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约会李雪雁(第1页)

李景隆说道“是吧,不过这些年她和父皇母妃一直在长安的只有我自己在封地处理事务,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就跟我一块回去。”

宁煜痕说道“你们什么时候走?”

李景隆说道“明年二月吧。”

宁煜痕说道“明年大军可能要驻扎灵州到时候可要打吐蕃。”

李景隆说道“既然你也从军了那咱们到时候又能见了,还有三个小妖精和那两块黑炭还有业嗣和业翊。我可等着你们。”

宁煜痕说道“好,我们一定得让吐蕃人看看我们大唐的威风。”

李景隆说道“走,咱们去纸醉金迷,边喝边说。”

宁煜痕说道“改天吧我今天约了郡主。你们吃好玩好喝好啊。”

李景隆说道“好吧”那脸上的表情的意思是“兄弟我明白。”宁煜痕觉得一定要赶紧把他打发了不然会有麻烦,宁煜痕说道“兄弟快去吧,听说头牌最近不错去晚了就没了。”

然后径自往李雪雁那走去,李雪雁一身便装仍然掩盖不了她的美,如人间的精灵一样。李雪雁心里从昨天就开始挑衣服胭脂水粉了毕竟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孩约自己出去玩。李雪雁有点拘谨对宁煜痕很客气,宁煜痕就不舒服了觉得约会吗就应该放轻松。宁煜痕和李雪雁走到大街上今天宁煜痕打扮是一身蓝色的锦袍黑披风脚蹬厚底上好黑色布料做的快靴,腰间还别着一块上好的李世民当年所赐的上好的羊脂玉,再配上他那面如冠玉如刀刻般无可挑剔的俊脸还有芝兰玉树的全身,以及潇洒利落的背影。一副浊世佳公子的模样,应该是可以用那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来形容。李雪雁也不差,一身绿色的冬装还有绣花的厚底蓝靴,还有那张完美无瑕的脸和俏丽的背影,两人站在一起绝对是天生一对郎才女貌。李雪雁觉得和宁煜痕一起并肩走着的时候真的很好,她也想一直走下去。

宁煜痕说道“现在你不用叫我宁公子,叫煜痕或者阿痕都行我们是出去玩,我可以不叫你郡主吗?能叫雪雁吗?”

李雪雁想都没想就点点头。李雪雁说道“宁公子………阿痕我们去哪?”

宁煜痕说道“听说风乐坊来了个戏班子演的不错我们去看看怎么样?”说罢牵起李雪雁的手,发现李雪雁的手真不是一般的冰冷,就拿自己的手给李雪雁的手暖还一边朝李雪雁的手吹气说道“天冷了你不知道吗?堂堂任城王府连郡主的手都暖不了吗?病了怎么办啊?别动了给你暖暖手吧。”

正在此时离他们不远的长乐公主和长孙月看见宁煜痕牵李雪雁的手还有宁煜痕说的话。长乐公主想着宁煜痕还没主动拉过一次自己的手别说暖手了,长乐公主把手摸到脸上觉得手很冰,这才几天啊他就这样了。难道是他喜欢上了雪雁?为什么?雪雁不过是郡主而已怎比得上我堂堂大唐最尊贵的公主啊?雪雁为什么要和煜痕这么亲密?雪雁是知道他是我未来的驸马的。一个是她最爱的人,一个是她的好姐妹。他们为什么要这样?难道是雪雁知道他的好了故意去勾引他的?对,肯定是雪雁勾引他的。想不到雪雁平时不吭不响的居然这样。

长孙月说道“走,长乐我们跟过去看看。”长孙月非常不希望李雪雁勾引了宁煜痕,她一直很珍惜她们三个人的友谊的。

长乐公主怄气的说道“想不到雪雁居然这样,明知宁煜痕是我的驸马还勾引他。走上去看看。”女人都是这样的自己的男人犯了错都会归咎到第三个人身上不会怪罪自己男人。长乐公主对于宁煜痕这个驸马是要定了的,心里打定了主意到时候她只要揭穿李雪雁的面目再宽容大量的原谅宁煜痕,宁煜痕就会回到她身边不会再犯错了。

