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这些钱等回到家,贺荆山还是会主动上交给管家婆的。
赵阿福卖的差不多,就看看四周的小吃,让贺荆山继续看着摊子,自己牵着小阿元的手给他买糖糕,糖葫芦。
阿元以前没有被贺荆山带到镇子上来过,这还是第一次,他最多听胖虎给朋友们讲他娘林娘子带着他去赶集时候,那糖葫芦又酸又甜,炸锅巴香香脆脆,镇子上的小孩都要吃。
那会他还不太懂,却隐隐约约希望,自己娘亲也带着他去看可以看,不吃也行,阿元嘴巴不馋,就是想看看是什么样子。
只是娘亲都不想看见他,一看见他就凶。
阿元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自己能被娘亲牵着手来镇子上买吃的。
还拉的那么紧。
赵阿福是怕有什么人贩子,这古代可比现代还要严重,很有可能孩子一丢就是一辈子,根本别想找回来,这去哪的路程就算是马车,都得好几个月。
所以她把阿元的小手拉的紧紧的。
走着走着,她看到有个卖春联的,才想起来,过年家里还要备这个,邙山村里连会写字的人都没一两个,更别说能写得好的。
书生写的字还不错,生意不断,见赵阿福来,问:“大娘子想写什么?”
赵阿福想了想后世的春联,说出一副自己喜欢的:“岁岁平安日,年年如意春。”
中规中矩的春联,并不让人意外,却满含期待与祝福。
书生报完价钱,就开始写,手执毛笔,一笔一画,墨色淌在红纸上。
赵阿福一低头,看到的就是小阿元格外认真的眼神,似乎对写字很感兴趣,她就想起之前他在家里比划的事情,于是问书生:“你这还有没有纸笔卖的?”
虽然她不懂古代的纸笔,却也知道笔墨纸砚四样,反正准备送阿元去读书,不如早早买一些给他练手,以后进了私塾也好不会从零开始。
书生怔了一下,看一眼赵阿福的穿着,又看一眼小阿元,目光似是意外,却没多说什么反而给她们指路:“我这里的纸笔不卖,大娘子可以带孩子去前面的四时书店去看看。”
于是揣好墨迹干好的春联后,赵阿福带着小阿元走到书店里。
店里的小二本来笑容满面准备迎接客人,看清楚来人的衣着打扮,脸色一变:“我们这里不租书!”
赵阿福和阿元如今身上的衣着可不像从前那样破旧,比以前的料子好得多,更没有补丁,尚且受到这样的待遇,那若是换作从前,又该如何呢。
她这般一想,看阿元也蹑手蹑脚的不敢放开动作,拘谨万分,心里面真是心疼从前的阿元。
“我们不是借书,来买纸笔。”
“纸笔?”店小二将信将疑的看一眼她,手上有了动作去拿东西,嘴上却道,“我们这不能赊账。”
赵阿福真是要被这小二气笑了,自己现在又不是穿的破破烂烂,怎么买个纸笔还要赊账。
“你可真是会做生意,到底卖不卖?”
店小二直接取出来两种较差的纸:“卖!您看吧,这种一张二文,这种一张五文。”
这是两种最便宜的纸。
饶是如此,赵阿福也心里一惊,因为这东西也就是一次性消耗品,用完一张少一张,比起后世那几毛钱几十张的纸,那是真的贵。
何况这用的是毛笔,字本身也大,占纸多。
见她神色如此,店小二嗤笑:“大娘子买不买,不买我就收起来了。”
赵阿福本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也有点理解这店小二为何态度这么不好,估计是有一些穷书生实在消费不起,就过来想着法子借书,赖账,但这种态度是对她的,她就是不爽。
“买啊,不过我不用你卖,你让他过来。”她随手指着店里另一个小二。那人就老实憨厚的多,见自己被点,挠挠头走过来,
这个拿纸的瞬间就起了火气:“买不起就别买,在这里装什么装,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就你这条件,还想让小孩学写字?先生请得起么?”
