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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甘心
好像真是这样。任喻恍然。
他常年在外面跑,今年因为邓微之的这笔钱才留下来过夏天,从没想过带谁来。
其实小时候孟姻很喜欢他带别的小朋友来家里玩,她会准备好吃的花生酥,她不擅长做饭,制作这些小零嘴却很拿手,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第一次见面还怕生,叫她孟姻阿姨,後来渐渐变成姻姻姨姨,最後干脆叫姨姨。在他们老家只有见了亲姨才会这样叫。
那时候的任喻常常担心,别的小朋友会因为太爱他的妈妈,而抢走她。
也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他渐渐不爱带朋友来家里,因为成长带来了敏感,敏感带来了秘密,比如家中半夜隐秘的吵架声,和柜子里不知何时摔出残口的茶杯;又比如他的家庭破碎过,别人的没有,他的家庭重组过,别人的没有。
现在同样如此,他的母亲躺在医院,别人的没有;他是个线人,以谎言为生,别人也没有。
他不想被审视,被同情,被利用。
但真的带方应理来了,好像又没那麽可怕。他什麽都没有问,也没有说,只是眼珠一错不错地盯着自己,好似在亵玩“喜欢”这两个字背後的深意。
任喻觉得有些尴尬,借口找医生问情况向外面走去。
张姨一边叠衣服一边继续叮嘱:“小任这个人,死要面子,你多照顾他。”
方应理望着他的背影,朝张姨笑笑,心想,再硬的保护壳到他这里,都能给他碾碎了。
等了一会没等到人回来,方应理和张姨告辞,最後在中心花园的松树下找到了任喻,他立在那里抽烟,周遭人来人往,就他的背影看起来有些无所适从的落寞。
说是说没事,看起来也似乎很快接受了孟姻并没有醒过来的事实,但或许只有方应理注意到,任喻在听到那通电话时眼眸如同一盏被点亮的灯,生气涌动。
他确实没想到母亲二字在任喻心里这麽重,他一直以为他就是在履行一种责任,留恋一种温情,奉行一种习惯,但不知道还炙热到这种程度。
这样一个浪子,怎麽会呢。
如果他这样倾尽全力地去爱丶去牵挂,他怎麽在印度滚烫的土地上摸爬滚打,怎麽在敦煌的烈风里吹落沙砾,他如何一次次告别,又如何一次次啓程。
他好像一个矛盾体。
这种矛盾让他触及到任喻脆弱的内核。
如果说之前和他上床,允许他接近,是因为他漂亮的皮囊,因为和他相处时很舒服。可到了这一刻,他知道还有别的,他沉迷于他深埋的脆弱与张扬的天真,忠诚于他风暴过後仍炙热的心脏。
方应理走过去:“还有烟吗?”
任喻咬着滤嘴觑了他一眼,掏出烟盒抖出一枝给他,又在口袋里摸打火机,还没摸出来,方应理已经把脸凑过来,用他叼着的烟蒂点火。
这是第二次适应方应理这样点烟。任喻没什麽情绪波动,像是稀松平常。
两个人四片眼睫扇羽似地垂得很低,眼神凝在火光上,点燃後两个人就心照不宣丶自然而然地分开一些。
花园经过灌溉,松针上缀着水雾,像串着水晶,积得久了,啪嗒落在任喻的外套上,洇出一滴圆形的湿斑。
“看到了吧,我妈。”任喻先开口,嘴里含着烟,说话有些含混,又用手比划了一下,“後脑勺上那麽大一个坑。”
腮部的皮肤发紧,方应理知道他在用力咬牙抑制自己的情绪。
“车辆被撞击之後,她被甩了出去,脑袋砸到地面上。”任喻解释说,“我爸老老实实开着车,一没超速,二没闯灯,对向来一辆车给撞了,冤不冤?”
“那辆车的司机後来怎麽样?”方应理吸进一口再吐出来,隔着烟雾看他。
“开卡车的,人没事。”任喻忽而发出一声嗤笑,“最可笑的是,他也是被一辆小车突然变道挤出的车道,他错就错在紧急往对向打了方向盘。而那辆小车离开了现场,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当时郊区道路缺少监控,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拍到,变成一桩悬案。最後卡车司机负全责坐上被告席,但他也是跑运输生活的苦命人,拿不出多少钱赔偿,还蹲了三年牢。在听到判决的时候,同时冲击耳膜的是卡车司机家人的哭声,他八岁的女儿穿着被洗得几乎要褪色的红色外套,躲在母亲的怀里低声地哭。她这个年纪不应该懂这些的,但她好像是懂了。
任喻一直以为法院的判决是一种真相的象征,可是他得到了判决,却好像并没有得到真相。
那辆消失的车去了哪里,那辆小车的司机毁了两个家庭,他们此时在哪里喝酒吃肉,在哪里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
他一设想到这些,就没办法安心。
十年过去,他因着这一点不甘心,为很多人找到过真相,但是他的真相迟迟没有到来。
“这些年我做了很多事,去了很多地方,看到别人过得好,就跟着瞎乐,看到别人过得不好,就想帮一把,其实并没有多崇高,我很自私的,我不过是觉得因为我已经过成这样了,总要有人过得好吧,不然我靠什麽活下去呢。”任喻笑了笑,就着烟蒂最後吸进一口,掐灭扔进垃圾桶之前,方应理看到滤嘴那里留有很浅的牙印。
“现在唯一的好处就是朋友遍天下。”任喻踢开脚边的石子,双手插兜往外走,“比如有你这样的朋友,就挺好。”
方应理默了默:“你还有很多这样的朋友?”
有点像问句,又更像肯定句。“这样”二字上特意加过重音,使之与其他类型的朋友分别开,“这样”包括肌肤之亲,包括接吻。
任喻没想到他会这麽问,摸摸鼻梁边的小痣,低头笑,又是有些轻浮气在里面,但这次方应理已经了解,他不过擅长借此掩饰真实的情绪。
“以前没有,但或许以後会有吧,谁知道呢。毕竟世界这麽大,人这麽多。”
“还要走?”
“这里冬天太长,我不喜欢。”任喻想,下个月这单怎麽都结了,到时候去北边消暑,再过几个月去热带过冬,好像很不错。
可方应理觉得冬天没什麽不好,他爱穿大衣胜过西装,冬天是干燥的,打开衣柜不会一股霉味,冬日午後的阳光很适合读书,不会刺眼。
方应理打开车门,不再追问了:“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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