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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再旖旎暧昧,宋黎也不会这个时候拉着他去滚床单。
他有夜盲症,估计没认出她,宋黎怕他那性子,她还没开始爽就有可能先死在床上。
岳风带着人离开后,她从窗帘出来,脱下浴巾又泡回来浴缸。
水已经凉了,但她不怕冷。
“刚刚那个人进来了吗?”
她雪白的皮肤上有不少红印子,都是许辞掐的。
他下手还是和以前一样重,不管是想要她还是推开她,只要那双手碰到她的皮肤,就从来都不知道温柔两个字怎么写。
宋黎点头,“嗯。”
“是警察?”陈雨繁看到窗户被打开的痕迹,“他是从这里翻进来的。”
这可是三楼,那个男人看起来体力和身手还不错,冷峻的外表下,原来是匹狼。
“不是警察。”
黑暗中她可是把他看得一清二楚,甚至没有错过他动情时浓烈的眼神。
宋黎举起手里的那枚金色检徽,“是检察官。”
-
认识许辞的那一年,宋黎14岁。
那时她还不知道许辞叫许辞。
路灯昏暗的巷子里,少年穿著白衬衫、灰长裤,应该是刚从补习班下课路过,肩上背着包。
但突兀又和谐的是,他还抱着一只白猫。
面对突然闯进巷子中的人,他清冷的面容看向她时,算不上友善。
宋黎当时刚从姑父家跑出来,她没有照镜子,不知道自己有多狼狈,但可以肯定的是,形象不会好到哪里去。
否则,他不会像呵护怀里的那条流浪猫一样,还那么好心地蹲下来帮她的脚擦药。
之后再见到他的每一个晚上,她脚上都带伤,但也从来都不穿鞋。
跑了几公里的路,粉嫩的脚底被磨出水泡,又破开,血迹和碎石子混杂一起。
一双本来很漂亮的脚,被磨得血肉模糊。
他肩上的挎包中带的药也越来越齐全,其实从一开始,他的包里只有课本、喂猫的火腿肠和棉签、碘伏。
“你下次不能穿鞋再出门吗?”许辞帮她包好脚,面色不悦地拧眉。
她其实告诉过他的名字,但是他觉得狐狸精这个名字太不正经。
那时父母在打离婚官司,她寄宿在姑姑家,姑父经常趁姑姑值夜班时骚扰她,敲她房间的门,摸她的脚,说下流的话。
邻居和姑父都说过她是狐狸精。
宋黎说不行啊,“我的脚太漂亮了,穿鞋挡住了别人怎么看?”
许辞绷着脸看她。
宋黎知道他生气了,心想明天晚上又这样的话,他可能就不会过来了,但是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十点,他拿了更多的药来。
“你的脚下次再不穿鞋,就走不了路了。”
“走不了路你背我呗。”
其实许辞不是每天晚上都来,刚见面那会儿宋黎很怕他,但是后面现他在弱光下好像看不见,宋黎的胆子就大了些。
一点点的温暖,开始让她希望他每天都能来。实际上许辞确实如此,一边警告她再不爱护自己的脚下次他就不来了,但是他每天都来。
宋黎觉得他长大以后肯定会成为一名很负责任的医生,但是没想到十三年过去,许辞弃医从法,成为了检察官。
时间也让他那张原本清秀的脸,变得更加冷峻淡漠。
少年的稚气褪下,他在她所不知道的时光里,成长为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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