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戏子私奔的军阀家大小姐之二下次合并更新(第1页)

顾明月坐在靠近梳妆台的椅子上,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欣喜地擡起头朝门口望去。

钱云笙身着一袭素淡雅致的戏服款款而至,装饰的头面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近看浓淡恰到好处的妆容衬得他粉面香腮,眸若明星,柔媚与艳丽并存。

比大多数女人还要美上三分的男人目不斜视地走到梳妆台边,自顾自地开始脱去戏服挂到一边的衣架上,随后坐在镜子前小心地摘下头面,把一方帕子用铜盆里的温水沾湿,细细地卸下妆容。

男人脸上红红白白的油彩被抹去,露出了浓妆艳抹下真实干净的容颜。

钱云笙有着标准的瓜子儿脸,肌肤白皙透亮,光滑莹润得如上好的羊脂玉。他修剪得当的眉毛浓而长,平而阔,不似凌厉剑眉的一字眉形配上一对儿如宝石般璀璨的凤眼,透着一股摄人心魄的魔力,潋滟绵长的秋波从那双流光溢彩似梦非梦的明眸里荡漾而出,令人过目难忘,神魂颠倒。他的鼻梁高挺,鼻翼精致,薄而柔软的嘴唇呈现出桃花一般的嫩粉色,五官轮廓柔和分明,美得好似精工雕琢却实则处处浑然天成。他此时虽做着寻常的清洁换装之事,一举一动却透着流畅生动的美,沉静的神色中带着淡远清幽的诗意,这是一种潜伏的风情,他独有的风流蕴藉,游离于性别之上,带着雌雄莫辨的空灵气息。

顾明月安静地端详起本次任务男主,他好似完全不知屋内还有一位女性般,无所顾忌地换起了衣服。那是一袭淡青色亚光的绸布长衫,有着精美的暗纹,布料低调贵重不容人看轻。一条长而宽的白丝巾从脖颈直垂而下,为他平添了一份知识分子的文雅。钱云笙的头发乌黑秀丽,随意地用梳子理成了侧倒分头,头顶侧分的头发向后梳拢汇合,线条蓬松流畅,发丝柔软纤细,带着自然的风情。

怪不得,唐英韶愿意花大把的钱捧着他。怪不得,雪荷泽对他义无反顾。

顾明月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像一尊精美贵重的洋玩偶,她的双眸痴痴地透着迷离,视线看似全神贯注地聚在钱云笙的身上,心思实则进入到了回忆原文剧情的桥段里。

作为本次任务的男主,在这个列强割据军阀混战风雨飘摇的时代背景里,钱云笙的身世算不得多幺漂泊凄苦,人生的前半段不过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被心善的老戏班主捡去悉心教导传承衣钵的老套故事。老班主对小弟子要求严格,因为基本功练不好而受的打骂惩罚在年幼时如家常便饭。练功苦,打骂受在身上也是钻心的痛,但钱云笙不怨老班主打他骂他,老班主给他一口饭吃教他谋生的本领,能温饱穿暖的日子来之不易,吃点苦受点打骂又算得了什幺。

老班主是个好人,待钱云笙如子,钱云笙孤儿早慧,不是什幺都不懂的混人,从小的梦想就是以后成为名角挣大钱孝顺老班主,让他舒服地颐养天年。

可惜,少年纯粹的梦很快便破碎得七零八落。在钱云笙十二岁那年,老班主被大弟子下药暗害,戏班经此易主,他黑暗的日子也就开始了。被毒打,被辱骂,被关在房间里断水断粮,不过是因为他容色出众,新班主想把他捏在手里,送去给出得起大价钱的富商亵玩,做个长期的摇钱树而已。

新班主虽然歹毒,却不是目光短浅之辈,他看得出钱云笙是块唱戏的好料子,以后能用他赚钱的法子多了,不能当前就把人折磨死。于是在钱云笙拼着命反抗,浑身遍体鳞伤地被饿得半死不活的时候,暂时放了他一马。十二岁的男孩身单力薄,无权无势,有勇气死却没有勇气脱离自小生长的戏班,于是在恐吓以及威逼利诱中,不得已签下了卖身契,答应从开始登台唱戏的同一天卖身。

想要登台唱戏至少要等过了变声期,钱云笙因此暂时脱离了被蹂躏的悲惨命运,但那只不过是因为新戏班主认为有名气的旦角能卖的价钱更高,把他当作奇货可居的聚宝盆……

从此,钱云笙加倍努力地学戏,年少纯净无邪的梦已然远去,夜深时的梦里带着来自地狱的幽冥鬼火,蓝色的炽焰从戏台燃烧的幕后。少年的梦里寻不出昔年的恬静悠然,狂躁和暴孽席卷着识海,他要报老班主之仇!他要把自己所受的耻辱加倍施付于新班主的身上!既然无法靠自己的力量,那他就借他人的金钱权势。反正已经签了卖身契不卖也得卖,只要能达到目的,让他献出一切又何妨。

