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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乐于表现得nice,乐于施一些恩惠,因为这些恩惠既不劳心费力,也不伤神耗脑——甚至你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更隐秘、更深层次的傲慢。
因为自己生来优越,于是对不自觉对他人悲悯。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处事方式,对于少有机会体验它的人来说,确实据有极强的杀伤力。
从班花到极花,从学妹到学姐。
学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过都被得体地拒绝了。
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高二的上学期,有个省级的作文比赛,余欢拿了奖,班上的转校生便找到她,让她代写一封情书。
现在想来,余欢已经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无非一些欣赏对方,想要机会认识对方的话,还有几句诗歌,或许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费尽心思遣词造句,最后大概率都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废纸。
余欢写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还约了对方出去——
尽管约会进展得不太顺利,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所以,因为这封情书,两人还是见了一面?”沈逸林的关注点却有些偏,“是什么样的情书啊?后来舅舅知道这封情书是你写的吗?”
“……”余欢,“这不是重点吧。”
“如果一个女孩的长相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你会因为对方情书写得好,而答应和她约会吗?”她问沈逸林。
“……”沈逸林无法反驳。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情书。”余欢,“况且对方付了钱,那就是她的情书。”
“多少钱?”
“我一周的生活费。”
“这稿酬也不是很高啊。”
“你又知道了?”
“不知道。”沈逸林摇头,“但你不像那种会乱花钱的人。”
“……”余欢。
“话说回来,即便对方付了钱,按照着作法,对方只有使用权,你依然拥有版权。”
“上菜了……赶紧吃饭吧。”
婚礼
沈逸林在律所适应得很快,除了第一天的乌龙,后面没再出什么岔子。
一晃到了周末。
余欢有一个婚礼要参加:合作公司利达地产的前任ceo——梁诗韵的婚礼。
新郎是着名建筑设计师,也是新娘的大学同学,两人互为彼此初恋,兜兜转转重新在一起,简直比言情小说还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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