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燕贺昌不觉得他是一块坏饼干,这真的太好了。
“您和那些家长一点都不一样,我还以为您要骂我,说骂人不对呢。”温绕鼻酸,毕竟这个年纪差了一个辈分,他确实紧张,也怕燕贺昌给他评低分。
揽住他的肩膀捏了捏,年长的燕贺昌将人带回房间里。等关上门,他才说:“你做什么我都会为你感到骄傲。因为我知道,你是一个非常上进,非常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好孩子。而且我愿意相信,如果奶奶还在,她也一定会为你感到自豪。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是受人欺辱的小弱鸡。”
温绕从来没有听哪个大人对他讲过这样好听的话。一时间他内心热流满载,痴痴望着燕贺昌,既想哭,又觉得不能哭,因为他实在太开心了。
这是奶奶离开之后,他唯一一次体会到一种独属于长辈给予的安全感。
是燕贺昌给他的,只给他一个人的,自信与勇气。燕贺昌让他觉得自己很珍贵,他也应该像燕叔叔爱他一样去爱自己,他很值得。
多余的话听上去好像都像赘叙,温绕跟燕贺昌在房间里亲亲热热待了一下午,燕叔叔办公,他就像个小尾巴一样,吃零食,黏在他身边看泰国综艺,全程都没有离开他大于5cm。就这么稀里糊涂挨到天黑,晚饭温柔不想下去吃,怕再碰到那个傍富婆的vegas,燕贺昌干脆到了roomservice送来房间里。
中午享受到了非常好吃的粤餐,晚上同样是越餐,但是同音不同字,风味也完全两种风格。
燕贺昌的房间里有一扇非常大的落地窗,他很喜欢这样的设计,视野宽阔,能够直接看出去外面的群山夜景,非常适用于度假观景。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只有眼睛开阔,心灵才会更开阔。而这种对大自然的接受与欣赏,则是需要岁月沉积下去,不断一点一点向上累积。
温绕需要再学几年才能做到燕贺昌这个地步,随时随地放宽心,不被情绪控制。
美味的饭菜送过来,两个人就坐在靠窗的比利时石桌旁边,一边欣赏湖光秋色,一边吃饭。
和中午的粤菜不同,越南风味的东西明显酱料味更厚一些。
他们那边使用的香料非常多,每一道刚好结合起来后劲很大,吃下去也是印象深刻。温绕第一次品鉴越南风味的食物,最寻常的就是粉卷,还有越南河粉,和香茅炖鸡。这几样菜他经常在某档APP上刷过,真的品尝一番,发现这种东西没有外面吹嘘的那么好吃,没吃两口就放下了。
燕贺昌发觉他不是很喜欢吃这些东西,问:“要不要换一些别的?”
“没事,挺好的。”温绕盘腿坐在藤椅,手里的叉子扎着一块肉,细细品尝之后问燕贺昌,“是不是越南人特别喜欢用柠檬调味?我之前和同学去商场吃快餐,那边也是用这个做调料,而且还有香茅,姜黄之类,味道特别浓厚,有点怪怪的。”
“柠檬和香茅倒是不会出现奇怪的味道,你觉得奇怪,可能是因为里面添加了鱼露。”燕贺昌说,“这个味道确实很奇怪,就像折耳根,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因人而异。”
“是我想的那个鱼露吗?鱼腥味的那种。”
“是同一种东西。鱼露就是用鱼天然发酵成的调味汁,本地人家喻户晓,而且都是拿鱼自己去做,有些还会用死鱼,因为那个品种发酵出来的味道很独特,一般为了节约成本,都不会买活鱼去做,所以味道相差很大。”
温绕目瞪口呆,“不会很臭吗?”