17岁那年,他登台唱戏一炮而红。当时的唐英韶与其他昆曲戏迷们为了复兴昆曲而做着多方努力。初见时,钱云笙的美貌令唐英韶惊为天人。靠着若有似无的勾引与雌雄莫辨的风情,钱云笙轻轻松松地使唐英韶拜倒在他的长袍下。

两人之间的第一次,纵然内心已经任命,但钱云笙扔失控地手脚并用激烈反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就是说他吧……被高大健壮的唐英韶固定住身形后,羞耻的地方传来了撕心裂肺的痛……

那夜过后,屈辱的烙印深深地印在他身上,如影随形。

唐英韶是位很好说话的金主,他掷出大笔金钱为钱云笙作势。短短一年内,钱云笙就从稍有名气的地方旦角红遍了大江南北……

钱云笙18岁那年,雪荷泽搭乘的洋包车在街上与他所乘的洋包车擦肩而过,惊鸿一瞥后注定了她悲剧的未来。

顾明月不能否认在钱云笙的感情里有雪荷泽的一席之地。他为了能够出人头地然后报仇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搭上复兴衰落昆曲艺术的顺风车,靠着唐英韶的资助成为戏曲界一颗光芒万丈的明星,为老班主报仇后变成仙霓戏曲社幕后真正的所有者,现今的班主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傀儡,帮忙向世人遮掩他与唐英韶的关系。出名,报仇,他都做到了,光鲜亮丽花团锦簇的生活却弥补不了他内在精神的空虚。钱云笙对纸醉金迷的大上海感到迷茫,对委身于男性感到无尽羞辱。他现在芳华正好,歌声绕梁,还能再唱个十年。但戏曲界历来新人辈出,新人压旧人,名角换过一茬又一茬,谁也不能预测未来如何光景……钱云笙不敢想当自己容颜老去音色浑浊时,究竟会落得什幺样的下场。从小就在戏班子里长大的孤儿,脱去一身戏服与响亮名头,就什幺也不是。为了出人头地的不择手段,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也未可知。在他迷茫痛苦不得解脱时,雪荷泽的出现如一滴清甜的甘露浇灌在他干涸的心田上,润物细无声。于是在雪荷泽以死相逼地要求同他私奔的情况下,他最终妥协,未尝不是借着她来斩断与过去的纽带。

他把雪荷泽视为救赎,可惜她只是一位平凡柔弱的富家千金而已。两人在奔向北平投奔亲友的途中遇到土匪,雪荷泽不堪羞辱自杀身亡。

剩下的故事就带着点传奇的色彩了,衣着破破烂烂如叫花子一样的钱云笙一路颠沛流离地走到了北平,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抱着看一眼雪荷泽想要与他生活的地方的想法,晕倒在了一户人家前。

那户人家的女儿刚巧下学归来,心地善良的她叫佣人把钱云笙擡进屋子里照顾。在钱云笙从昏迷中醒来的刹那,恍惚间以为自己面前的人是雪荷泽,男主与女主的命运轨迹以雪荷泽的死为转折点,按部就班地展开了。

雪荷泽的死大概就是为了推动剧情发展,顾明月不免叹了口气。

“啪”的一声,顾明月被突如其来的响动惊得险些从椅子上跳起来,她定睛一看,原来是钱云笙重重地把淡灰色的浅顶软呢帽仍在了梳妆台上,撞倒了几只梳妆用的小瓷瓶。

钱云笙心烦意乱,女人以往的热忱劲儿全无,竟呆呆愣愣地看了他半饷。她反常的样子结合着唐英韶临去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弄得钱云笙心里漫出一股名为酸涩的感情。

两年的追逐,今日就要画上句号了幺……家中抽屉的暗格里还存放着她厚厚的一摞信,纵然他没读过书,字识的不多,也能断断续续地从字里行间体味出浓浓的情意。

雪荷泽是一团可以燎原的火焰,烈火般的热情早已把他的骨髓焚烧殆尽。

她进一步他便退一步,不拒绝,也不回应,默默地享受着她的好,自己真是卑劣的男人。

两年啊……听起来好似很长,但对漫长的人生来讲不过弹指一挥间的光阴,瞬间就能被淹没在记忆的洪流里。

本是他故意冷落她,但看她这幅魂不守舍的样子,竟不自觉地开口低声询问:“你到底是怎幺了。”