宁煜痕给李雪雁暖了暖手就牵着李雪雁的手往风乐坊走去。李雪雁心里是小鹿乱撞的任由宁煜痕拉着自己的手,心里很激动啊自己终于拉到了宁煜痕的手,看着宁煜痕幸福感安全感满满的。殊不知她已被长乐公主列为头号敌人。

宁煜痕看李雪雁的长发开着玩笑的说道“你以前要是早认识我该多好啊我说不定就能当你的郡马了。”如果非要娶世家小姐的话李雪雁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现在李世民已经把他定为那个什么长乐公主的驸马了,虽然没有圣旨可是满朝文武都皆知了。

李雪雁暗想:我都不知道认识你多久了呢你才认识我恨死你了还要逗我。李雪雁说道“那长乐公主呢?”

宁煜痕说道“能不能不提她?我又不认识深宫里的那个傻公主你又不是不知道。今天是带你玩的不是讨论她的。”

长乐公主长孙月也听着他们的对话,长乐公主恨死李雪雁了小时候她白对李雪雁好了,千万不能让李雪雁再留在长安了只要李雪雁走了煜痕就会把她忘了的,小时候要不是她求父皇,父皇肯定让李雪雁跟着她哥哥去她们家封地灵州受苦去了回去就像父皇请旨去。长乐公主现在为了宁煜痕也算是失去理智了。长乐公主可以接受宁煜痕利用她怎么样都行,就是不能允许别人把宁煜痕抢走了,绝不允许的。

长乐公主和长孙月跟着他们来到风乐坊,宁煜痕看包间已满,只能坐大

堂了,长乐公主和长孙月却得到一间包厢,长乐公主在二楼居高临下的盯着宁煜痕和李雪雁,没有心情看戏。宁煜痕叫了一些吃的,和热茶。

长乐公主老是盯着看,宁煜痕偷偷瞟了一眼就知道是“王小姐”和长孙月了因为“王小姐”长得太好看了,那股子端庄的气质即便是着男装也掩盖不了,宁煜痕之觉得“王小姐”估计是李雪雁家的亲戚,可是宁煜痕怎么也想不到那就是他的长乐公主啊。长孙月全身贯注的看戏,李雪雁也是全身贯注的看戏,长乐公主在盯着宁煜痕,宁煜痕在想怎么气“王小姐”,很快羊肉汤和炒牛肉上台来了,宁煜痕心里就有了主意了,宁煜痕拿来一个碗盛着羊肉汤拿着汤匙吹吹对李雪雁说道“雪雁吃午膳了吃吧,来这汤太烫了我给你吹吹了刚合适。来我喂你。”

李雪雁说道“你可是第一个喂我的男子。”

宁煜痕说道“很荣幸。你知道吗以后喝汤要吹吹不要一端就喝会烫,也不要等的太凉了。”

包厢的长乐公主看着这两个人心里窝火极了,不就是喝个汤吗你李雪雁至于这么娇滴滴吗?不是喜欢喝羊骨头汤吗?明天要不要本宫请你李雪雁进宫给本宫喝个够啊。

宁煜痕又给李雪雁夹牛肉,长乐公主恨得咬牙切齿。唐朝的戏班子表演的就是绝技,武术,幻术,滑稽表演歌舞戏参军戏之类的。

李雪雁连连叫好,长孙月也是连连叫好。宁煜痕对这些没兴趣,“王小姐”主要是盯着宁煜痕。宁煜痕看着“王小姐”盯着自己不自在不舒服,就要拉李雪雁走了,起初李雪雁还不愿意走宁煜痕说了下次带她来她才罢休肯走。

宁煜痕给李雪雁做着向导,两人来到一家饰品店,宁煜痕心里的火气又大起来了,长孙月和“王小姐”又跟过来了。

宁煜痕拿着一个步瑶对李雪雁饶有寓意的说道“雪雁我看这个步瑶挺适合你的,我送你吧。”(未完待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桂臭

桂臭

原创小说BL长篇连载狗血虐文三观不正简介一个疯子一个傻子谁都知道,莫家那个疯子,养了一只味道极臭的狗。非典型AA,生子,强制爱,虐受注无典型追妻火葬场,就是无火葬场无情疯子攻温柔傻子受无大纲,无脑,无逻辑,三无産品攻纯疯子受纯傻子,为爽而爽,全是雷...

