完布丁,正在调空调温度的秦郅诚。

夜寂寂,像她有血性的那个夜晚。

秦郅诚身子轻靠在靠背上,窗外料峭寒风刮过,冰天雪地,与他身上考究精良的黑西装形成鲜明对比。他修身养性,身上的气息和气质总是显得干净绝尘,像仰止高山。

沉默的空气蔓延良久。

这座高山突然看向她。

四目相对,他平静的眸光中映射出她的影子。

叶璇仿佛明白他下一秒会说出什麽,于是提前一步,轻声开口,实话实说:“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的原因,是我不希望把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变糊涂。”

叶璇一生孤立无援,六亲缘浅。

活到现在,身边珍贵的关系屈指可数。

秦郅诚就算一个。

“您于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是我很重要的人。”

叶璇思索过後,放轻语气,“但无论任何关系掺杂上婚姻和利益,都会变质,所以,我不希望因为一个合约,最後失去一个我认为重要的关系。”

“要听我说麽?”

秦郅诚不疾不徐的声音在她安静後开口。

叶璇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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