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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三四。”桃夭笑眯眯地看着她,三四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眼睛里有种单纯地遇到一个朋友的喜悦。
“这里平时就只有你跟你爹?”桃夭又问。
三四点头。
“我瞧着司府里的人很少啊。”她又说。
三四又点头。
“你在这里多久了?”
三四比了一个十字。
桃夭惊讶道:“十年了啊,那你不是七八岁就来他们这里做事了?”
她点头。
“你平日里除了喂马,会出去玩么?”桃夭随口道,“这里这么大,人又这么少,肯定很无聊吧?”
她摇摇头,在地上写:“要照看好马,不然少爷不开心。”
“也不用时时刻刻守着它们吧。”桃夭撇撇嘴,“你家少爷还真不讲道理呢。”
她慌忙摆手,写道:“少爷很好。少爷朋友少,他喜欢马。”
“你家少爷朋友少,所以把马儿当朋友?”桃夭挠挠头,“苗管家说少爷脾气不好,那么朋友少也是应该的……”
她尴尬地笑笑,脸上隐隐泛起两块红晕。
脸红?有情况……
这副少女怀春的模样,自然逃不出桃夭的眼睛,同时让她对那还没见过面的司家少爷又多了几分兴趣。
桃夭正要开口问少爷的事,却被一个提着一大包东西来到马场的老头打断了。三四见了那人,立刻起身迎了过去。
“给你买了几件新衣裳。”丁老头喜笑颜开地对女儿说,“回去试试看合不合意。”
三四指了指桃夭,对着父亲比划了一番。
“就是她了?”丁老头打量着桃夭,“还行,看起来不笨,就是年纪小点儿。”
老头还真不会说话,桃夭心里哼了一声,起来同他打招呼:“丁大叔吧,我叫桃幺幺,以后就在这里做事了,之后还请您老多指教。”
正说着,苗管家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叠文书,走过来看着他们三人道:“都见上面啦,好好,不用我再介绍了。”说着又对丁老头道:“以后桃姑娘就交给你们了,希望在离开之前,能让她对一切都熟悉起来。”
然后便是签文契按手印,按契约上的条款,工作十天可休息一天,包三餐,平日里若无特别原因,不能随意离开司府。苗管家将桃夭带到旁边的木屋里,说让她暂时跟三四住在一间房里。
一切看起来都十分顺利,一天之内,不但有了可以赚钱的差事,还不用再继续住在那间破屋子里,也不用再吃柳公子煮的饭,生活突然有了曙光呀!
桃夭跟苗管家说好,回去收拾完东西,明天一早就正式开始当司府的杂役。准备离开时,天已快黑尽了,跟丁家父女告了别,苗管家很客气地送她出去。
快出马场时,桃夭的余光里突然冒出来一个白乎乎的小东西。
她扭头看去,离木栏几米开外地上,有个小鸡仔大小的东西,圆乎乎的像个长满白毛的面团子,绿豆大小的眼睛不停眨动着,一对鸟爪子似的小脚每走一步都愤怒地踩一下,身上还长了翅膀,不过只有右边一只,并且扛了半根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折断了的筷子,气哼哼地朝马场那边的大树走去。
妖怪呀,桃夭盯着它。
它似乎也突然发觉有人在看它,停下来,仰头看着桃夭。
不起眼的小妖怪罢了,懒得理会。桃夭移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哼着小曲儿走开了。
小妖怪也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气呼呼地走自己的路。
桃夭提醒自己现在是一个普通杂役了,不是什么要紧妖怪的,擦肩而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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