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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格漫画都凑齐好几幅了。
她涂写的内容与电影毫不相干,右下角的空位上还有一张小猫睡觉的速写,看到这里,叶筝几乎可以确定,费怡刚才没有在看他们的表演。
费怡撕下这张纸,干脆利落的一下,她将纸揉成一团,说:“有人问悲剧演员最需要什么时候,托马索·萨尔维尼给出了三个同样的答案,那就是嗓音、嗓音、嗓音。”
她坐到叶筝对面的沙发上,手指勾勾小猫的耳朵,“叶筝,你的声带条件非常好,这是很多演员梦寐以求,又求而不得的东西,有些演员嗓音天生嘶哑、又或者后天不注意保养,他们的嗓子根本没有办法传达情绪,声音大了像鸭子叫;声音小了又黏黏糊糊听不清,所以最后只能依赖配音演员。但你不一样,叶筝,你无论是高音还是低音,音色都很饱满,也不会发虚发抖,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感染力不够。”
“唱歌和演戏不一样,”费怡说,“唱歌你有旋律,你的情绪可以被旋律带动。可演戏,你必须要全心身进入到剧情里面,这样发出来的声音才会更接近角色本身。就像这一幕,周海带着药来找温别雨,你说话的声音、语气听起来更像是‘叶筝’,而不是温别雨。”顿了顿,她看向叶筝,问:“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叶筝大概听懂了,台词作为语言的载体,他需要用温别雨的方式去发声和吐字。温别雨不常与人来往,说话时的腔调不应该太率直和清晰,也许带点回避式的含糊才会贴合他。
叶筝又拣着几句台词念了一遍,这次他不再强求将对白读得很顺,他想,在一个疲弱的患病时刻,温别雨这未必想要见到周海。
“周海?你怎么来了?”他发声时,嘴巴不怎么张开,轻轻地哼,“你这是……喝酒了?”
“ok,不错,就是这样。”费怡点头,“你要把你习惯的共鸣形成支点改一改。”
“好。”叶筝说。
“这是第一件事。”费怡说,“第二件事就是你们的表演留不住观众。”
“观众为什么要买票进来看电影?他们是想看一个故事,而不是花钱来看你们怎么卖力表演。想触动观众、吸引观众,一定要给他们带来参与感,让他们和主角站在同一条线上。记住,观众不是傻子,他们知道这是虚构出来的故事,所以你们要做的,是尽可能减少这种‘虚构’背后所延伸出的疏离感,换句话说,在你们入戏之前,你们要先让观众入戏。”
叶筝停顿一下,问:“那要怎么样才能让观众入戏?”
“有时候,表演的方式越简单越好,就好像多数观众在看电影的时候都不会注意到电线杆上贴了几张小广告,小广告上又写了写什么,观众在意的是这场戏的内容,主角想要做什么,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如果观众的重点偏移到其他地方,那这个镜头就是无效的,观众还会跟着一起出戏。剧本让你看周海,你就这样普通地看着他,不用做多余的小动作。”
费怡撤开手指,纸团跌落在地,小猫瞄准后机敏地扑过来,一脑门撞向纸团,顶着它向前冲了一段路。
她边逗猫边指导叶筝,“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但这场戏的主旨是‘温別雨不想喝药’,如果你的动作对主旨没有任何帮助,那就不要去做。把剧本当成一份说明书,不要过度追求所谓的技巧,因为你没学过,没学过等于没有,能力范畴以外的事很容易失去控制,用错地方反而会暴露你的缺点。”费怡看向叶筝,目光里似乎有一种挑剔,“知道我为什么会找你演温别雨吗?因为你身上没有科班演员那种雕刻过的痕迹,你的外形、你的气质,足够让你胜任这个角色,所以你应该告诉自己,你就是温别雨,而不是你要演好温别雨。”
“我是温別雨吗?”叶筝略低着头,抠了下指甲盖,这是他陷入思考时的常见样子,“我是……他?”
“如果你用温別雨的角度去看待这场戏,你就会知道刚才那个动作完全是没必要的,因为他根本不会这么做。”费怡也不催他,正如自己所说,于叶筝而言,最难的不是台词演技,是他怎么向观众“呈现”温別雨这个人物。
这并非一件简单的事。
都走到这一步了,费怡宁肯多花点时间,让叶筝慢慢揣摩温別雨,也不想为求速度,弄个得过且过的半成品出来。
《幻觉》对她来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她不可以输。
“下一个该我了?”顾明益充满希冀地望向费怡,自觉坐到矮她半截的椅子上,似乎对这一环节期待已久。
“演得不错,很有层次感,但你的匠气太重了。我们拍的不是商业片,没有那些哗众取宠的特效,不用担心布景会压你的戏,嘶——”话没说完,费怡脸色一抽,牙疼得厉害。
她朝顾明益勾手,“给我一根吧。”
顾明益微皱起眉。他踌躇一秒,还是没抵过内心的撕扯,把烟盒递了过去。
只是没给打火机。
费怡娴熟地敲出一根含在唇边,她用牙齿将海绵里的爆珠咬破,柠檬香一下挣脱了束缚。
她取下烟,滤嘴上印有一圈冶艳的口红,不知是被浓烈的果香呛到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声音听起来有点沙,“你以前不抽这个牌子的。”
“你都说了,那是以前。”顾明益说。
“是啊,那就说回现在吧。”费怡笑了下,语气却寡淡得不近人情。冗余的表情从她脸上褪下,费怡凝目瞧向顾明益,“你是童星出道,拍了二十年的戏,一共有十三部电影和两部电视剧,跟过五个有奖的大导,当中包括莫朝。如果让我挑你的演技,那就是在往鸡蛋里挑骨头,我可不敢打其他导演的脸。但不要忘了,有时候返璞归真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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