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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祁升回到房间的时候,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有些疑惑。
这么晚了,沈荞跑哪去了,亏他刚才下去给他带了饭。
要知道,他起来的时候就已经不早了,如果拉开窗帘,就会看到顶级的城市夜景。
霓虹绚烂、灯火通明,城市是不睡觉的。
已是深夜,就连酒店的餐厅都停止营业,他手里打包好的餐盒还是出门了一趟带回来的,此刻还留有温度。
摇了摇头,估计是去哪里玩了吧。
然后打开笔记本,熟悉的音频软件跳出来,宁静的乐声响起,是他写到一半的歌。
现在安静的没有人打扰,思路也很清晰,正是深夜写歌的好时候。
但键盘上的手指还是停顿了一下。
他转头看了眼还放在柜子前充电的手机。
或许我应该给沈荞打个电话?
沈荞噔噔噔地到盛凌霄房间的时候,盛凌霄起来给他开门。
只不过还是叫他惊吓了一下。
“狗子,你拿着什么对着我呢?!吓老子一跳。”
房间里凭空响起一阵笑声。
沈荞惊异地环顾四周。
只见盛凌霄举着一个自拍杆,手机固定在上面,只不过上面显示的是一张熟悉的笑脸,还有熟悉的黄毛。
沈荞和那双碧绿的眸子对上,对方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
“你好,荞荞。”用的还是塑料中文。
沈荞愣了一下。
“heo,安德森!”
原来盛凌霄正在和朋友进行视频聊天,而且这也碰巧是他的朋友,他高中时期一起玩乐队的成员之一。
安德森露出一个略带点忧郁的微笑来,他长得也是极英俊,但与他深刻的英俊不同,他的气质反而是多愁善感的。
“太久没见,看到你们还这样好,我就放心了。”
沈荞觉得有些奇怪,感觉安德森的心情似乎不太美妙。
他小声问盛凌霄:“安德森怎么了?”
盛凌霄说:“哦,他最近失恋了。”
“嗯,难怪。”失恋的心情的确不太美妙,不过他看到老朋友还是很开心的。
盛凌霄又补充了一句:“和亚历山大。”
沈荞:“……”
是我认识的那个亚历山大吗?
盛凌霄说:“没错,就是我认识的亚历山大。”沈荞不知不觉也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voca!好震惊的消息。
亚历山大和安德森一样,都是他们乐队的成员之一。
“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啊,你不知道吗?”
沈荞幽幽地叹气道:“我不知道啊……”
亚历山大也是长得帅有才华,很会写歌,当时他们乐队出的歌很多都是出自他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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