燕贺昌笑道:“发酵类的东西,最主要的气味会是酸和醇厚。当然这个跟材料也有关系,如果说一点都不臭,那也不太现实,还是有点难闻。”
“难怪这些东西吃起来怪怪的,应该不是香茅,是鱼露在搞鬼啊。”
调料品都是根据地区风格来区分,美食各种各样,君子远庖厨,如果单纯论吃去享受美味还挺好,但要细究每一道的制作过程,未必就能接受了了。
剩下几道菜温绕挨个尝了几口,就放下筷子没再吃,转头开始攻旁边那杯咖啡椰子冰。饭菜他没觉得有多好吃,但是这个咖啡椰子冰是真的很好喝。
燕贺昌不喜欢太热,房间里开了冷气。
温绕上面穿了件白色T恤,下面只留了一条五分短裤,度假酒店提供的拖鞋非常薄,只有一层,好在这边的地板都是木质的,就算不穿拖鞋,光脚踩在上面也很舒服。
他干脆就甩了两只拖鞋,两只白色的袜子在餐桌下踩来踩去,一边咬着吸管,品尝好喝的冰饮。
他的两条腿又细又长,而且几乎没有什么体毛,就这样一晃一晃的在下面荡漾,很容易就碰到了燕贺昌。
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就是发现温绕很喜欢吃东西的时候晃一晃退,这种本能属于小朋友潜意识里的习惯,大概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养成,导致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没改掉坏毛病。
只不过是晃一晃腿而已,按理说无伤大雅。但温绕恰好每一次都碰到燕贺昌,袜子下面的体温透过布料传给他,肌肤相碰的感觉很好,他又一次觉得这就是个小孩,在这一刻能体会到向峰每次喝醉都跟他炫耀女儿时的骄傲心情,那是单身未育完全无法感悟的,他现在懂了。
越南菜不合适温绕口味,但是他们的冷饮甜品意外好吃。温绕低头看着泡沫奶面,牙齿咬着吸管把上面弄得很扁,一点点吸里面的冰。
他之前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爱咬吸管的人口欲都很重,这样一想确实如此,他就是这样的人。起码他非常喜欢和燕贺昌亲亲,这一下午就算燕叔叔在办公,前后只要有机会,他还是会忍不住过去撒个娇,让人亲他一下,是真的非常喜欢接吻。
“好喝的咖啡椰子冰。”温绕喝掉小半杯,跟燕贺昌分享,“要不要尝一口?真的很好喝,一点都不腻,而且椰子味还很浓厚,就是有点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星丛穿进某本起点流修真文,成了文中反派萧霖的炮灰师兄。彼时的萧霖还是个尚未成器的小师弟,但沈星丛知道,此人有朝一日将屠尽满门甚至连待他极好的师门同仁也没放过!因此,当他醒来看见被原主百般欺凌的小师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打得好!给他往死里打,打死算他的!萧霖就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既然感化不了,不如痛快报复(划掉)教育一番!沈星丛已经无所畏惧。直至某日回门。那浑身煞气的修罗持剑立于血海之中,眸色鲜红,回头看他。沈星丛梗住脖子,默默等待那把剑穿透自己胸膛。竟不料那人露出了笑。无人再会妨碍我们。脸庞沾血,语气却是截然不符的天真。此后我接手宗门,你就做宗主夫人,可好?萧霖自小便失了七情六欲。不会觉得快乐,更从未感受过痛苦。唯独空虚感在体内不断蔓延。直至那人出现,一片黑暗的内心终于泛起波澜。他忽略那人恐惧的神情。强硬将人抵上榻,冰冷指尖拂过那微红的眼角。是师兄先来招惹我的。眼眸微弯。却仿佛沉了淤泥,瞧不见底。所以,也应当负责到底才是。食用须知1文案最后一段师门人没事,攻正当防卫...
1983年夏,兴华高中教师办公室。刘老师,我想好了,打算去读书,不过北大的名额换成过国防大学解密专业。深秋的风泛着寒意,宋时礼单薄的身体笔直挺拔,眼神异常坚定。...
六月的阳光刺得她眼前发黑,她买了手表后来不及休息,便迫不及待地赶去夜宴会所,想要把这份礼物送给贺闻朝。贺闻朝在夜宴兼职做调酒师,这是他们相识的地方,两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在灯红酒绿中互相取暖。...
(双洁,互相救赎,前期女主攻略)为了保住小命,洛小甜亲自上门找人人害怕的霍爷娶她,众人都在猜测她活不到生下孩子的那一天。没人知道洛小甜暗地一直计划着跑路。后来,洛小甜跑了,霍狂追上来,抓住她双手,红着眼说道老婆,你怎么把我丢下了呢?...
