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林。
百老汇
熙熙攘攘的人流潮起潮落,百老汇的灯光经久不衰。冯清筠被人群涌向前,努力从嘈杂的叫卖声中分辨出自我,终于在百老汇前站住脚。他看到那个灯红酒绿的洋场外,一张大海报,用最夸张最绚丽的线条宣传那个自己再熟悉不过的人。她终于穿了件有些颜色的衣服,整个人都更明媚,她化着精致的妆,头上簪满金银,如此荣华,如此张扬。但还是和那些高饱和度的线条不搭,她的眉眼是素净的,怎么都化不出杨玉环似的多娇。冯清筠觉得她应该是天上的神仙,不知怎么就流落到凡间来,不觉痴了。
大抵情人眼里出西施,桂小姐是怎么看都好看的。但总感觉翡翠金银同她不搭,好像她还是适合星星点点的桂花,素白的旗袍。冯清筠盯着那张海报看了好久,好久,久到人潮确是退了三番。
他终于看出来,那沉甸甸的珠宝,原来像枷锁那样同自己的心上人不搭。
他迈步走进百老汇。这个开在自己学校附近许久却从未来过的地方,这个脂粉味重到快嗅觉失灵的地方,这个男人的笑声和着女人的歌夜夜不休的地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进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这样烟花之地不介怀。
他只想带他的桂小姐走,就这样。
他仔细想过了,虽然外头的海报上叫她黄鹂,她本名叫周林,但自己再见她还是要叫她桂小姐的。好像这已经是他对她独一无二的昵称,叫名字太疏离,叫别称又似乎不太尊重。他还是要叫她桂小姐的,他要告诉她他来带她走了,苦日子就要结束了。他要带她上学堂去,和其他女学生一起坐在学堂里,学写字,写诗,看风花雪月。
他穿过流着油汗的粗俗阔人,穿过甜腻腻的劣质香水味,穿过一杯杯久久举起的酒,见了一把把蕾丝扇,本能性朝舞台挤去,还没到就被一只手抓住了肩。
回头,原来是常常逃课来逛百老汇的同窗李醇。他同其他人一样是流着油汗的,沾着令人作呕的庸俗脂粉,不知因为什么将自己画得油头粉面。他倒好像不在乎脸上这些东西,自顾自笑起来:“哟,没想到还能在这遇见你。怎么还穿着一身长袍,落了老套了!”
李醇一面和他说话,一手搂着一个稍矮一些的姑娘。那姑娘穿了一身正红的旗袍,艳丽丽的,手里拿着把粉色蕾丝扇,头戴绢花,全是最明艳的颜色,同她的红唇一样,像桌上无人有心欣赏的红玫瑰。
“对了,来找相好的吧,找谁?”李醇端了一杯酒,不为敬自己,只递给那姑娘。那姑娘用扇子挡了挡,没说话。
“我来找桂……不是,我来找周林,就是你们说的……黄鹂。”冯清筠觉得很不自在,他叫不惯周林的名字,更叫不习惯她的别号。
“黄鹂?”李醇把酒往桌上一放,“你?黄鹂可是一般人碰不着的,一夜都是天价。整个上海能碰得着她的也就那么几家,你竟然认识她?”
冯清筠没说话。他听说李醇早疯了的,现在看来这个说法不大准确,至少现在同他聊天时还像个正常人。
“也算你来得巧,不算白来。今夜黄鹂有场歌会的,所有人都能看,至少能见一面不是?”见姑娘没喝酒,李醇就自己喝起来,搂着姑娘腰的手还是没放下。
冯清筠的神色很严肃,和灯红酒绿的氛围全然不同:“我不是来见她的,我是来带她走的。”
“带她走?得了吧。你家砸锅卖铁供你读了这个学堂,就指望你考个什么官回来光宗耀祖,哪有闲钱去赎个歌女。再说她这样高的身价,一般人还真赎不起,整个上海有这等财力的怕也只有秦家。况且,你有这心,人家也未必愿意。”李醇的手从姑娘的腰慢慢向下摸去,从旗袍开衩的侧面伸进去,摩挲着红衣姑娘细腻的皮肤,一寸又一寸。
冯清筠看在眼里,只觉恶心。
“也就是我们李家世世代代与你们冯家为邻,我点你两句。这姑娘,莺子,跟我好两年了,我要赎她她还不愿呢,跟着我才几个钱,嫁为人妇后就老得快了。先前做这个的,又讨不到什么正妻名分,平白还得受人排挤。趁现在年轻,赶紧多干两年,也算给自己挣个棺材本了。你可别嫌这钱脏啊,到底是自己挣的,不偷不抢,干净得很呢。”
李家确是世世代代与冯家为邻的。先前要算冯家显赫,祖上出了几个大官,都是举人,也算得一个书香门第。后来清倒了,落魄了,也无官可考,砸锅卖铁供了个冯清筠进学堂,不爱四书五经,净读些现人的诗集之类的杂书,冯老真真恨铁不成钢。反倒李家,先前就没那个读书天分,后来祖上跟着船队下海去了,做得点生意,这几年就发达了,光景比冯家好不少的。
李醇自然也读不得什么书,肚子里没一点墨水,却十分懂人情世故。也不因冯家穷就与冯清筠交恶,路上遇着也笑眯眯打个招呼。两个人交流虽不多,然而也能讲几句的,比如现在。
“这种生活,难道不苦么?”
