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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麽能说不是一种缘分呢?
儿子,这就是我们希莱尔与温莎之间的羁绊啊,你现在明白了吗?
远在横滨的希莱尔忽然打了个喷嚏,没由来地开始恶寒。
女王突然从唇齿间漏出一声笑,目光汇聚在一张信纸上,总管这才回过神来,对了,女王近几天心情不错。
让女王愉快的东西不做他想,就是这张看似平平无奇的信纸——等等,或许也不能说是没有特点,因为写信的人字迹格外丑,一眼就知道是谁写的。
“那孩子给我写了信,”女王眉眼弯弯,“你猜他写了什麽?”
总管苦思冥想了一会儿,说道,“这我可猜不出来。您给点提示?”
“就知道你猜不出来。”女王说道,“就是——他问我,之前答应送他的生日礼物放到哪儿去了?”
阿诺德在钟塔侍从的资料上没有出生年月,因此明面上的阿诺德根本没有过生日的说法。他问生日礼物,外人见了肯定摸不着头脑,但是女王清楚这就是一种试探,意味着只要作出合适的回应,她思念的孩子很快就能回到她的身边。
女王让总管取来纸笔,毫无停顿地落笔,在纸张上留下了优美而流畅的字体,“还记得吗?他走的那年,我答应他,只要他在生日那天乖乖听话,不到处乱跑,我就把我母亲为我打造的十二岁礼物转送给他。”
女王吹了吹纸张上未干的墨水,说道,“那是一顶王冠——上面镶嵌着一颗鸽血红的宝石。也许它不太符合制式,但我收到它的时候很高兴——你很难找到一顶比它还要漂亮丶意义比它还要重大的王冠了,那是我举行加冕礼之前,母亲送我的最後一个生日礼物。”
“我管它叫‘玫瑰之心’——我知道这很少女心!但我可没让你笑。”女王虽是这麽说着,看着总管的笑脸,眼神里却都是愉悦,没有半分责怪的意味。
“让人去一趟温莎城堡,把那顶王冠拿来,”女王仔细地折叠好信纸,确认没有洇墨之後,满意地点了点头,“希望他会喜欢这个。”
“对了,‘玫瑰之心’在那孩子的房间待了十来年,肯定积了灰,叫人擦干净些,要一尘不染!”女王又嘱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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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果戈里的第一眼,阿诺德就知道他来俄罗斯的根本目的达成了。
离开伦敦的时候,他还被原主与女王的关系困扰着,他受不了被原主的妈妈用那样温柔而包容的目光注视,就像他不愿意随便叫出“妈妈”这个意义非凡的称呼。
但是果戈里的眼神告诉他一件事——他还是鬼魂的时候,与现在的身体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果戈里才会在第一时间认出阿诺德就是鬼魂先生。
他的脸没变,他自始至终都长着一张脸,他天生就是这副模样,与他占据了谁的身体没有半分关系。
他忽的感到了一阵轻松——原来是这样,果然是这样。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可能,但是这种概率太小了,简直微乎其微。也许以前智力73的他还会考虑“他就是女王早逝的孩子”这个可能,但是当他的智力达到了人类上限的100,反而不会去多加考虑,他清楚地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本能地规避受伤的可能——因为如果有了期待,万一他不是那个孩子,他的心情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找一百个乐子也不见得能开心起来,这对他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损失。
阿诺德喜欢乐子,因为乐子能让大脑分泌多巴胺,让他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他爱笑,因为笑代表了愉悦丶幸福丶轻松等一切美好的事。
他会主动避开让他不快乐的事,这就是他毫不犹豫选择离开伦敦的原因——面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他既然可以逃避,为什麽要内耗自己呢?
即使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至少可以让他不用面对问题,他仍旧可以快乐地活着。
那些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让它在那儿待着吧,办法会送上门来的。
他仰躺在沙发上,翻了个身。也许是因为心情好,他翻来覆去的时候,脑海中忽然闪过某个片段,他想起了某个迟到的礼物,于是写下了一封寄往伦敦的信——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家书。
不久,阿诺德收到了一顶被称为“玫瑰之心”的王冠,它与英国的制式王冠不同,更适合日常装饰。阿诺德盯着它看了一会儿,嘴角不受控地翘起,“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一如既往的璀璨夺目,巧夺天工。
也难怪它会成为英国近现代最着名的王冠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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