赵阿福嘴角一抽,不好意思,干别的花钱不舍得,给阿元读书还真舍得,她低头看阿元惊慌的神色,摸摸他的头,对那老实的小二道:“这五文的纸,给我包二十张,两文的五十张,笔和墨拿过来好的我瞧瞧。”
赵阿福买的不少,虽说买的是普通的纸,却算个不小的客户,两个小二一下就愣住,尤其是开口讽刺的那个。
不过他这会拉不下脸,绷着脸也不说话。
很快赵阿福就让他知道了什么是狗眼看人低,因为赵阿福知道,买笔墨一定要选好的买,这是完全会影响写字的,古代这么看中书法,没有一手好字可不成。
她买的两根毛笔,一根就要一两银子,是毛笔里的上品,当然,最后又挑了两只普通的小几十文的,准备给阿元当作平日玩着练手的,至于墨和砚,那更不用说,买了贵的和普通的,最后也要三两银子。
这一出手就是五六两银子,还真不是一般家庭拿得出手的。
那边的小二却依旧不信赵阿福要买,越觉得,赵阿福就是为了刺激自己,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多钱,肯定一会又说不买了。
赵阿福环顾一圈,又让小二给自己拿几本小儿启蒙书,还有几本医学典籍,最后一口气付了六两多银子。
这是她到这个世界以来,花钱花的最多的一次,心疼还是心疼的。
此时此刻她是真正认识到,为何古代这么多人根本就读不起书,又为何总说穷书生穷书生,这一般人家,谁供得起啊!
一口气掏出六两银子,那边最开始的小二眼睛都瞪大了。
赵阿福鼻子里哼一口气,宝贝似的抱着给阿元买来的东西走出店里。
她不知道,她走之后,从书店二楼走下来两人,白衣胜雪,身高修长挺拔,气度优雅矜贵,这其中一人不是别人,正是宋淮。
没错,被原主爬床的宋举人。
“东家......您看完啦?”先前还对赵阿福态度欠佳的店小二立马换了副嘴脸。
这里正是宋家名下的书店,与其说是宋家的,倒不如说是宋淮私人名下的,外人并不知晓。
宋淮矜贵的点点头,嗯了一声,视线往门外看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星丛穿进某本起点流修真文,成了文中反派萧霖的炮灰师兄。彼时的萧霖还是个尚未成器的小师弟,但沈星丛知道,此人有朝一日将屠尽满门甚至连待他极好的师门同仁也没放过!因此,当他醒来看见被原主百般欺凌的小师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打得好!给他往死里打,打死算他的!萧霖就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既然感化不了,不如痛快报复(划掉)教育一番!沈星丛已经无所畏惧。直至某日回门。那浑身煞气的修罗持剑立于血海之中,眸色鲜红,回头看他。沈星丛梗住脖子,默默等待那把剑穿透自己胸膛。竟不料那人露出了笑。无人再会妨碍我们。脸庞沾血,语气却是截然不符的天真。此后我接手宗门,你就做宗主夫人,可好?萧霖自小便失了七情六欲。不会觉得快乐,更从未感受过痛苦。唯独空虚感在体内不断蔓延。直至那人出现,一片黑暗的内心终于泛起波澜。他忽略那人恐惧的神情。强硬将人抵上榻,冰冷指尖拂过那微红的眼角。是师兄先来招惹我的。眼眸微弯。却仿佛沉了淤泥,瞧不见底。所以,也应当负责到底才是。食用须知1文案最后一段师门人没事,攻正当防卫...
1983年夏,兴华高中教师办公室。刘老师,我想好了,打算去读书,不过北大的名额换成过国防大学解密专业。深秋的风泛着寒意,宋时礼单薄的身体笔直挺拔,眼神异常坚定。...
六月的阳光刺得她眼前发黑,她买了手表后来不及休息,便迫不及待地赶去夜宴会所,想要把这份礼物送给贺闻朝。贺闻朝在夜宴兼职做调酒师,这是他们相识的地方,两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在灯红酒绿中互相取暖。...
(双洁,互相救赎,前期女主攻略)为了保住小命,洛小甜亲自上门找人人害怕的霍爷娶她,众人都在猜测她活不到生下孩子的那一天。没人知道洛小甜暗地一直计划着跑路。后来,洛小甜跑了,霍狂追上来,抓住她双手,红着眼说道老婆,你怎么把我丢下了呢?...