顾青阳陈嬷嬷

顾青阳陈嬷嬷

大容建国两百余年,镇北王府也显赫了两百余年。镇北王府的爵位是顾氏先祖跟随太宗皇帝夺天下后,行赏得来的。其后,顾氏儿郎们又用一条条性命和战功铸造出现如今镇北王府的赫赫威名与无上荣耀。为将这份荣耀永久传承下去,顾氏祖训有曰凡顾氏儿郎年满十六就要前往边关,保卫大容江山和百姓,不得有误。传承至今,镇北王府是越来越富贵,但也并不是一帆风顺。顾青阳出生那年,就是镇北王府动荡最严重的一次。镇北王府人丁不兴,顾老夫人膝下只得一儿一女。长女顾乔早年嫁入宫中,府中动荡,她也受到牵连,自身难保之下根本帮衬不了府中半分。好在顾老夫人和次子顾战都不是善茬,顾老夫人除内忧,顾战清外患,历经大半年,终于走上正轨,镇北王妃却在这个时候撑不住的病去了。镇北王妃...

天降娇美雌,兽夫不要太爱了

天降娇美雌,兽夫不要太爱了

风潇潇作为咸鱼派第108代传人,实际上就是一卑微打工人,一朝被系统选中,来到异世界。什么弱小的雌性,姑奶奶可不是,看我持长鞭走天下…什么兽神大人,想让我白白给你打工,不好意思,不伺候,我自己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更何况还有我的亲亲女儿…想要算计本姑娘,那也要看看你们有没有本事。那也得看我会不会乖乖被你们算计…暴躁小辣...

麻了,穿成反派的作死前夫郎+番外

麻了,穿成反派的作死前夫郎+番外

麻了,穿成反派的作死前夫郎作者萨拉热窝简介简介(主受视角穿书先婚后爱1v1双洁)(注评分低是因为才刚开分没多久,宝宝可以先看了试试。)兰辞归连续加班36个小时之后,浑浑噩噩回到家里,一觉醒来,穿书成了一本小说里面反派的作死前夫郎。他躲开了第一个剧情,本以为就可以躲开嫁给反派,当作死前夫郎的命运。但,没想到,他还是嫁了。原著里,专题推荐先婚后爱穿书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磁铁

磁铁

简艾白一脸正经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许西荣低头在看书,我给。简艾白笑我想要你的很多很多的爱。他抬头看她,笑得干净温柔,我给。她捏着他的耳垂我想要跟你很多很多的爱。许西荣的脸直接红到耳根,我给。她摁着他。咬着唇问他是不是第一眼就看上我了?嗯?顿时他的脸像红富士大苹果。更┆多┆书┇籍18W18...

赵彦陈昊阳

赵彦陈昊阳

炮灰女配重生后,她被大佬缠上了赵彦陈昊阳番外精品小说是作者鱼玄又一力作,沈梅只有陈南星一个孩子,对她的爱是非常纯粹的,看到陈南星这么乖巧,自然不舍得拒绝,当即答应了下来。你说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乖。沈梅慈爱地抚摸着陈南星的头,眼中是藏不住的温柔。沈梅自己就是开服装店的,不但卖成衣,还做裁缝,给客人捎带手缝缝补补。不过不是什么大店,只是路边的小店罢了。镇上的人消费水平有限,沈梅的店也是因为靠着镇上稍微繁华一些的街道,所以才勉强有些市场。前几天她说在自己的店里给陈南星做点衣服,正赶上陈南星叛逆,被她以太土为理由,一口就给回绝了。沈梅虽然因为女儿的叛逆举动而有些心痛,但毕竟是疼孩子的心占了上风,她心想,孩子不愿意穿店里的衣服也情有可原,毕竟那衣服的款式确实成熟了些,不大适合孩子。可今天,叛逆的女儿竟然突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