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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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大棚扩建计划(第3页)

“或许他们心里就是觉得你做得饭菜,一千都不贵呢。”

“才百出头没什麽咧,越越你就放宽心烧你的菜,剩下的咱们都能帮你解决好。”

邓一珩和路仁贴心地说。

“也是,那你们忙去吧,留下三位厨子帮我就好,周锐良,今天开始批准你拍摄素材。”

周锐良没想到凌越来真的,随即拿出自己的拍摄设备,“得咧,我的机器终于能够的彻底的发挥用途了。”

凌越交代完,这才真正投入到做菜当中,首先第一道菜是金桔红红烧肉,她做过多种多样的红烧肉,但金桔红烧肉是第一次做,肉生痰,金桔化痰,二者一起入相辅相成,吃完一块肉再吃金桔,妙幻无穷。

金桔她选用的是已经全橙的金桔果干,蜜饯款,能过直接吃的那种,而且在这道菜不能用鲜的金桔,因为一炖就烂。

金桔这水果哪哪多事宝,带着皮吃营养价值极高,就是果皮的味道不太好,部分人接受不了这样的口味,但凌越很喜欢,甚至还打算在农场里种植金桔。

首先只见凌越拿出一块红白想相间的五花肉,加入清水锅里,加葱姜和黄酒煮水,再加入少许胡椒粉。

“其实这煮肉的水可以拿来煮一碗面,就跟肉汤面一样,味道也很绝,以前的老人都这麽做,面里有肉味。”凌越一边捞起红烧肉一边说。

“那要不要帮你留点儿?”唐怀远要倒水的动作顿住。

“留着,就算不煮面我待会也要用到,等到下班,到时候煮一锅面每人一碗。”

刚走进厨房的路仁听到凌越的话,顿时开心大笑:“好耶!”

在外头位置靠近厨房的食客们听到厨房内的动静,显然已经习惯,真好吃的员工们又有好吃的了。

路仁没有在厨房逗留太久,放下点单的纸张後就离开了。走之前还是一蹦一跳的呢。

煮好的红烧肉,在猪皮上抹上一勺酱油上色,接着一百八十度的油温下肉。没多久锅里传来轻微的爆炸声,“蹦蹦蹦”三声,但厨房里的四位厨子显然已经习惯,面不改色,甚至躲都不带躲。

红烧肉炸好後,一整块都是金黄色,猪皮要更红一些,因为抹了酱油的缘故。这时候直接吃都很香,但凌越没给他们吃,而是将五花肉放在不规则形状的自然木头锯下来的砧板上进行改刀。

先将五花肉长的两端切一片薄薄的肉下来,保证肉两侧平齐,接着在肉上面竖切三刀,再横过来切成正方形的块。

这次的红烧肉做法和往常不一样,凌越没有把肉整块地切下来,而是在底部留有一丝连接,而片下来的两块肉也切块,跟着整块五花肉一起炖。

切好後就是炒料的步骤。白芷丶草果丶栀子丶桂皮丶白蔻丶葱姜蒜和冰糖等这几种大料一直倒入锅内,这些材料可以很大程度地激发肉香。直到香料的复合香味被煸炒出来,再倒入刚刚煮猪肉时的汤水,稍微搅拌一会儿後加入猪肉,汤要沫过猪肉表面,在加入已经炒好的糖色和盐,再加一些她自己闲暇时候制作的提鲜提味的黑松露,在部分菜里能够代替味精。

大火水开後转小火慢炖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红烧肉得慢炖,熟的过程中味道能够更好的渗透进去,和快炒不一样,还得是越慢越好。

在炖肉的过程中,凌越也不闲着,将东坡牛排所需要的食材全部准备好。

东坡牛肉是上过国宴的一道菜,今天她不做东坡牛肉,做个改良版东坡牛排。

一块扎实的牛肋,其好吃的程度相当于猪肉五花。

“把这块牛肉切成三份,冷水下锅焯水。”凌越和唐怀远说。

“好,分大小这个我擅长。”西餐可太多的菜要分大小了,他熟练工。

时间很快过去,直到正在炖煮的五花肉传来浓郁的香甜气味,凌越这才开盖加入金桔丶青笋球和萝卜球三种配菜。直到青笋和白萝卜熟了之後先捞出,再将捞出五花肉。五花肉在盘子的中间,白色的萝卜和青色的青笋和青桔摆在五花肉的边缘的,刚刚那单独切出来的碎肉……就她们内部人员自己吃吧。

此时这道菜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八,接下里就是将锅里汤汁残留的大料挑出,再将汤汁进行勾芡,汤汁里加入水淀粉丶老抽丶香油,锅铲打圈搅拌的,直到汤汁变得浓稠,淋在摆好盘的五花肉上,这样一道美味的金桔五花肉完成。

青红色的萝卜青笋球特别显眼,给五花肉整体视觉提升了点清新的感觉,金桔的颜色要比五花肉更淡一些,证明五花肉非常入味,这样一道菜129.9元,在场除了凌越之外都觉得还是太便宜。

388才对!

直到五花肉被端出去,几人都没有回过神。

今天第一位点餐单的人是马文宣,她一个人先代替贪吃小队点完了三道菜,本来觉得自己可以忍住等到她们人全来齐後再吃,但她实在高估自己了。

根本把经不住好吧!!美食当前谁当君子才是笨蛋!于是马文宣舔了舔嘴角,手握着筷子伸向红烧肉前,在夹之前还信誓旦旦:“我就先吃一块,尝尝味道!”

说完这才动筷,没想到这次的红烧肉和她以往吃过的还不一样,底下一层薄薄的肉是粘连在一起的,怪不得五花肉们紧紧挨在一起没有分散,虽然粘连在一起,但筷子并不难夹,轻轻往上一挑就起来了,肉在的空摇摇晃晃,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晃掉的样子,但她多虑了,没送到嘴边之前,肉才不会掉。

这道红烧肉的颜色并不和市面上的红烧肉那样颜色特别深,皮是深红色,但是浅红色,渐变下来样子十分美丽,如果你担心肉不够入味,那就错了。

在整块肉入口後,她能尝出两种口感,一种是和皮冻一样的猪皮口感,带点粘牙,但软乎乎,而和瘦肉的口感居然几近相同,同样的软嫩,肥肉一点儿也不腥,而瘦肉又很入味。而且整体还带着金桔的酸甜,甜味的占比更大,但有酸口的加持,味道刚好。

“这块红烧肉简直精品啊!以往我吃过的红烧若酱油味都贼大,但这道菜几乎吃不着什麽酱油味,却又很入味!”马文宣情不自禁地出声说。

连带着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看向她在这边,眼里没有好奇和不解,全是羡慕。

羡慕她能吃到第一份红烧肉,他们的还不知道什麽时候会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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