叮~本文预计530入v,当天掉落万字大肥章和小红包,感谢小天使们支持么么哒! 我本是五条家大小姐,因为一些原因沦落异世界,只要你v我50,就可以听我的复仇计划 好吧,事情很紧急,我一睁开眼,刚刚还在和未婚夫幽会,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周围全是咒灵,我的未婚夫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我非常着急,不过幸好,有一名大叔救了我。 虽然他的长相看起来和二十出头差不多,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已经奔三了。 我感恩的朝他道谢。 并向他询问有没有看到我的未婚夫。 哦?鹿紫云?那是四百多年前的人了。白发大叔朝我玩味道。 四百年! 我两眼一黑,差点昏过去。 狱门疆封印最强的计划失败,反而冒出一个有些眼熟的和服少女,娟子觉得熟悉,心中暗道不好。 当务之急是继续推进他的计划。 所以他强行开启了死灭洄游,期待那些过去强者的降临。 比如说,称雄了一整个时代的最强雷神鹿紫云。 如他所愿,鹿紫云出现在了东京结界内,受肉成功,容颜恢复成年轻时候的样子。 并且刚好碰到高专阵营。 提着铁棍的雷神一眼看到了自己找了一辈子的人,瞬间浑身电光噼里啪啦,死死盯着站在别的男人旁边的五条奈。 雷神怒不可遏,并且在五条奈扑过来时候迅速把飘在周身的电流收回去,任由少女抱着自己。 呜呜呜吓死我了你去哪了?! 有受伤没? 好多咒灵,我要吓死了! 五条奈,一款水系术式的柔弱少女(?)。 但是她的男友,是雷电系。 结界内大水倾覆,电流瞬间蔓延整个水域,带有必中效果的术式,在短短一分钟内击杀上千名咒灵。 五条奈抱着男友手臂,指指这又指指那就是那里!他想动手! 那个也是! 还有那个人!就是他拿着一个东西!然后我就到这里了!! 鹿紫云一抬眼,看见一个熟悉的缝合线,脸上勾勒出冷笑。 cp小鹿 没吃过小鹿饭的本人决定自己动手,私设多,ooc有 设定是年龄差七岁 微量涩谷致死量死灭,时间线有调整,事件调整,根据以往经验很容易写成剧情流(嗯) 妹是娇纵大小姐(真),小鹿物理意义上地雷系,两个人配合强无敌≧▽≦再tips妹为什么喊鹿紫,后面会有解释,别人提到小鹿都是连名带姓or喊姓(鹿紫云)的本文统一称死灭洄游,而非死灭回游短篇预计15w内完结,60%免费章,喜欢点点订阅支持一下~推推基友半晌酒盏的西幻小妈文学!驯服恶役的日与夜坏消息奥佩莎穿了,穿进一个限制同人文世界里成了恶毒继母,附赠一屁股债和三个便宜女儿。更坏的消息睁眼时,她正坐在一旁悠哉地看着下人折磨主角辛德瑞尔。却绑定了恶毒值系统,不能靠圣母拉好感。恶毒值系统请注意人设,并完成主线。失败将消除记忆留在这里。任务扔掉苹果,让主角用嘴叼起来,并获得其亲吻奥佩莎陷入沉思。但为了不盒饭,奥佩莎选择微笑接受,在限制文里做起了情qv生意还债,并鞭策辛德瑞尔勾引王子。努力了好一阵子,万幸,王子似乎对辛德瑞尔有意。奥佩莎看向身边的()用品,心生一计。于是王子微服私访的那个深夜,她将辛德瑞尔灌醉扶到王子的房间,用绸带束上辛德瑞尔的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但她并不知道,辛德瑞尔其实是个男人,也并非真的灰姑娘,却因过分美貌饱受折磨,被迫失去尊严活成一个女人。他活在泥泞手染罪恶,怀疑上帝从来没有垂怜他。直到那个女人出现,他厌恶又渴望,以为女人只是觊觎上层社会,终究要离开自己回到她口中所说的家乡。于是,辛德瑞尔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害死她,却又还是和她一起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成为了她的助手。他想,这个女人或许不太一样。直到后来,他听见她对别人说你在说什么,我可是他继母,当然想尽快嫁人自由自在。他感觉心脏骤停。他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只想要离开,尽快,最好马上。这句话烙在了他的心上。后来,用本身体重回世界的奥佩莎发现,辛德瑞尔不记得自己了。为了能继续生活,她打算答应一个贵族的求婚。同天,国王被篡权,但新王并没有出现在宝座里,人们只看见一个骑马的身影掠过。而家中,奥佩莎的眼睛被人绸带遮挡,只能感受到来者指骨如锁,桎梏住她的腰身。捂到发烫的手铐铐住手腕,她动弹不得。求婚者的脑袋掉落脚边。看不见的地方,碧蓝眸子的男人低嗅她的脖颈,薄唇轻言。已经没人能质疑我了。不记得?怎么可能呢,教我用嘴叼苹果的那天,我永远铭记于心。再多教我一些吧,关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