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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的邓念忱还是个披着天使外皮的捣蛋鬼,他用晶亮的眼睛直视你的目光,再狠的心也再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采取所谓迂回战术。
看笑话的邓念森和邓念心窝在另一张沙发,假装窗外的风景格外引人入胜,实际上耳听八方,肩膀笑到一抖一抖的。
他们俩从小就有眼力见,从未提出要参加这种活动,邓念心不想去抓春天的尾巴,邓念森独自一人看到过尾巴留下的阴影。他去探索的那天下起了大雨,在面包店躲着,买了一个面包,被热情的店主推荐了一本关于生命本质的哲学书籍,那本书至今只看到一半。雨势渐歇,邓念森如蒙大赦,得体地向店主道谢,店主得到生命的本质是豁达,他摆摆手,说:“或许生命不一定要是干燥的,或许这是最后一场春雨,去吧,去找找春天。”
至于那本名字格外长的哲学书,在学校的图书馆偶然路过很多次,邓念森从未捡起这本书,他寻求的生命的本质不在书里,在局限的办公室间,在无限种声音混合在一起的门诊和不断离别的病房。
邓寰宇采取拐弯抹角战术,说的话是——“明天天气很好,风不是很大,不会把你新买的风筝吹走,你不是最喜欢放新买的风筝吗?”
“对啊,我爱新买的风筝,但我更爱你们,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我对你们的爱,所以我愿意牺牲放风筝的时间陪你们一起找找春天的尾巴。”
邓寰宇揉了揉眼睛,继续说:“街角新开了一家板栗店,你昨天不是说今天去尝鲜吗?跟着我们可没有机会去排队,他们都说奶油味的要很早开始排队,不然肯定买不到,你不准备去试试看?”
“街边的栗子常有,春天的尾巴却不常见,所以我还是想和你们一起去。”
谷雨清采取更为通俗易懂的话语,说的格外直爽,她问邓念忱:“你要是和我们一起出去一整天,郗寂一个人做什么呢,你周末不是总要陪着郗寂吗?”
邓寰宇和谷雨清相视一笑,像是抓住邓念忱的七寸,想要一击制敌。
什么时候邓念忱有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从容,他不紧不慢地说:“没关系的,郗寂会理解我这一次的,再说,郗寂周末也要学习的,我不能一直打扰他呀。”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们说这么多,是不是不愿意带着我啊,如果你不愿意带着我的话,直接告诉我就好了,我不会生气的,我理解你们。”
邓念心意识到嫌弃是具象化的,邓寰宇像是准备戴着口罩通过一段讨厌的长满石楠花道路,或者是准备把破坏卫生纸的猫拎到笼子里,可惜的是口罩被风吹走,满身肥肉的猫倒是灵活逃脱,只留他碰了一鼻子灰,恨恨地咬着牙却没有任何处理方法。
从那天起,邓念森切实认识到,邓念忱是个有着隐性基因的恶魔,谁被他的外表迷惑,谁准备好接受自己色欲熏心的惩处。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个皆大欢喜的恶作剧,几乎所有人都喜笑颜开,邓寰宇可以把咬着的后槽牙松开。
他们三个人出发之后,能感觉有人在刻意绕路,路过郗寂所在的小区特地放缓速度,谷雨清意有所指地看了邓念忱一眼,邓念忱权当没有意识到刻意的目光,坦然的像是刚来到这个世界并未受到任何污染。
直到他们到达目的地,邓寰宇和谷雨清准备接受这个春天的尾巴失去追忆似水年华的风味,邓念忱急切地跳下车,在他们惆怅着接受命运之前,说:“谷雨清女士,邓寰宇先生,玩得开心,祝愿你们成功找到春天的尾巴,虽然我知道你们大概找不到,不过与我无关,我要去放风筝了。”
邓念忱才不在乎他们有没有听清楚他说的到底是什么,关上车门之后,迅速奔向等在桃树旁的郗寂,他们的目的地其实是不同的。郗寂和邓念忱才不会泛舟而行,他们喜欢奔跑。花落下来之后,铺成天然的带着馨香的地毯,邓念忱跳到郗寂面前,带起几片尚未落地的花瓣。
他的兴奋是十分生动的,拿过郗寂手上的风筝,声音带着一股自豪劲,问郗寂地铁上人多吗?
“和那天一样,不算拥挤。”
“今天有座位吗?”
“后面几站有座位,只站了两站路。”
邓念忱揽着郗寂的肩膀,“哦,中午请你吃冰淇淋,好好补偿你。”
“我要吃两个冰淇淋球。”
郗寂沉稳的性格从始至终,稍微增高的音调,是他全部的热情。
“吃三个也可以。”
邓念忱才不追什么春天的尾巴,那种无聊的把戏他看不上,只有生活无趣的大人才要给每件事都找个冠冕堂皇又破绽百出的理由。再说,春天的尾巴这种说辞实在过时,显出风干又老旧的味道。
没有由头的约会只是约会本身,他们放飞新买的风筝,邓寰宇没有为了支开他而撒谎,这的确是个适合放飞风筝的天气。等到风筝变成一个看不清楚形状的“知名”飞行物,转轴的线已经所剩无几。
恰好变了风向,他们追着风去的方向跑出风的轨迹,跑出额头上的汗水,到了许诺的冰淇淋时间。风筝被拴在一棵大树身上,郗寂耐心的绕了几圈,最后由邓念忱打一个只有他能解开的结。
离开之前,郗寂有些放不下心来,问:“如果风筝被别人偷走怎么办,万一他碰巧会解这个结呢?”
邓念忱先是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摄像头,公园里的工作人员不间断的来往着,他拍着胸脯保证:“放心,这么多人在呢,没人敢偷我们的风筝。再说你看那儿有个摄像头,要是真有谁想要偷走它,我们就去报警,拜托警察叔叔抓到他,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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