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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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第1页)

狗血文里必备三件套就是白月光、朱砂痣、和追爱火葬场,至于为什么没有替身?那自然是因为替身就是主角受自己,他要替身他自己。主角攻呢?必然是前期不做人,后期要做狗,拉扯个百来十章,最后修成正果。

达成Happyending结局。

可惜沈临不是穿成主角受,也不是穿成主角攻,没那么多烂七八糟的深情戏码值得演绎,他只是穿成一个下线速度很快的炮灰。

书中的白月光明明就是眼前人?为什么攻认不出来,当然是有个恶毒炮灰冒名顶替了,说你眼盲生病那段时间是我在照顾你诸如此类。

好巧不巧,沈临就是那号人物。

他会在被揭穿后极力挽回主角攻,声嘶力竭,坚持己见,然后被家族抛弃,被上层圈子不齿,走上窃取反派商业机密的绝路,在被关押入狱之前自杀。

狼狈退场。

而眼下门被咣咣铛铛敲个不停,大有要把出租屋踹翻的冲动,炮灰本人沈临正绝望地捂住耳朵,看着破旧的天花板,至今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炮灰而已,剧情也早就过了被揭穿发现的时候,这具身体下一个剧情节点就是作死不断,直通天堂。

他已经很努力地在规避剧情了。

这不,已经达成了30天在方圆50平米生存纪录。

只要宅不死,就往死里宅,这是沈临的人生信条。

“有本事就把我门踹翻……”少年拽了拽自己破了棉花的被子,小声BB道,下垂的狗狗眼中透出几分不忿。

——砰!

客厅传来巨大的动静,沈临眉毛抽动了下,宛若死尸一样躺平。

真有劲啊……

“沈宁安,你长本事了是吧,说你两句就敢断绝关系从家里跑出去,还嫌丢人丢的不够吗!”一个身着高定西装的男人,怒气冲冲地推开了卧室门。

但看到自己的弟弟还躺在床上后,神色还是变得诡异了起来。

他还没起床??

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

沈临差点没反应过来,后知后觉沈宁安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在和自己踹门大哥对视中,觉得好像是要说点什么。

于是乎——

“大哥。”弱弱的声音。

沈云霄皱眉,他并不喜欢自己这个弟弟,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光是处理他带来的麻烦,就已经够令人厌烦的了。

喜欢谁不好,喜欢容明征,他居然也是个恶心的同性恋。

“起来,你是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沈家就没出过你这样的败类!”沈云霄面相其实有点凶,整理了下自己的袖口,眼眸狭长又锋利。

上下打量着沈临。

沈临心情是真的很糟糕,任谁好好睡觉被打扰都是不开心的,他从床上慢腾腾地坐了起来,宛若个老年人。

挪动了下位置,甚至还喘了口气,丧里丧气的。

沈云霄:“你……”

但沈临还是抬头望了下这个名义上的大哥,文中恨不得捏死自己的存在,有些懵圈地问怎么了。

没有得到回答。

因为沈云霄看到了迂腐至极的史努比小狗睡衣,就因为一个男人,他居然品味下降到了如此地步。

漫长的穿衣环节,沈临思索着自己如何不被路上的车撞死的时候,沈云霄说话了。

“明天记得去结婚登记,陆家那边会有人通知你。”

沈临大脑仿佛已经被人扔到门外了,啊,怎么还有这个事。

文中其实不单是主角攻容明征和主角受楚岫的二人转,这其中还包含一个大反派,陆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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