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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斤墨水几百文,寻常百姓家里根本负担不起。
每写一次,都要万分小心,生怕浪费了纸张。
一手好字也是需要无数纸张和墨水才能练成的。
沈嘉文这么多年都没碰过笔墨,现在突然说要写字,张墨根本就不相信他能写好。
别说沈嘉文了,就算是像林浩和张墨这样念了许多年书的,写出来的字依旧歪歪扭扭的不好看。
而他们这样的已经算得上是百里挑一,村子里不识字的人大有人在。
林翠就不识字,但这不妨碍她撺掇着沈嘉文写字。
“嘉文,能写给嫂子看看吗?”她追问道。
“好。”沈嘉文点头,“那我就写几个字给嫂子看。”
他的面容依旧沉稳平静,整个人姿态随意的坐在椅子上,仿佛被刁难的人不是他一样。
林翠被沈嘉文看着,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抿唇偏过了视线。
倒不是她特意要针对沈嘉文,她也是从小姑娘的时候过来的,沈嘉文这样长相俊俏的少年郎,她也很喜欢。
只奈何他们之间的立场不同。
林浩是她唯一的弟弟,她远嫁在外,弟弟就是她唯一的依靠。
如果她日后被谁给欺负了,能指望得上谁呢?
还不是只能靠着这个弟弟。
要是日后林浩再考取个功名,她这个当姐姐的还能跟着享福呢。
她向着林浩是天经地义的。
张枫很快拿着笔墨和一大堆书走了进来。
林浩沉皱着脸跟在后面,刚进来就给沈嘉文瞪了一眼。
沈嘉文满不在意的朝他笑了笑,眼尾微挑,像一只慵懒的猫,全然没有把林浩的挑衅放在眼里。
张枫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抬手将沈嘉文胸口处的衣服往上提了提,掩住了那无意中露出来的丝缕春光:“东西都拿过来了,你要不要上床上休息一会?”
张枫自己很少休息,他之前就算是被狼咬断了腿,都能在雪天里拄着拐杖走回村。
可沈嘉文不一样,这是他花了好多钱才娶进门的夫君,他得好好看着护着,他不想让这么漂亮的夫君劳累。
沈嘉文摇头,轻声道:“嫂子他们想看我写字,我写完再去休息。”
张枫闻言身形一顿,淡淡看了眼林翠,伸手把纸给沈嘉文铺平。
沈嘉文从那厚厚的一叠书中,拿走了最上面的那一册,书上方方正正写着《中庸》二字。
他自己研好了磨,在众人的注视下,提笔写下了一列瘦金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①”
沈嘉文之前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练练毛笔字,墨水在纸张上晕染开来的感觉能让他的心里放松下来。
毛笔写出来的每个字都晕染着一股古韵,令人不自觉沉浸其中。
常有人说瘦金体结构上死板,缺少变化,没有个性,但沈嘉文最喜欢的依然还是瘦金体。
笔势锋芒,却暗含雅韵。
张墨的眼睛一直直勾勾的盯着沈嘉文的笔尖,眼神逐渐从轻视变成了震惊。
林浩更是直接走到了沈嘉文的身后,瞪大着眼睛,仿佛看到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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