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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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长夜(第4页)

谢爱莲闻言,长出了一口气,将秦慕玉从地上扶了起来,假嗔道:“我还以为是什麽大事呢。我女儿这麽聪明,如此小事,日後只要自己拿主意就好,不必来询问我……”

——从这件事上其实就能看出来,哪怕谢爱莲已经是北魏中,十分难得的丶思想和周围人不太一样的“异类”了,在家族传承的事上,她的思想里还是带着“子女应该跟随父亲的姓氏”的思想钢印的。

所以在她看来,“我的女儿是个知恩图报的懂事的孩子”这件事,比起“我的女儿想要跟我姓谢”一事相比,明显前者更为重要一些,因为後者是按照现在的魏国社会风气和习俗,绝对办不到的事情,说一句“匪夷所思”都不过分:

虽然她和秦越已经离婚了,但是这个女儿毕竟是他的孩子,所以跟他姓“秦”也没什麽。

正因如此,谢爱莲才会在秦慕玉对秦越口出狂言丶叫他“小子”的时候,差点一口茶水喷出来当场破功:

那可是你的父亲,你对他就这麽不客气真的不要紧吗?!我儿,为娘真的很担心老天会看不过去你的狂妄发言,突然让雷公电母来降下一道雷把你给劈焦了!!

只可惜谢爱莲没能将自己内心的这番猜测告诉秦慕玉,也失去了她得知这个能把人震撼得更加外焦里嫩的八卦消息的机会:

老天才没空管这种闲事呢,毕竟现在三十三重天上的实际掌权者,是主张提高人间女性地位的瑶池王母;而“子女跟随母亲姓氏”一事,明显有助于提高女性地位,甚至都已经在南方的茜香国推行开来了,所以瑶池王母才不会为了这麽点小事,就让雷公电母去对自家代行者的白水素女劈天雷。

但秦慕玉的思考方式和谢爱莲的完全不同,因为在三十三重天上,奉行的是“实力至上”的原则,如果有一对夫妇孕育了後裔,那麽这个後裔的姓氏就要跟随实力更强的一方。

——至于云华三公主和杨天佑结合後生下杨戬的情况,纯属特例。

杨戬能够随父姓,实在是因为云华三公主太喜欢杨天佑了,但是又不想在杨天佑死後去地府找他的灵魂,好让两人生生世世在一起,那也太麻烦了,所以这才给了他这个凡人也能传承姓氏的殊荣。

等百年後杨天佑一死,云华三公主就飞快回到天上去了,把所有胆敢为她下凡丶嫁给凡人丶让儿子冠了更弱的凡人姓氏的这些事而大肆嘲笑她的人揍了一遍,成功挽回了声望,这才让清源妙道真君成为了天界少有的,继承了双亲中更弱一方的姓氏的特例。

因此,这样一件在谢爱莲看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在秦慕玉的眼中就有着非凡的意义:

在这对夫妇中,谁能够让秦慕玉冠上姓氏,谁的地位就更高,实力就更强。

很明显,按照眼下的情况来看,被扫地出门丶净身出户的秦越,除去他自以为很了不起的性别之外,半点能拿来和谢爱莲比较的东西也没有。

因此秦慕玉先是耐心地给谢爱莲解释了好一番天界的规矩後,成功用这套全新的体系把她给震撼了个回神不能:

……怎会如此!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哦不对,他们自己就是天界的仙人啊,这……这麽一想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秦慕玉看自己在人间的生母神色有所变动,心知自己这番话可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便又道:

“而且除此之外,便是不谈‘强者为尊’的天界规矩,我心中也是十分敬重母亲的。”

“既然我的父亲不需要我,那麽日後,便是我和母亲一同生活了,我会努力求学,考取官职,照顾母亲;但与此同时,因为我敬重母亲的才学和品质,所以我不会像那家夥一样,只顾得上自己在外面打拼,却把所有的家事都扔给母亲,消耗母亲的精力。”

“日後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这件事和我们母女二人有关,我就一定不会瞒着母亲。”

谢爱莲闻言,只觉心中又是欢喜又是担忧:

欢喜的是,她的女儿是个如此贴心的丶知恩图报的人,看来梦中的没有秦越掺和进来,她们母女两人也能幸福生活的未来,可以在现实中重演第二遍;而且这次不是她单方面照顾秦慕玉了,是两人互相照顾互相帮扶,一定能过得比之前更好。

担忧的是,再怎麽说,秦越也是她在人间的生父,如果她真的要对秦越动手,先不说这事传出去会不会让秦慕玉落一个“不孝”的大罪,只怕她遭了天谴,那就麻烦了!

