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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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朋友(第2页)

叶林初欲哭无泪,“我……我根本不会啊。一直都是老谢做饭,我想着你们是客人,想露一手……”

“哈哈,好了,没关系,交给我们来就好了。”梁雁倒是好脾气,侧身让叶林初出门,笑道:“可不能让你做饭,老谢要是看到了,心都要疼死了。”

叶林初稍稍扬起下巴,有点羞涩又有点小愧疚,“那麻烦你了……还有,别告诉他我把厨房炸了啊!”

梁雁憋着笑,“好好,一定要瞒着他。”

他一边跟叶林初聊着天,一边利落地把杂乱的厨房收拾好,不一会儿就干净如初。

叶林初说:“哇哦,没想到你这种大少爷还会收拾呢。”

“家里有个人经常大半夜闹着要吃饭,还喜欢炸厨房,习惯了。”梁雁偏过头对她笑,“再说,大少爷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

冷。

好冷。

屋内明明开了地暖,林栖却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已经结了冰。

厨房里的谈话声他听不真切,他脑子里始终回荡着梁雁的那句话,“你不想要朋友,你想要一个哥哥吗?”

不是这样的。

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梁雁啊。

他八岁那年就来到梁家,一开始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可住在一个屋檐下,一起打游戏,一起骑马,一起游泳,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做什麽都形影不离。

他们是彼此的影子。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个人打打闹闹了小半年,就完全习惯了对方的存在。最好的时候,他们连上个厕所都想拉着对方一起去,每时每刻都黏在一块。

那时候他们还是个小学生。

梁雁小时候长得很瘦,很白,很多人把他认成女孩子。

加上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让他在一衆孩子里显得教养格外好,说话温柔,举止优雅,但在小孩子里眼里,就叫装。

学校里看不惯他的人叫他娘炮。

林栖听见谁骂梁雁他就揍谁。

大家都知道梁雁身後那个瘦弱的小跟班其实是个恶霸,见一个打一个。

有一次林栖听见有人骂他为梁雁的走狗,只要梁雁朝他招招手,他就摇着尾巴冲上去,赶都赶不走。

林栖想,才不是这样呢。

梁雁柔柔弱弱的,必须要有人保护才行。

可是,为什麽大家都把他当成梁雁的走狗呢?

他把这句话告诉了梁雁,梁雁也很生气,抓着他要去找那群人算账。

当时梁雁是怎麽对那群人说的呢?

他说:“林栖不是我的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要一辈子在一起。”

那时候梁雁甚至不会骂人。

教养良好的他涨红了一张脸,好半天才说出来一句话:“你们就是妒忌,你们没有像他这样好的朋友。”

梁雁抓着林栖的手腕,怎麽也不肯松开。

朋友。

原来一开始他们的定位是朋友。

门被人打开,哗啦啦闯进来三个人。

林栖从回忆中脱身,仍有些恍惚。

可他怎麽就没发现,他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条狗啊,在主人身後不离不弃,冲锋陷阵,一根骨头就能哄好。所有人都在骂他是狗,只有他自己没发现。

因为梁雁说他们是朋友。

他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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