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七章 宴会求追读(第1页)

ps:各位大大对要不要女主的意见我都看到了,我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其实加入女主的剧情,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好了)

估摸了一下催生一株百年份灵药所需的灵石,李之瑞咬牙掏出一千枚灵石埋在周围。

只见一股股磅礴灵气涌入灵药,但在空间的作用下,并没有伤害到灵药。

而这株灵药在大量灵气的灌溉下,飞成长起来,短短一刻钟之内,成苗、开花、结果。

李之瑞看着挂在枝头的九枚尚未成熟的青果,脸色大变,虽然还没有成熟,但作为炼丹师,他怎么可能认不出这大名鼎鼎的灵药?

“天灵果!”李之瑞心境激荡不已,他万万没想到这枚当做添头的灵种,竟然是天灵果的灵种!

天灵果,二阶灵药,别的不必过多介绍,只一句:这是炼制筑基丹的三种主药之一,就足以表明它的价值!

而在李之瑞震惊之时,那九枚青果在最后几股灵气的滋养下,彻底成熟,出阵阵浓郁清香。

李之瑞神识顿时回拢,连忙取出玉盒装好六枚天灵果,并贴上封灵符,至于另外那三枚,他准备种在空间里。

不过这一次他不准备再用灵石催生,而是让它们慢慢生长。

李之瑞之所以没有选择交给家族,一是因为家族现在还用不到天灵果,二是如果消息泄露,李家保不住天灵果,而且李之瑞没办法解释天灵果是怎么来的。

将剩下的三枚天灵果用玉瓶封存,李之瑞准备找个机会将果肉吃掉,再把种子种下。

既然没办法炼制筑基丹,那么蕴含了不少灵气的天灵果果肉,自然不能浪费了。

当李之瑞将天灵果全部摘下,那株天灵果树也彻底枯萎,变成了一截毫无灵气的枯木。

李之瑞将其处理好,便转身离开空间,回到静室开始参悟功法。

日升月落,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因为今天要举办宴会,作为主角的李之瑞自然不可能待在房间。

“恭喜!”李之准微笑着祝贺道。

李之瑞也笑了笑,道:“大哥突破练气九层了?想来再过几年,弟弟我也能喝一杯大哥的庆功酒。”

以李家现在积攒灵石的度,最多五年时间就能攒下购买筑基丹的灵石。

也许现在要不了五年,因为李之瑞突破筑基了,炼丹的效率会大大提升。

如果他能炼制出二阶灵丹的话,那么这个时间还会进一步缩短。

要知道,二阶灵丹的价格可是一阶灵丹的十几倍。

李之准谦虚几句,便开口告辞了,毕竟两人接触的太少,没什么交情,根本没有话题可聊。

“九哥!”

一道冷清的声音响起,李之瑞循声望去,只见束着马尾,穿着一袭黑衣的李之萱朝他走来。

依旧是普通的相貌,但那一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清,却给她带了别样的韵味。

“恭喜九哥突破筑基!”李之萱漆黑的眼眸中浮现一丝羡慕。

自从她开始修炼,至今已经有三年多了,可她还在练气二层徘徊不前。

要知道,和她同年的族人们,哪怕同样是四灵根,如今都是练气三层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甜意落枝头

甜意落枝头

猫离家出走的之前,文字和猫就是盛恬的全世界。从桑衔枝家找回猫后,盛恬逐渐地拥有了全世界。八年前,盛恬在桑衔枝眼里是天上的万千星辰。八年后,桑衔枝终于找到了遗落在人间的星星。...

身为真千金的我有六个不太熟的哥哥

身为真千金的我有六个不太熟的哥哥

看标题知内容系列骨科全家桶真假千金六个哥哥,但没有人宠女主,她倒霉催的成了我的女主第一人称不排雷,因为都是雷(提前说声对不起)欢迎来趟雷的勇敢者!(再次说声对不起)我是林家丢了二十年的私生女。直到今天撞了头,我才知道我是一本小说的配角。一个有六个哥哥,但都不太熟的真千金,真万人嫌。自卑缺爱女一群变态(和少量正常人)存稿还蛮多的,或许能日更到完结故事不会很长,只有一杯咖啡的时间(1L装)是HE。是HE。是HE。其他故事不知悔改的恶役大小姐全文在某个绿站,肉在盗版和我的硬盘里(叹气)远雷与地火同样让人不爽的现言,本文埋了它的彩蛋,但看了也没什么好处爱丽丝空洞妄想本文完结后去看这个,或许会有惊喜(没写完)另外本文纯属虚构这个应该不需要提醒吧?...

宁芙宗肆

宁芙宗肆

你害死我了。宁芙苦笑道。卫子漪听她...

许云琛裴清欢

许云琛裴清欢

安逸回国那天,为了能第一眼见到他,她飙车出了车祸。许云琛彻夜不眠守了她三天三夜,昏迷不醒的她,却在病床上喊了999遍安逸的名字。那一刻,许云琛终于明白裴母给的任务,他永远也做不到了。...

穿到八五家属院:撩兵王!生乖崽

穿到八五家属院:撩兵王!生乖崽

全能千金季相思穿越了,前一秒她还在当众逃婚,后一秒就穿成1985年好吃懒做,喜欢各种作妖虐夫与她同名同姓的季相思身上。开局就因为欺负丈夫前对象被丈夫提出离婚,并且还成为所有人口中的狐狸精,毒妇般的存在,手握恶毒女配剧本的季相思,偏不愿意接受,因为不管在哪,她都是女主!于是她开始凭借自己在二十五世纪所学开饭馆,开服装...

折玉骨

折玉骨

人人都说盛昭宁是魏颐身边最忠心的一条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卑微的如同脚下泥。一次醉酒,有人问魏颐你真的不喜欢她?魏颐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一条狗而已,也配我喜欢。众人嗤笑。门外,盛昭宁垂下眼帘,终于死心。她放下那份可笑的爱意,转头去了京城,心甘情愿的做魏家最锋利的一把刀,为他杀人夺权篡位。魏颐从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