于是她连连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把心中的复杂情绪压下去——看哪,秦越,连我的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女儿,都比你了解我,我虽然看起来温柔和顺,却不是真正能被困在後宅里的人——将秦慕玉从地上扶了起来:

“阿玉真是个有见识的聪明姑娘,既如此,便依你所言。”

于是那匹葡萄紫的锦缎,果然如秦慕玉所要求的那样,被做成了一件男装。

她本来就身形高挑,用现代的衡量标准来看,大概是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女孩子,哪怕不用像对自己的身高特别在意的那些虚荣男人一样,穿厚底鞋来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威风一点,也是个很唬人的身高了。

与此同时,谢爱莲回想着这十几年来的经历,挥笔写就了一封和离书,随即又派人去铁匠铺里加钱下单,用五十两黄金从乐得嘴都合不拢的铁匠手中,加急打造了一把精钢长枪出来。

就这样,身穿紫衣丶腰佩谢家玉佩的秦慕玉,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手促成秦越和谢爱莲成功和离的神秘紫衣人:

秦越看那块布料和那块玉佩眼熟,仿佛在妻子的财物中看到过,不是因为相似,而是因为这些东西的确就是谢爱莲的私産,只不过眼下被她送给了自己的小女儿而已。

而明明数日前才刚刚生産完的谢爱莲,也不该这麽快就能精气十足地下地,按常理来说,她现在还应该躺在床上排産後恶露呢;可见秦越的“深情”,的确只是表面上的功夫,半点都不走心。

只可惜秦越在这三天里,一次都没有回过家,再加上谢爱莲将家中操持得极好,半点消息也没有传出来,这才让他对自己女儿的不凡之处一无所知;而正是在这份无知的推动下,他做了个“别出心裁”的决定。

不得不说秦越虽然有点脑子,但是不多,尤其在这件事上,甚至充满了古人因为不便长途跋涉而特有的丶清澈的愚蠢:

我在这个城市惹不起你,那我去别的地方,一边赚钱一边再把你的名声败坏下来,再找个合适的时机回来总可以了吧?

等那个时候,你的名声也坏了,我也有钱了,我再来娶你,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就算你不答应我,为了让自家的女性有个好名声,谢家也会让你答应我的。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真的很不错,但凡是个没什麽特殊能力的普通女性,肯定就要被如此阴毒的手段更坑到了。

只可惜他要面对的,是秦慕玉;而拥有如此“不凡之处”的秦慕玉如果是个男孩,或许真的会让他忌惮一下,可女孩?算了吧,这对孤儿寡母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于是当晚,在秦越驾车前往临县——自从被谢爱莲赶出谢家,净身出户後,他连买马车的这点钱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父母塞给他的,这点钱连个车夫都雇不起,因此在和谢爱莲和离後,当晚也一并失去了所有仆人的他只能委屈自己来驾车了——试图改头换面砍号重来的当口,原本好好赶路的马突然受了惊,完全不听秦越使唤地撒着欢儿往悬崖那边奔去了。

秦越发现不管自己怎麽努力拉扯缰绳,都不能让这些仿佛吃错了药一样的马停下来,大惊失色之下,他当场就想从马车上跳下,毕竟在地上摔得遍体鳞伤,也比在崖底摔得七零八落来得好。

然而秦越的行动并没能成功。

因为就在他险些要成功爬下去的时候,不知是意外,还是真的他命数该绝于此,这几头疯了也似的马就像是没长眼似的,钻进了一片荆棘中。

这荆棘生长在悬崖边上,没什麽丰厚的土壤扎根,只能将根部往石头缝里努力延伸;也正因如此,这些荆棘的刺,比它们那些生长在别的地方的同类们更加尖锐丶更加容易伤人。

在马匹狂奔过荆棘丛的时候,无数枝条上林立的刺一瞬间深深扎入正准备往下跳的秦越身上,在他裸露在外面的四肢上划过长长的血迹,瞬间就把一具儒雅的皮囊变得血淋淋的,到处都是皮肉外翻的伤口。

秦越哪里是个能吃苦的人呢?

毕竟他从小,就是作为“秦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被供着,金尊玉贵地长大的,秦家虽然比不得世家珍贵,但也尽可能给了他良好的成长条件;等後来秦越和谢爱莲结了婚,就更像是老鼠掉进蜜罐子里,半点物质上的苦和身体上的痛都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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