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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就这么众目睽睽之下贴在一起,举止亲昵堪比活春宫,看样子两人还熟识,年纪小的孩子被家里大人拎着耳朵骂骂咧咧拽走了。
有人认出了凌玄澈和温清柔,“那不是瑞王殿下和博阳侯府家的二小姐吗?他们怎么回事?”
温若初抱着兔子,踮脚抻着脖子瞧了一会儿热闹,火候差不多了,可绝对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凌玄澈当众怀抱温清柔,这下她和凌玄澈的羁绊算是能彻底斩断了。
正打算离开这里开启下一步计划,刚转身就撞上一个结实温热的身体,类似拥抱的姿势被揽进一个怀里。
温若初偏头就是一个线条几乎完美的下颌,以及性感凸起的喉结。
“沈惊澜?我找了你半天,你怎么在这?”
“看热闹。”沈惊澜垂眸瞅了她一眼,“这里人多,容易被挤下去,刚才就有人被挤水里去了。”
温若初半胁迫式地跟着沈惊澜离开拥挤人群,很奇怪,明明是脚尖挨着脚跟的拥挤程度,这个别扭的姿势,居然没人挤到她,连怀里的兔子都有活动空间。
到人少的地方,两人自动分开,温若初接上沈惊澜的话。
“我也看热闹。”
看的什么热闹两人心知肚明,温若初没工夫和沈惊澜讨论热闹,兔子塞到沈惊澜怀里,火急火燎跑进一家书坊。
“伙计小哥,我要笔墨纸砚。”
“好嘞。”
在踹凌玄澈进湖时候,已经脑补了三篇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公关舆论,温若初可是最在行了,也深知众口铄金的道理。
爱看狗血小说,从小又被父母强迫练了近十年的书法,如今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温若初坐在椅子里,解开手上厚重布条,手掌还微微肿着,握着笔杆子有些吃力,稍稍影响发挥。
奋笔疾书,唰唰唰,一炷香的时间就洋洋洒洒地写完了。
沈惊澜抱着兔子,看着书案上跃然纸上的故事,故事内容不外乎民间夸大的俗谈,没什么可看的。
主要是上面的字,笔锋游走如龙蛇,撇捺舒展如君子正襟危坐,每一笔都灵动,自成一派风骨,若是手上没有伤,应该还能更好。
天机阁里不乏书写规整娟秀之人,能如此快速书写还字迹清秀,实在少见。
若是能招这样一个人进天机阁……
“沈惊澜。”
铜铃般的声音打断沈惊澜思绪,他从那首好字上移开眼睛看向温若初。
“郡主。”
温若初把墨吹干,起身把位置让给沈惊澜,“交给你个艰巨任务,这三个故事,能誊抄几份就誊抄几份,一会让人来帮你。”
“我要让凌玄澈和温清柔二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三天之内传遍上京城的每个角落。”
撂下一句,“我有急事,先走了。”
出门的时候碰巧冯文赶到来寻她,暮色西沉直奔皇宫,这次可绝对不能让旁人抢了先。
沈惊澜把兔子放在一边,拿起狼毫笔,誊抄一遍,自己誊抄的那份给伙计,原稿小心翼翼地折起塞进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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