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
“这边种的都是旱田,春天要翻地,下肥,那种纯的农家肥。然后种地,这段时间早上天亮了就要起来,直接就去上工。
干三个多小时吧,然后回来做饭吃饭,上午再去的时候就有太阳了,别看才是春天,也是晒的慌,有时候一上午都没有一早上干的多,是越好越累的那种。
这边中午太阳特别晒人,所以中午休息的时间就长一点,下午上工,一直到天快黑才下工。”
“天亮就起来上工?”
“对,不过也就春天耕种的这些天会这样,平时不用,都是正常时间。
然后是浇水,等出苗了,要看着有没有没出好的,漏苗的,如果种子还有,那就再补一遍苗。
然后苗起来了,每天的任务就是除草,那草是一茬一茬的出。
苗小的时候还行,等那苞米苗长起来了,一进那苞米地,那苞米叶子就直刮脸,然后那汗一下来,哎呀,那感觉,那时候天就热了,包的太多吧,还闷得慌,不包吧,一天下来,那全身几乎就没有啥好地方,下工得洗个好几遍才能洗干净。
等苗定了,草就隔几天除一茬,咱们就跟着村民们去开荒,这边应该也是。
就是那地,石头啊沙子啊啥都有,这一铲子下去都刨不动,我刚来那年,下地我都咬牙坚持了,后来开荒给我累哭了。”
“夏天还好呢,等到了秋天,那才是最累的时候。
那苞米穗子刚开始我不会使劲,人家一掰就下来,我就掰不明白,就拧啊,转着圈的拧,给我急的。人家这一趟子到头了,我这还没走几步呢,人家下工回家了,我就顶着大太阳自己在这掰。
等好不容易撵上了,刚松了一口气,到下午上工时间了,我没办法,就硬着头皮跟着,等下工回去,这腿都不是自己的了,手上,这,这这,一个一个的大泡,透明的,血泡,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口子,手指尖也全都是裂开的口子。
晚上歇一宿,第二天早上起来那根本就起不来了,腿死沉死沉的,胳膊也一样,这手又酸又疼,手指头一动就疼的厉害,我都得放水盆里泡上半天,泡软乎了才敢动,不然动作一大就是裂开的口子,那些泡还得早点挑开,要是干活的时候碰坏了,那里边的嫩肉直接就出来了,跟这苞米啊苞米叶子啊,一接触,那钻心的疼,眼泪当时就出来了。”
“掰完的苞米,装满一背篓就要背到地头。都完事了之后再割苞米杆子,这个还能轻快点,割下来放齐了就行,风刺溜刺溜,等秋收都完事了就该捆了。
有时候也会先割苞米杆子,那时候上面还带着苞米,还挺沉,一堆一堆的,然后再趴在上面扒拉着找苞米往下掰。
反正哪个都不太轻快,尤其没干过的要有心理准备。
这边最多的就是苞米,高粱,土豆,地瓜,有时候还会种点黄豆,但是不多,这个产量低,到秋天还得看住了,天好就容易炸,到时候看不住就浪费了。
土豆地瓜,我觉得相对来说还好点,薅秧子,男的拿着镐刨出来,或者叉子,往外挖,女的跟在后面捡,然后再往地头运。
反正这几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把这农活熬熟了。现在不说全能拿起来,也不比他们差多少,这边女的能拿九个十个公分,我也能。
也不怕你们笑话,在那边时,虽然有个对象,我这农活也是一点不打折扣的全是靠自己做,不过,村民们少了点敌意倒是真的,毕竟我也算是半个自己人,他们不好意思太过分。”
很平淡的语气,也没有诉苦卖惨什么的,就已经让几个人听的目瞪口呆,好吧,是他们想的太简单了。
李燕磕磕巴巴,
“不是,谭知青,你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书又名那位学园女神才不是我的青梅竹马!擅长调情的千寻同学何秋知同学拒绝承认和邻居夏千寻同学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就算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骑车...
...
温黎前世被江驭纠缠,后又被江驭的爱慕者推下海,无辜殒命。再睁眼竟回到十八岁的夏天。这时的她还没被江驭盯上,所有的悲剧都还没有发生。温黎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要重蹈覆辙。她避开一切和江驭有关的人和事,只求能够安稳度日。然而那个一头红发,嚣张狂妄的二世祖,却再次找上了她。躲老子?你躲得掉吗?他比前世更野更疯,步步紧逼,...
孟霓终于回神,悄悄离去。她慢慢挪回偏房,小心清理了下身子,便上了床。挨了板子,孟霓只能侧躺着。...
回应。她知道靳颂言指的是什么。靳颂言和沐语青在游戏...
西吉原是21世纪的一名厨子,因缘巧合之下穿越时空,成为乱世之中的一个小哥儿,后者被生父送去给了以残暴著称的夜王作礼物。没见面之前,西吉以为夜王是个身高九尺,青面獠牙,嗜血成性的夜叉。胆小怕死的他,只求平平安安的活下去。见面之后,西吉发现夜王身高九尺,英俊不凡,可惜是个不讲理的暴君。生性温和的他,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活。后来,他发现这乱世之中岂能尽如人意,即使他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找上他。不得已之下,他开始借助夜王的力量,发展农业,发展商业,增强武力值。从始至终,那个生性凶残的男人都在他的身边,用实际行动告诉他若是你想要这山河,那我便为你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