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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寿闻言,一阵头大。
他知道巫族以狩猎为生,弱肉强食确实是他们的生存之道。
若是强行要求他们放了九色鹿,恐怕难以说服。
常寿还没想到办法,只听夸父继续道。
“再者这头该死的九色鹿,时不时便来偷吃吾领地上的灵物,不知糟蹋了多少灵物。”
“汝且说说,它吃吾的灵物,吾吃它的血肉,有何不可。”夸父大大咧咧的反问道。
你还别说,这逻辑一点毛病都没有。
“为了抓到它,吾等可是费了好些灵物,才让它自投罗网。”
“你这道人只凭几句话,就想让吾等放了他,只怕不行。”夸父摇了摇头。
常寿算是听明白了。
感情这九色鹿是个小偷,经常偷吃人家灵物。
结果人家被惹急了,这回鹿失前蹄,被人给诱捕抓住了。
还好没有冲动行事,这不占理的事情,说话都没底气。
当然,让常寿放弃这九色鹿也是不可能的。
想到巫族的崇拜祖巫的特性,常寿眼珠子一转,笑道:
“道兄有所不知,贫道昔年也曾去过紫霄宫听道。”
是的,常寿开始打感情牌了。
“想当年,与后土祖巫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可惜紫霄宫大能众多,竟没能和后土祖巫说上话,着实可惜。”
常寿摇头叹息,这话也不算瞎说。
他确实远远瞧见过后土,只是人家后土祖巫靠近前排,哪里见过常寿。
不过,并不妨碍常寿拿后土扯大旗。
他不信巫族不吃这一套。
夸父闻言,神色一动。
知道后土祖巫去过紫霄宫的,除了巫族的人,就只有紫霄宫听道的那些大神通者。
如此看来,这道人倒是没有撒谎。
夸父对于常寿的话,不由信了几分。
“那一面,贫道亦是记忆尤深。”
“遥想当年,后土祖巫风姿卓越、端庄大气,温婉尊贵。”只听常寿继续道。
“在一众听道的女性大能中,后土祖巫的华贵气质,洪荒无人可比啊。”
常寿夸夸其谈,马屁不绝。
“当真?”
夸父两眼冒星星,简直小迷弟一枚。
“自然当真,贫道从不打诳语,不信道兄有机会可去问问后土祖巫,定然错不了。”
按照常寿的想法,眼前这家伙,无非是巫族的一个小部落领。
哪里会认识后土祖巫这等人物,自然不可能求证真假。
可惜,常寿并不知道,眼前这大汉,正是后土部落出身。
而且还是祖巫下的大巫,直接归后土管辖。
更想不到的是,这家伙竟然还向后土祖巫求证,结果又引出一摊烂事。
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其实,也不怪常寿看走眼。
巫族不修元神,自然没有法力波动,看不出实力高低。
巫族人的一身实力,全看传承的本命巫术,以及强悍的肉身上。
常寿没打过交道,自然不清楚。
“哈哈,汝这道人,这话说得,吾十分爱听。”
一个巫族的人,哪里听过如此新鲜的词汇来夸奖祖巫,自然听的心花怒放。
这一次常寿的马屁,算是拍到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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