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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旭一拳打到了棉花上,还被衬得像个情绪很不稳定的大傻逼,他表情讪讪,重新坐下,“哦,坐下了。”
沈惊点点头,这下清净了,他接着啃手腕。
·
手腕上薄薄的皮肤被啃破了,沈惊嘴里渗进来点儿血腥味。
他吮着破口,又疼又爽,感觉好多了。
司亭侧头看着沈惊的小半边脸:“小神经,你一直咬手做什么?嘴馋啊?带你吃东西去。”
沈惊太阳穴一跳,他现在听见声音就烦。
司亭觉察到沈惊的气息变化,立刻噤声,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意思是我不说话了。
他叼着烟,表情玩味,只当是逗沈惊玩儿。
但下一秒,司亭余光瞥见沈惊怪异的举动,忍不住皱眉。
司亭教沈惊骑车有段时间了,他是知道沈惊手腕上有个疤的。
一个疤而已,这个年纪的男孩身上有疤很正常,但一直机械性地啃咬就不正常了。
再仔细想想,沈惊偶尔会突然高声尖叫,时不时情绪会变得极其高昂或是极其低落,多半是有心理方面的问题。
·
司亭正要开口,小树林外传来两个侍应生的对话声。
“这么大排场的宴会,真是有钱人啊,我还看见好几个明星呢,但是我不敢要合照。”
“哎,你看到没,这家的少爷长得比明星还帅还高,都快一米九了吧。”
“别想了啊,我听说他旁边那个oga就是他的未婚妻,看着就般配,天造地设!”
齐明旭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看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哥和昼哥是一对。”
沈惊眼也不眨地盯着鞋面,工匠上门为他量身订制的小羊皮鞋,可惜不合脚,和他不匹配。
齐明旭把下巴抵在膝盖上,长叹了一口气:“亭哥,你和我哥也是打小就认识的,你说我哥到底怎么想的呢?他和昼哥连信息素匹配也做过了,那么高的匹配度,这难道还不是天生一对吗?可为什么那个人一回来,我哥就和丢了魂儿似的,他只是我哥以前养的一条狗罢了”
他亭哥没心思理会他,一心观察着沈惊的状态。
沈惊像是在和自己玩游戏,左脚踩两下右脚,又用右脚踩两下左脚。
小羊皮很娇嫩,经不起这么踩,踩几下就脏兮兮的,还有了破口。
沈惊这下笑了,他兴奋地拍了一下手,这双鞋和他终于匹配了。
司亭趁势抓住沈惊的左手臂,看清沈惊手腕内侧此刻是什么模样,一片濡湿,又红又肿,凸起的疤痕破了皮,还在往外渗血。
“沈惊,你”司亭英俊的脸部线条紧绷,顾及着沈惊的面子,对齐明旭说,“小旭,你先回主厅,你们公司有新检测仪要上市,今天有不少人是奔着齐家来的,知舟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齐明旭此时也注意到了沈惊的手腕,他愣了愣:“土包子,你这这手怎么回事?”
“没事,你先过去。”司亭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知舟给我发消息了,让你去找他。”
齐明旭纠结片刻,还是站起身:“亭哥,那我先去我哥那边,你看着他点,我马上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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