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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仔”这个乳名,章可贞注意到上回苏盈出现在儿子家时都没有再叫了。或许因为“仔”是小孩的意思,而他已经长大了的缘故吧。所以她觉得自己最好也别叫他那么奶气的乳名了。
和时承平打过招呼后,章可贞再礼貌地问候孟哲:“您好,孟先生。”
孟哲笑着说:“章可贞,现在不是工作时间,你也直接叫我的名字好了。”
话虽如此,但孟哲毕竟与章可贞没有旧交情,况且他又不是单纯的摄影师身份,同时还兼着新视觉机构的股东之一,她觉得不太好随随便便就叫他的名字,遂只是笑笑不说话。
扭过头,章可贞定晴看向与自己并排坐在后座上的秦笙,微笑着自我介绍:“你好,你一定就是秦笙吧?我是章可贞。”
秦笙笑容浅浅、声音细细地回应:“你好章可贞。对,我是秦笙。”
周五的晚宴邀请时,章可贞已经听时承平提起过秦笙其人。“星期天我和孟哲要先去机场接秦笙,接完了她再来你家接你。”
她很自然地问了一声:“秦笙是谁呀?”
时承平眼光一黯:“她是我去世的女朋友秦筝的妹妹。现在无亲无故一个人,所以我当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虽然只是三言两语的简短解释,但是从“无亲无故一个人”这样的话语中,章可贞已经足以了解那又是一个可怜的孤女。这令她更加坚信,无论是当年的小平仔,还是现在的时承平,骨子里的善良始终未改。
类似的身世际遇,让章可贞尚未谋面就已经对秦笙心生惺惺相惜的感觉。这一刻,看着眼前的秦笙,她都情不自禁地想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怜爱的。
秦笙是那种清纯娇柔、小鸟依人型的女孩子。
她长得很美丽。她的皮肤洁白柔润,似新鲜的牛乳;她的嘴唇娇嫩粉艳,如初开的桃花;一双又细又长的丹凤眼极具古典韵味,笑起来就像两弯月牙儿,眼波无限温柔缱绻;不笑时,眼神顾盼间,又有着丝丝说不出的惆怅幽怨,特别的楚楚动人,可怜可爱。
凄凉的身世;美丽的容貌;柔弱的姿态;这样的女孩子总是如同小绵羊似的楚楚可怜,很容易激发他人、尤其是男人强烈的保护欲,忍不住就想去呵护她。
孟哲就是这样一个想要充当保护者的男人。
最初刚认识秦笙时,孟哲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那时的秦笙是一个刚从小镇来到大都市的土包子,从头到脚烙着寒酸生活留下的印记。她面黄肌瘦,瘦骨嶙峋,头发干枯得像杂草一样。总是怯生生地低着头,不爱跟人说话,不得已偶尔说上一句话时,声音轻得就如是树叶间摇落的一缕风,让人根本听不清晰。
一个小地方来的女孩子,通身怯懦卑微的小家子气,小巧的头颅仿佛有着脖子无力支撑的重量一般,永远低低地垂在胸前——对秦笙的第一眼印象,孟哲只是觉得她可怜。
一母同胞的两个姐妹,秦筝跟着生父过着云端上的日子,像个小公主一样万千宠爱地长大,一切应有尽有。而秦笙的生父却把女儿丢在黄莲坑里,泡着苦水挣扎求生。如今姐妹俩重聚在一起,一个是容貌漂亮气质好的白富美;一个却成了土里土气胆怯畏缩的小镇女孩,差距实在太大了。
不过,在秦笙得到了秦筝的悉心照顾后,这种差距就渐渐拉近了。衣食无忧的优越生活,让她瘦削的脸颊一天天圆润起来。被高级护肤品呵护着的肌肤,也开始从内到外透出珍珠般的盈润光泽,与桃花般的红润颜色。
除去外表的变化外,秦笙的举止言谈也慢慢变得落落大方起来。她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拘谨,可以态度自如地与人进行交谈。声音依然轻柔如微风,不过字字清晰,悦耳动听。眼神尽管时不时还会流露出一丝怯,但那份娇怯带来的无辜感与无助感,却为她平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柔美气质。
蜕变中的秦笙,变得越来越美丽。就像小小的紫云英,最初只是毫不起眼的一点淡紫。渐渐地,却漫山遍野都摇曳开了大片大片的紫色花海。如同被春风弹动的霞光,凝敛成过目难忘的艳色。
女人如花,身在花丛中的孟哲,不知见识过多少如牡丹芍药月季海棠蔷薇玫瑰般光艳照人的美女,却都只是逢场作戏。到头来,却为那一片风吹薄瓣、楚楚可怜的紫云英动了心。男性的本能总是怜爱弱者,而秦笙的娇怯柔美,让他情不自禁地就想去爱护她,照顾她……
这天晚上,苏家的晚餐准备得很丰盛。
苏盈十分高兴地招待着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章可贞因为是头一回来,加上又有当年的一段交集,所以苏盈对她格外热情与关注,问了她不少问题。
“贞贞,我记得你当年在医院做的心脏手术对吧?现在病已经彻底好了吗?”
“谢谢伯母关心,手术很成功,我的病早就已经好了。”
“好了就好,没什么别没钱,有什么别有病——身体健康才是最大本钱啊!对了,当年你们老师还说,你的手术成功后就可以进入领养名单系统等待领养,这些年你有养父母吗?”
“没有,我一直在福利院长大。因为有意□□的人家都希望孩子越小越好,有些人连两岁以上的小孩都不要了,说是有记忆就会知道他们不是亲生父母,那样的话养不亲。而我那时候已经五六岁,所以领养的机会已经基本为零。”
章可贞的话听得苏盈一呆,她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嘴,但瞥了儿子一眼后终究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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