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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我争取这周五连更。
千禧年,伦敦(上)
伦敦,希思罗机场。
沈煜清连打了两通电话,把夏闻竹出国的事压了下去。他不敢告诉宋高远,怕他不允许,更怕他趁自己不在家去找夏闻竹。
沈煜清收起手机,回头看,夏闻竹坐在行李箱上,手里拿着两杯咖啡,见他回头,晃了晃咖啡,“忙完了没,你的冰美式都快被我捂成中药了。”
沈煜清唇角微弯,尝了口他手里的咖啡,眼睛眯起,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有这么难喝吗?”夏闻竹接着他用过的吸管,尝了一口,顿时咳嗽,推着沈煜清往前走,“快走快走,机场的咖啡怎么可以难喝成这样,我们快出去,吃点喝点好的。”
沈煜清笑了声,转身牵起他的手,不知是在说玩笑还是实话:“哥,就算是奶茶到了伦敦都不好喝,我还是回家给你做饭吧。”
夏闻竹眉梢微挑,问道:“你什么时候对英国这么熟了?”
“三年前公司上市,伦敦的项目都是我负责,所以经常出差,就对这熟悉了不少。”
“哦,懂了。”夏闻竹拖长了音调,他总算知道醒来后哪里怪怪的,原来是还少三年的记忆。
离开机场,坐上黑色宾利,和国内同样的牌子,只是前排的司机换了人。
夏闻竹歪头,朝前看了看,不禁感叹伦敦开车的司机可真有气势,他就像是九十年代港片电影里的黑帮老大,头发白了大半,梳着背头,眼角有个明显的疤。
夏闻竹刚想问这司机的来路,却见沈煜清掏出电脑,皱眉盯着秘书发的新邮件。
夏闻竹抿了抿唇,把话又咽了回去。
自从他出院后,沈煜清愈发的忙,虽然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宋叔叔为何要派他来伦敦,但夏闻竹明显感到宋叔叔和宋澜舒之间有过什么隔阂,说不上来哪里奇怪,但话说回来,谁家父亲会要一个外人去管女儿行踪,沈煜清又不是他们家保镖。
夏闻竹靠在座椅里看窗外,伦敦今天没下雨,路灯下,是只剩半个轮子的自行车,他皱了皱眉,抬头看见路标,白色的标识翻译过来,这片区域叫象堡。
夏闻竹之前只在伦敦旅游过,没有待过几天,他盯着低矮的楼房,一时不知沈煜清要带他去哪,该不会酒店定在这附近吧。
正纳闷着,宾利车穿过桥洞,停在一栋新开发的公寓楼下,沈煜清收起电脑道:“哥,我们到了,下车吧。”
“啊?”夏闻竹瞪圆眼睛,四处望望,也没见着酒店,问道:“我们住这?”
沈煜清点了点头:“我在这买了一栋公寓。”
夏闻竹下车,脸上疑惑加剧,问道:“你什么时候在伦敦买的房?”
“前两年总来这出差,酒店住不习惯,就在分公司附近买了个公寓。”他说得轻松,推着行李箱上楼,身后的司机一言不发,转身赶往附近地铁站。
夏闻竹不禁纳闷,这人怎么越看越不像司机,他戳了戳沈煜清袖子,朝地铁站抬起下巴,“你找的司机大哥可真够高冷,怎么一句话不说就走了。”
“他不算司机。”沈煜清推开公寓门,和reception打了声招呼,按下电梯,继续道:“他是我在伦敦认识的一个老大哥,这两天抽空过来帮忙的。”
“原来这样。”夏闻竹靠在电梯扶手上,打了声哈欠,抬头看着上升的电梯楼层,忍不住问:“你怎么想到在这买房?”
电梯门叮的一声开了,他四处望望,逼仄的过道连瓷砖都没有贴,嘀咕道:“这地方看上去不像伦敦啊。”
沈煜清低头笑了笑,打开门,催他进去,片刻才道:“不像伦敦像什么?”
夏闻竹站在落地窗前,摸着下巴道:“有点像蝙蝠侠里的哥谭市。”
“是嘛。”沈煜清戴上围裙,也跟着朝楼下望了眼,突然道:“没被夏叔叔收养前,我待过的孤儿院就在这附近。”
“你看见前面亮灯的地方没有,从vauxhall桥穿过去,tate美术馆对面有一家孤儿院,我来自那。”
夏闻竹喉咙一哽,心窝被狠戳了一下。
沈煜清被领养那年,他们都还小,很多事应该记不清了,但夏闻竹没想到母亲的话对他影响这么大。早知道小时候捂住沈煜清耳朵,别让他听到自己其实是为了作秀领养来的孤儿。
“我们都在一起生活大半辈子了,怎么能说这话呢。”夏闻竹两手搭上他肩,努力调节气氛:“来了我家,你就是我家人。”
沈煜清弯了弯唇,眼睛却没有笑,“哥,你先休息会儿,我去炒两个菜,一会儿就开饭。”
“走吧,我帮你打下手。”夏闻竹推着他往前走,没再多看窗外的景色。
伦敦的冬天,黑夜漫长,夏闻竹倒时差,一夜没合眼,揉着乱蓬蓬的头发,走出房间。
早晨七点,沈煜清离开公寓,餐桌上留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哥,好好吃饭,我去公司开会了。”
夏闻竹视线落到旁边的三明治上,撇了撇嘴,也不知道为何,早上没见到沈煜清,心里空落落的。
他一手托腮,慢吞吞啃完三明治,门铃突然响了,打开一看,门外站着昨天开车司机。
“夏同学,小沈拜托我这两天照顾你的出行,你今天有什么想逛的地方,跟我说就成,不用挤地铁。”
夏闻竹意外地眨了眨眼睛,先请他进屋,才道:“真是麻烦你了,小沈同学可能没和你讲清楚,我来伦敦不是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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