“苦?当然是苦的,可是这每个姑娘都有来历,若不是走投无路又怎么会到这里。苦也苦到习惯了,熬过最苦那几年,现在好不容易好过点,哪会被男人这三两句骗过去嫁为人妇。你冯清筠还是那种嘴笨的,人家不知比你多说了多少情话,黄鹂不还在这吗?”李醇抬起头,用下巴指指舞台。
冯清筠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周林已经上台了。仍旧是她爱的素色旗袍,用金线做了暗纹的;发间簪的是金制小亭,垂下三寸的流苏,一步一摇。不用蕾丝扇,她手执一柄纸扇,不知是谁题的字,也看不清写的什么,但就觉得字字都有风骨在。真丝手套裹了半掌,她轻轻扶着麦架,还未开口,便赢来排山倒海般的喝彩和掌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南朝穿书了,但他心情复杂。在这本充斥着万人迷修罗场的狗血乱炖小说里,他居然是下场最为凄惨的炮灰攻一号。故事中的主角受家境贫寒,心性薄凉又生得精致漂亮,眼尾那点如墨泪痣分外勾人。他利用着身边环绕的优质攻们,一路向上攀爬,逐渐成为被A市各种大佬放在心尖儿上争抢的人物,勾勾手指便能肆意搅动风云。而炮灰攻一号,就是最初那个心怀怜悯将主角受领回家,让他有机会接触各路大佬的头号冤种!贺南朝我跑还不行吗?我拔腿就跑!为了避免被渣受骗身骗心骗感情,陷入正攻们的争风吃醋修罗场贺南朝打起领带谁也不爱,继续当他的平平无奇富二代。可是为什么,主角受看向他的眼神,却越来越不对劲了?沈央,A市首富家的矜贵小少爷。性别男,爱好男,由于太有钱不敢找对象,只好一心扑在事业上。他最近发现,贺家的那个草包二代,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不,不仅是不太一样,更像是摔坏了脑子!贺南朝你别乱花钱,这顿饭我请。沈央?贺南朝冬天家里冷不冷?要不我给你买床蚕丝被。沈央??贺南朝那是你的第几号男朋友?看上去不好惹啊,我先溜了!沈央???食用指南受追攻,攻宠受是的,攻穿错书了阳光温暖大帅哥攻x找不到对象的美人受1v1,he,纯甜口...
嘿,听说过「听说」吗?「欸,你听说了吗」「我听说他」「听说」「有没有听说过」「以前就听说」杨筱宁看得见谣言的真面目,她试图阻止,却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
与君相离别,不知几经年向诗余沈修景结局番外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云深归浅又一力作,我跟小叔心照不宣的谈了八年。在我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却听见他跟朋友谈笑风生。那可是大哥的女儿,你还能同床共枕八年,胆子可真大。既然跟青青订了婚,那就想个办法吧,被大哥知道,你很难收场。一直没说话的人,终于淡薄的开了口,急什么?青青不是还没回国么。沈修景,你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我忍住哭腔的给我爸打了电话。爸,傅家的婚事我同意了。只是没想到,我跟小叔的婚礼是同一天。在跟婶婶互换手捧花的时候,小叔却意外慌了神。1顾家的婚事,爸爸帮你爸,我嫁。这次,换我爸愣住。这件事家里已经提过三次。可每一次都被我无情的拒绝。正是每一次的果决,让我爸觉得事情没有任何的余地。在我爸准备放弃的时候。谁能想到,我竟然答应了。我爸沉默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