顾明月等的就是这句话,欲拒还迎的手段,钱云笙还玩不过她。

只见一身粉嫩的妙龄女子猛地站起身,如一只迎风翩跹的蝴蝶一样扑到了身前人的怀里,扬起精巧俏丽的小脸,峨眉轻皱,红唇微颤,霎时间竟是泪雨淋漓。

此时无声胜有声,克制悲愤与纠结交混的复杂情绪在她的面容上不断地变化显现,欲言又止,欲说还休,神态弥漫着惶惑无措的眷恋与衷情。

咔嗒一声,钱云笙仿佛听到了嫩芽顶开冰封的表层,破土而出的声音。雪荷泽早就植在他心里的种子突然蓬勃地发芽生长,顶端开出了色泽浓艳娇娆的花,明艳得教人防不胜防。

绚烂到了极致,却无端地令他感到哀伤。

她竟也有如此脆弱无依的时候,那如断了线似的泪串,如钢弹打在他的心窝上般,带着揪心的闷痛。

情不自禁地,钱云笙伸手用大拇指拂去了她的泪,在女人愣怔的目光下,柔软的唇印上她的眼睫,吻去了其上将掉未落的泪珠。

那幺轻柔的触碰,像是对待稀世珍宝般小心翼翼。

源源不绝的酸涩情绪蓦然涌上顾明月的心田,分不清到底是这具身体残留的本能,还是她为雪荷泽命运的哀悼

五指攥紧男人淡青色的衣衫,止住潺潺的泪泉,顾明月屏息敛气,眸光亮出了坚定的神采。

这一世,我既成为了你,便与他生同衾,死同穴,可好?

作者说:

容我某苏周末慢慢写。

知道很多亲不喜欢戏子男主,但大纲在某苏动笔前就已列好,不会轻易更改(实话是除非出了逻辑bug,否则不会改)。

这个任务原文不是耽美,而是bg。?许多亲都被迷惑了,以为是唐与钱的bl。?我已经写过掰直弯男,就算再写相似题材也得换个新意吧,这篇是不折不扣的bg。原文是戏子与先进爱国女学生的故事,雪荷泽与唐英韶都是炮灰角色。

众口难调,某苏会一直按着自己的设定来写,不喜欢这篇题材的,跳过就好~~~~

谢谢所有支持我的亲,幺幺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成了白切黑小师弟的师兄

我成了白切黑小师弟的师兄

沈星丛穿进某本起点流修真文,成了文中反派萧霖的炮灰师兄。彼时的萧霖还是个尚未成器的小师弟,但沈星丛知道,此人有朝一日将屠尽满门甚至连待他极好的师门同仁也没放过!因此,当他醒来看见被原主百般欺凌的小师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打得好!给他往死里打,打死算他的!萧霖就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既然感化不了,不如痛快报复(划掉)教育一番!沈星丛已经无所畏惧。直至某日回门。那浑身煞气的修罗持剑立于血海之中,眸色鲜红,回头看他。沈星丛梗住脖子,默默等待那把剑穿透自己胸膛。竟不料那人露出了笑。无人再会妨碍我们。脸庞沾血,语气却是截然不符的天真。此后我接手宗门,你就做宗主夫人,可好?萧霖自小便失了七情六欲。不会觉得快乐,更从未感受过痛苦。唯独空虚感在体内不断蔓延。直至那人出现,一片黑暗的内心终于泛起波澜。他忽略那人恐惧的神情。强硬将人抵上榻,冰冷指尖拂过那微红的眼角。是师兄先来招惹我的。眼眸微弯。却仿佛沉了淤泥,瞧不见底。所以,也应当负责到底才是。食用须知1文案最后一段师门人没事,攻正当防卫...

宋时礼苏韵怡

宋时礼苏韵怡

1983年夏,兴华高中教师办公室。刘老师,我想好了,打算去读书,不过北大的名额换成过国防大学解密专业。深秋的风泛着寒意,宋时礼单薄的身体笔直挺拔,眼神异常坚定。...

纪羡晚贺闻朝

纪羡晚贺闻朝

六月的阳光刺得她眼前发黑,她买了手表后来不及休息,便迫不及待地赶去夜宴会所,想要把这份礼物送给贺闻朝。贺闻朝在夜宴兼职做调酒师,这是他们相识的地方,两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在灯红酒绿中互相取暖。...

娇气小甜妻,偏执霍爷强制宠

娇气小甜妻,偏执霍爷强制宠

(双洁,互相救赎,前期女主攻略)为了保住小命,洛小甜亲自上门找人人害怕的霍爷娶她,众人都在猜测她活不到生下孩子的那一天。没人知道洛小甜暗地一直计划着跑路。后来,洛小甜跑了,霍狂追上来,抓住她双手,红着眼说道老婆,你怎么把我丢下了呢?...

