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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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他关注父亲,暗地里为父亲鼓劲,希望他有一朝一日超过潘时人,让自己骄傲,让母亲悔恨。可是那样无声的呼喊注定是徒劳。父亲一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浑浑噩噩地混日子。

父亲酗酒。父亲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捞过他,抱到膝头,拈俩花生米塞他嘴里,又端了酒杯让他喝。看他辣得咳嗽,就眯着眼笑。

但是醉后的父亲也是可怕的。他骂娘,从底下小兵骂到顶头上司,再到关长,连国家领导人仿佛也欠他几分。

如果有人在,他还会拍桌子摔东西,甚至恶狠狠恐吓:你小子我早看不惯你,黑道白道,我有的是哥们,不服,我找人做了你。

老实敦厚的人突然换了模样,就算他平时再点头哈腰,奴颜卑膝,别人也不愿接近。

父亲的仕途由此一直停留在主任科员上。跟他差不多甚至比他年纪小的都上去了,他还是主任科员,官职越小,他越窝囊;越窝囊,越觉得屈辱;越屈辱,越想借酒浇愁;越喝酒脾气越爆。他甚至劈头盖脸打母亲,当然也打过他。但他并不因此跟母亲站同一条战壕,他理解父亲的苦楚,愿意抱着脑袋任父亲发泄。

唐末对父亲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对母亲却也谈不上怜悯。

这样的家庭总让他憋气,他经常夜里一个人跑出去溜达。上网吧,打桌球……后来认识一帮小混混,跟着他们做点打打杀杀的勾当,也当是发泄多余的精力。

他发现自己对暴力情有独钟。有次,一个家伙得罪他,他扭住人家的衣襟,正反两面甩耳光,刷刷,刷刷,刷刷刷刷……最后只在于追求节奏,而忘记了手上那个是活生生的“人”。

他很快在g市的帮派中混得自己的江湖地位。如果不是潘宁,如果没念警校,不把自己心中的猛兽驯服起来,也许他走的将是另一条路。

潘宁跟她咋咋呼呼的姐姐不一样,她随性、文静,总能够找到自得其乐的方法。玩过家家,有人参与固好,没有的话,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也满快乐。她有点小小的主见,但与她姐姐年龄相差太悬殊了,她的意见总被她姐姐强行镇压。可见资历这种东西,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有其效力。

她喜欢狗,因为他家有条缉毒犬,她总趁着他遛狗的时候跑下来看。在很长一段时间,他认为,她对他的狗要比对他亲切。

“叫什么名字?”她俯身摸狗毛。

“大龙。”柏拉图的名字是她后来取的,他原先一直叫他大龙。

她微微簇了簇眉,好像叫这么个名字多么暴殄天物似的。“呃,大龙,你好!我叫潘宁。你的毛好软,你长得好萌……”她像逗孩子一样逗着狗,他和狗都克制住渐升的烦躁忍耐雌性动物奇怪的热情。

后来,柏拉图跟她交恶,跟他对她的态度脱不了关系。柏拉图是条通人性的狗,擅长察言观色,某种程度讲与他难兄难弟。

他的父亲过世后,老实说,他松了一口气——不必再担心父亲出洋相了。给父亲长脸的任务就交给他吧。

至于如何长脸,他有过很多设想,比如,做个像教父一样的角色,让黑白两道都怕他,再比如索性做件轰动的事情吧,像杀人越货那种,证明唐伟明的儿子不是软蛋孬种。但这种事也不是想想就可以的,总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既没有教父的地位,也没胆子真去杀人。

有一年,大概是他填报高考志愿的前夕,一个晚上,他照样外出溜达,打台球,玩轮盘,那天,他心情不好,输了点钱,就把赌庄的作弊手段公开了出来。赌庄的人自然是不好惹的,几个膀大腰圆的退伍军人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然后,麻袋一样把他扔到马路上。

他蜷缩在一个垃圾箱后,抹着脸上的血,伤口被风撕开了口子,嘶嘶的疼,但他觉得那无非是种感觉,没什么所谓。

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慢腾腾地抽。他很早就学会抽烟了,用零花钱买烟,母亲给他收拾房间看到了会偷偷拿走,他再买。有次在卫生间抽被母亲撞上,母亲说:等你上大学后再抽。他根本不理会,摔门出去。

他喜欢在抽烟时思考点问题,那样看上去很成熟。虽然他其实并没太多问题要思考。

就像眼下,他也想为未来谋划点什么,不想看着自己像堆烂泥一样戳在这里,但是他没有站立起来的力量。

马路边来来往往,过了些车,人,偶有高分贝的话语落在他耳朵里,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谁说的,有什么意思。落下去就没有了。他想人生是不是也是这么个道理。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视线里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双绿格的帆布鞋,再往上,是纤长的小腿,蓝色的牛仔裙,白净秀气的脸上带着彷徨。

是宁宁。

“我过来看看是不是你。”他与她目光相接,她没底气地说。

“……”他别过脸。

他的冷漠催促着她快走,但她终究是受不了他脸上的血,“你怎么弄成这样子?好多血,你不痛吗?”

他继续抽烟,没搭理她。她大概也习惯了他这副派头,蹲下身,从书包里抽出纸巾,倾身擦他脸上、臂上的血。她的脸部表情随着伤口的大小而生动地变化着。

“我觉得,一定要去医院消毒,然后缝一下。”

“……”

“那边有个社区医院,我跟你一起去。”她拽住他的胳膊,大概是不习惯跟女生拖拖拉拉,他顺从地站了起来。她推着自行车说,“你太沉,不然我就载你了。”她那时候是个初中生,站在他身边,就是个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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