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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这是我的家乡(第2页)

陈藜搬去城里前几天,摆饭请所有的街坊邻里吃酒。

有人喝高了,指着他说:"以后你要回来,就先带媳妇带孩子,不然甭踏进这个村口!"

"对、对!没娶到媳妇不准回来——"

大家都一块儿起哄,一整晚都高高兴兴的,以前有过什么小矛盾,这顿饭以后就都算了。

只有麦苗听到这话,一脸满不在乎的。

苗苗知道哥哥的媳妇是谁,但是苗苗不说。

吃了散伙饭,陈藜跟麦苗把东西都收拾一番。

他们的老宅子还留着,交给刘婶一家帮忙看顾。

自从麦苗搬去宿舍后,这三、四个月下来,他渐渐接受了自家的鸡要成了刘婶家的了,倒也不是特别舍不得,老黄狗交给了工厂主任,也算是给它安排好一个不错的归宿。

这天,麦苗把行李绑好,大抵是站起来的时候起狠了,头有点晕。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舒服地干呕了呕,顺了几口气,才缓和了。

陈藜搬着东西走进来,看见麦苗坐在地上,赶紧把东西一放,拉了张椅子让麦苗坐着休息。

麦苗拍着胸口,脑子里隐约闪过什么念头,可那个念头闪得太快,一眨眼就抓不住了。

搬去城里的那一天,陈藜找了一辆小货车,要自己开到城里去。

他把行李都放在后车厢,塞得满满当当,全是麦苗舍不得不带走的锅碗瓢盆。

麦苗跟着陈藜上车了,还把脑袋探出车窗外,不断地跟刘婶一家和李长官摇手道别。

老黄狗挣脱了狗绳,在车后追了几步,然后停下来吠叫,那个叫声也传了好远、好远。

小货车开到了麦田的路,两边的麦地只剩下麦茬子,可空气里仿佛还能闻到那清新的麦子香。

麦苗遥遥地看着这片他从小生长的地方,脸上难得流露出了一丝离乡的愁思。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麦苗听见了歌声,他转回来,瞧着陈藜。

陈藜望着前方,这个景色,和十多年前离家时看到的一样。

"要是有人问我,这是什么地方。"陈藜的眼神落在远处。

麦苗认出了这首歌,他跟着陈藜的调子,一起轻轻地唱。

"我就骄傲地告诉他。"

"这是我的家乡。"

——完——

*********

最后的歌化用自《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谢谢同学们,我们一个月的短期课程结束啦。

能够写完《麦苗》,都要归功大家对老师的鞭笞,

不然老师已经跑路啦!(不)

虽然《麦苗》这篇文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但是写的过程中,给了我很多的快乐(主要是来自同学们)和满足,

打上"完"这个字的那一刻,说实话,老师真是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不。

这是我三四年来,第一篇完成的小说了吧。

(对不起,我真的有在反省。)

番外的话,我想了几个。

其中一个我非常想写的,是一个平行番外。

就是陈藜没有退役回家,麦苗发病后,和他相遇再知道他是自己弟弟的故事。

但是我也知道大家都在等嫌弃,我后面三次元的工作安排也很忙碌,

加上有商稿需要赶,

所以我也希望能尽快找到写《嫌弃》的手感,但愿不会让大家失望(大哭。

最后,还是要感谢同学们。

老师有很多缺点,也总是碎碎念,还有奇奇怪怪的xp和低俗脑洞,

看文过程有什么不愉快的,老师也给你们道歉。

真的是多谢你们的包容。

希望大家都能看得开心(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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