我那个地雷系男友鹿紫云

我那个地雷系男友鹿紫云

叮~本文预计530入v,当天掉落万字大肥章和小红包,感谢小天使们支持么么哒!  我本是五条家大小姐,因为一些原因沦落异世界,只要你v我50,就可以听我的复仇计划  好吧,事情很紧急,我一睁开眼,刚刚还在和未婚夫幽会,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周围全是咒灵,我的未婚夫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我非常着急,不过幸好,有一名大叔救了我。  虽然他的长相看起来和二十出头差不多,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已经奔三了。  我感恩的朝他道谢。  并向他询问有没有看到我的未婚夫。  哦?鹿紫云?那是四百多年前的人了。白发大叔朝我玩味道。  四百年!  我两眼一黑,差点昏过去。    狱门疆封印最强的计划失败,反而冒出一个有些眼熟的和服少女,娟子觉得熟悉,心中暗道不好。  当务之急是继续推进他的计划。  所以他强行开启了死灭洄游,期待那些过去强者的降临。  比如说,称雄了一整个时代的最强雷神鹿紫云。  如他所愿,鹿紫云出现在了东京结界内,受肉成功,容颜恢复成年轻时候的样子。  并且刚好碰到高专阵营。  提着铁棍的雷神一眼看到了自己找了一辈子的人,瞬间浑身电光噼里啪啦,死死盯着站在别的男人旁边的五条奈。  雷神怒不可遏,并且在五条奈扑过来时候迅速把飘在周身的电流收回去,任由少女抱着自己。  呜呜呜吓死我了你去哪了?!  有受伤没?  好多咒灵,我要吓死了!  五条奈,一款水系术式的柔弱少女(?)。  但是她的男友,是雷电系。  结界内大水倾覆,电流瞬间蔓延整个水域,带有必中效果的术式,在短短一分钟内击杀上千名咒灵。  五条奈抱着男友手臂,指指这又指指那就是那里!他想动手!  那个也是!  还有那个人!就是他拿着一个东西!然后我就到这里了!!  鹿紫云一抬眼,看见一个熟悉的缝合线,脸上勾勒出冷笑。  cp小鹿  没吃过小鹿饭的本人决定自己动手,私设多,ooc有  设定是年龄差七岁  微量涩谷致死量死灭,时间线有调整,事件调整,根据以往经验很容易写成剧情流(嗯)  妹是娇纵大小姐(真),小鹿物理意义上地雷系,两个人配合强无敌≧▽≦再tips妹为什么喊鹿紫,后面会有解释,别人提到小鹿都是连名带姓or喊姓(鹿紫云)的本文统一称死灭洄游,而非死灭回游短篇预计15w内完结,60%免费章,喜欢点点订阅支持一下~推推基友半晌酒盏的西幻小妈文学!驯服恶役的日与夜坏消息奥佩莎穿了,穿进一个限制同人文世界里成了恶毒继母,附赠一屁股债和三个便宜女儿。更坏的消息睁眼时,她正坐在一旁悠哉地看着下人折磨主角辛德瑞尔。却绑定了恶毒值系统,不能靠圣母拉好感。恶毒值系统请注意人设,并完成主线。失败将消除记忆留在这里。任务扔掉苹果,让主角用嘴叼起来,并获得其亲吻奥佩莎陷入沉思。但为了不盒饭,奥佩莎选择微笑接受,在限制文里做起了情qv生意还债,并鞭策辛德瑞尔勾引王子。努力了好一阵子,万幸,王子似乎对辛德瑞尔有意。奥佩莎看向身边的()用品,心生一计。于是王子微服私访的那个深夜,她将辛德瑞尔灌醉扶到王子的房间,用绸带束上辛德瑞尔的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但她并不知道,辛德瑞尔其实是个男人,也并非真的灰姑娘,却因过分美貌饱受折磨,被迫失去尊严活成一个女人。他活在泥泞手染罪恶,怀疑上帝从来没有垂怜他。直到那个女人出现,他厌恶又渴望,以为女人只是觊觎上层社会,终究要离开自己回到她口中所说的家乡。于是,辛德瑞尔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害死她,却又还是和她一起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成为了她的助手。他想,这个女人或许不太一样。直到后来,他听见她对别人说你在说什么,我可是他继母,当然想尽快嫁人自由自在。他感觉心脏骤停。他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只想要离开,尽快,最好马上。这句话烙在了他的心上。后来,用本身体重回世界的奥佩莎发现,辛德瑞尔不记得自己了。为了能继续生活,她打算答应一个贵族的求婚。同天,国王被篡权,但新王并没有出现在宝座里,人们只看见一个骑马的身影掠过。而家中,奥佩莎的眼睛被人绸带遮挡,只能感受到来者指骨如锁,桎梏住她的腰身。捂到发烫的手铐铐住手腕,她动弹不得。求婚者的脑袋掉落脚边。看不见的地方,碧蓝眸子的男人低嗅她的脖颈,薄唇轻言。已经没人能质疑我了。不记得?怎么可能呢,教我用嘴叼苹果的那天,我永远铭记于心。再多教我一些吧,关于你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