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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正是琅嬛千秋。望舒太阴一脉,万古第一天才。
他身旁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汉子,
身着破烂的兽皮袄,露出的双臂肌肉虬结,古铜色的皮肤泛着金属光泽,仿佛是用万载玄铁锻造而成;
他面容刚毅,浓眉如墨,双目圆睁,透着一股不修边幅的豪爽,
头顶同样三花聚顶,三朵赤红色的仙花如烈焰般燃烧,
气息霸道无匹,连混沌煞气都不敢靠近他三尺之内,正是壶天都。
当年壶天王朝的帝,也是仙道第一天才。
除此之外,还有三人,皆是衣衫褴褛:
一人穿破烂麻衣,手持一根枯木拐杖,周身萦绕着淡淡的灵气;
一人穿补丁棉袍,腰间挂着个破旧的酒葫芦,气息飘忽不定,似醉非醉;
还有一人赤着双脚,裤腿卷起,露出的小腿上沾着泥土,周身却有大地之力流转。
这三人,竟也个个都是三花聚顶,赫然都是元始金仙的修为!
十万年不见,当年在洪荒中四处搜罗机缘、被人戏称为“破烂五仙”的琅嬛千秋、壶天都等人,
竟齐刷刷地踏上了元始金仙之境,
而且根基稳固得如同万年磐石,远同阶修士。
“我说老狗,你动作能不能快点?这混沌余孽的煞气都快熏到我了。”
琅嬛千秋皱了皱眉,抬手挥出一道清冽的灵气,将扑面而来的毒雾驱散,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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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缘狗闻言,回头瞪了他一眼,嘴里出“呜呜”的低吼,像是在抱怨,又像是在炫耀。
它加快了动作,叼着混沌之刃,又开始抽取余孽的另一根筋骨,动作精准得如同最顶尖的庖丁。
壶天都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如洪钟般响亮,震得周遭的煞气都翻涌了几分:“千秋,你就别催它了。
这老狗别的不行,搜刮宝贝的本事可是天下第一。
当年若不是它,我们也得不到那株先天灵根,更别说有今日的修为了。”
手持枯木拐杖的麻衣修士也附和道:“壶兄说得是。
‘机缘狗’之名,可不是白叫的。每次遇到宝贝,它总能第一个找到,而且下手比谁都狠。
你看这混沌余孽,远大罗金仙巅峰的实力,在它面前连还手之力都没有,简直是被单方面碾压。”
穿补丁棉袍的修士晃了晃腰间的酒葫芦,眼中闪过一丝羡慕:“说起来,这老狗的修为也真是古怪。
遇强则强,似乎没有阻碍!
可战力却比我们强悍太多了。怕是寻常的大罗金仙,都不是它的对手。”
琅嬛千秋微微一笑,目光落在机缘狗身上,带着几分赞许:“它本就不是寻常的犬类,
乃是五害第一天骄!
被那位天尊看重的人!开创堪比【元始金性】一样的宝典!
天生便擅长吞噬混沌之力,肉身强度远同阶。
再说了,这些和我们四处闯荡,吃的宝贝比我们都多,
什么先天仙果、混沌晶石,跟吃豆子似的,战力强悍也在情理之中。”
说话间,机缘狗已经将混沌余孽的筋骨抽了大半,地上堆起了一堆黑金色的筋骨,
每一根都有水桶粗细,上面布满了玄奥的纹路,蕴含着磅礴的混沌之力,散着惊人的威压。
它甩了甩身上的血迹,叼着最后一根筋骨,颠颠地跑到琅嬛千秋等人面前,
将筋骨放下,然后用脑袋蹭了蹭琅嬛千秋的腿,尾巴摇得像朵花,显然是在邀功。
这家伙,似乎神智一直和小孩子一样。
琅嬛千秋笑着拍了拍它的脑袋,指尖溢出一缕精纯的灵气,注入它的体内:这些混沌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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