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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离开的时候,床上的被子都叠得整整齐齐,要么他们当晚根本没有回来睡觉,要么他们是离开的时候叠好了被子,”叶子枫站起身,说道,“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而且,他们离开的时候连手机都没有带走,所以他们肯定不可能已经离开了村子。”
“我也这么觉得,叶队,如果他们两个是想连夜赶回城里,不可能会把手机那么重要的东西落下。”刘鸿宇点点头表示同意队长的推断,“而且据侦查员昨天调查了一天查到的消息看,他们两个已经有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在他们合租的房子附近露面了,平时他们可是每天最少都会下楼三次去买方便面和熟食的人。”
“他们的家人都联系了吗?”
“他们两个人的家都离这儿很远,我们的侦查员分别联系了他们的家人,他们都表示自己的儿子并没有回家。”
叶子枫皱起了眉头“他们两个人在一周前的晚上‘离开’了这里,既没有回租住的房子,也没有回外地的家,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很可能一直都在这个村子里根本就没有离开,直到今天早晨在离这儿一百多公里的周口湖打捞出了他们的尸骨。可是这个村子根本不大,要想完全藏住一个人就已经是难如登天了,更何况还是两个,全村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的踪迹。”
他目视着窗外,看着头顶上浓墨般漆黑的夜空,语气冰冷地说道“看来,这个村子里,真的藏着一个杀人魔。”他转过身,看着站在门口的沈志锋一家三口,问道“你们知道,汤达峰现在在哪儿吗?”
“汤、汤达峰?”沈父睁大了眼睛,但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儿子,马上就明白过来了,“他现在应该在村东跟人打麻将,又或者是在家看电视吧?怎么,警官,你们也怀疑他?”
“什么意思,‘也怀疑他’?”叶子枫敏锐地捕捉到了这句话中的关键词,追问道“你们当时怀疑过他?”
“是……”沈父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有些惊魂未定地说道“这个人在我们村里,就没几个朋友,平时看起来就挺阴森的一个人,快六十岁了,除了自己养的一条大狼狗外,就没见他找过老婆。十年前,他在村里杀了一个外地来的人,当时,派出所来的人看到那死人的样子,都吐了好久……至今,村里也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无缘无故把人杀了,听派出所的人说,这人脑子好像有问题。”
“办喜事的那天晚上,他也去了吗?”
“没有,”沈父摇了摇头,“老马的儿子觉得,这个人身上带着股杀气,不吉利……”
“他养的那条狼狗,你们有没有见过?”
“见过两回,回回都差点把我吓出心脏病来,”沈父的声音有些颤抖,“那狗黑得跟炭一样,差不多都有一米高了,而且我估摸着少说也得有一百斤吧。”
就是他了!
叶子枫和刘鸿宇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点头。在昨天的案情分析会议上,叶灵珊就曾根据两具骨架上的动物咬痕推断出,凶手在杀死两名受害人后,还让一条大型狼狗啃食了他们身上的皮肉,而这条狼狗的体型特征,跟沈父描述的那条狼狗几乎一致。
这个汤达峰,肯定跟本案脱不了干系!
“事不宜迟,”走出沈家后,叶子枫就下达了兵分三路的命令“所长,你带上你的人,去村东找汤达峰;小刘,你去叫村主任过来;我亲自去汤达峰住的地方看看,我们就在他家里会合。”
汤达峰的家位于村尾,说是家,实际上就是用一些破损的木头搭了个简易的棚子,并在上面盖了一些大小不一的残破瓦片和破布作为屋顶,从外面看都能明显感觉到这个屋子四处漏风,更不用说里面了。他家的围墙目测不会超过一个成年人的身高,是用普通的砖块堆在一起搭成的,大门看起来也有些摇摇欲坠,这与村里其他住户居住的楼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叶子枫站在汤达峰的家门前,他轻轻敲了敲门,对着里面漆黑一片的屋子里喊了一句“有人在家吗?”
但是一连喊了三次,都没有回应,或许汤达峰已经睡下了,又或许他还没回来吧。叶子枫正想着干脆就在这里等刘鸿宇他们过来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阴森森的声音。
“你找谁?”
叶子枫回头一看,说话的是一个满头白发、骨瘦如柴的男人,他穿着一件肥大的印着英文字母的白色短袖,下半身套着一条沾满了泥垢和污渍的短裤,脚上穿着用废弃的轮胎做的凉鞋,他的手里,还牵着一条将近一米高的黑色大狼狗。
“我是从市里来的警察,”叶子枫朝对方出示了证件,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就是汤达峰吧?我想找你了解点情况。”
汤达峰点了点头,但那说话的语气还是阴森森的“进去说吧。”他掏出了钥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打开了门。
叶子枫毫无惧色地跟着他走了进去,还不忘了随手关门。
进了门后,汤达峰突然在面积狭小的院子里停下了,然后,他转过身,松开了手中牵狗的绳索,指了指叶子枫,然后朝着那条狼狗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去,咬死他!”
那条狼狗听了,立刻目露凶光,张开血盆大口朝着叶子枫的咽喉扑咬过去。但叶子枫早有防备,小小一条狼狗怎么可能近得了他堂堂刑警大队长的身?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他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闪电般踢出一脚,脚尖正好击中了那条狼狗的后脑勺,随着一声哀号,狼狗当场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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