叮~本文预计530入v,当天掉落万字大肥章和小红包,感谢小天使们支持么么哒! 我本是五条家大小姐,因为一些原因沦落异世界,只要你v我50,就可以听我的复仇计划 好吧,事情很紧急,我一睁开眼,刚刚还在和未婚夫幽会,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周围全是咒灵,我的未婚夫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我非常着急,不过幸好,有一名大叔救了我。 虽然他的长相看起来和二十出头差不多,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已经奔三了。 我感恩的朝他道谢。 并向他询问有没有看到我的未婚夫。 哦?鹿紫云?那是四百多年前的人了。白发大叔朝我玩味道。 四百年! 我两眼一黑,差点昏过去。 狱门疆封印最强的计划失败,反而冒出一个有些眼熟的和服少女,娟子觉得熟悉,心中暗道不好。 当务之急是继续推进他的计划。 所以他强行开启了死灭洄游,期待那些过去强者的降临。 比如说,称雄了一整个时代的最强雷神鹿紫云。 如他所愿,鹿紫云出现在了东京结界内,受肉成功,容颜恢复成年轻时候的样子。 并且刚好碰到高专阵营。 提着铁棍的雷神一眼看到了自己找了一辈子的人,瞬间浑身电光噼里啪啦,死死盯着站在别的男人旁边的五条奈。 雷神怒不可遏,并且在五条奈扑过来时候迅速把飘在周身的电流收回去,任由少女抱着自己。 呜呜呜吓死我了你去哪了?! 有受伤没? 好多咒灵,我要吓死了! 五条奈,一款水系术式的柔弱少女(?)。 但是她的男友,是雷电系。 结界内大水倾覆,电流瞬间蔓延整个水域,带有必中效果的术式,在短短一分钟内击杀上千名咒灵。 五条奈抱着男友手臂,指指这又指指那就是那里!他想动手! 那个也是! 还有那个人!就是他拿着一个东西!然后我就到这里了!! 鹿紫云一抬眼,看见一个熟悉的缝合线,脸上勾勒出冷笑。 cp小鹿 没吃过小鹿饭的本人决定自己动手,私设多,ooc有 设定是年龄差七岁 微量涩谷致死量死灭,时间线有调整,事件调整,根据以往经验很容易写成剧情流(嗯) 妹是娇纵大小姐(真),小鹿物理意义上地雷系,两个人配合强无敌≧▽≦再tips妹为什么喊鹿紫,后面会有解释,别人提到小鹿都是连名带姓or喊姓(鹿紫云)的本文统一称死灭洄游,而非死灭回游短篇预计15w内完结,60%免费章,喜欢点点订阅支持一下~推推基友半晌酒盏的西幻小妈文学!驯服恶役的日与夜坏消息奥佩莎穿了,穿进一个限制同人文世界里成了恶毒继母,附赠一屁股债和三个便宜女儿。更坏的消息睁眼时,她正坐在一旁悠哉地看着下人折磨主角辛德瑞尔。却绑定了恶毒值系统,不能靠圣母拉好感。恶毒值系统请注意人设,并完成主线。失败将消除记忆留在这里。任务扔掉苹果,让主角用嘴叼起来,并获得其亲吻奥佩莎陷入沉思。但为了不盒饭,奥佩莎选择微笑接受,在限制文里做起了情qv生意还债,并鞭策辛德瑞尔勾引王子。努力了好一阵子,万幸,王子似乎对辛德瑞尔有意。奥佩莎看向身边的()用品,心生一计。于是王子微服私访的那个深夜,她将辛德瑞尔灌醉扶到王子的房间,用绸带束上辛德瑞尔的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但她并不知道,辛德瑞尔其实是个男人,也并非真的灰姑娘,却因过分美貌饱受折磨,被迫失去尊严活成一个女人。他活在泥泞手染罪恶,怀疑上帝从来没有垂怜他。直到那个女人出现,他厌恶又渴望,以为女人只是觊觎上层社会,终究要离开自己回到她口中所说的家乡。于是,辛德瑞尔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害死她,却又还是和她一起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成为了她的助手。他想,这个女人或许不太一样。直到后来,他听见她对别人说你在说什么,我可是他继母,当然想尽快嫁人自由自在。他感觉心脏骤停。他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只想要离开,尽快,最好马上。这句话烙在了他的心上。后来,用本身体重回世界的奥佩莎发现,辛德瑞尔不记得自己了。为了能继续生活,她打算答应一个贵族的求婚。同天,国王被篡权,但新王并没有出现在宝座里,人们只看见一个骑马的身影掠过。而家中,奥佩莎的眼睛被人绸带遮挡,只能感受到来者指骨如锁,桎梏住她的腰身。捂到发烫的手铐铐住手腕,她动弹不得。求婚者的脑袋掉落脚边。看不见的地方,碧蓝眸子的男人低嗅她的脖颈,薄唇轻言。已经没人能质疑我了。不记得?怎么可能呢,教我用嘴叼苹果的那天,我永远铭记于心。再多教我一些吧,关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