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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岁?
是她十六岁下狱前发生的事情吗?
曹野皱起眉,尚未得出一个结论,勾娘伸手拍了拍孔雀和南天烛肩膀,柔声道:“我们这四人,加在一起连半个爹娘都凑不出,该死的都死了,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吵的?喝点茶歇一下,尽早进城吧。”
“……好。”
终于,孔雀和南天烛双双哑了火,一个默默去讨了茶,另一个则乖乖扶勾娘上车。
之后进城的一路,就连马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最终,马车平稳地在城中最大酒楼,碧苑轩前停了下来。
都道江南是鱼米之乡,百姓生活最是富庶,入夜后,街上歌舞升平,酒楼前更是门庭若市,而单看进出宾客的穿着便知,其中大多都是当地的达官贵人。
……裴深怎么约在这种地方?
先前不是特意和他说了吗,自己的身份不能见光。
一看这架势,曹野简直恨不得也跟勾娘一样将脸遮了,他心中暗自祈祷来这酒楼吃饭的人当中没有人见过他和他爹,一路低着头跟小二往里走,直至进了雅座。
在那里,换了一身便服的裴深早早便到了。
“兄长!”
腾的一下,裴深如同一根竹子一样直挺挺地站了起来,几乎将跟在曹野身后的南天烛吓了一跳。
多日不见,裴深的样子并未有什么变化,他长相端正严肃,明明年纪比曹野要小,但因自小过得谨小慎微,头上早早便生出了华发,加之常年低头,整个人乍一看有些佝偻,只有细细打量才会发现,那其实是因为他太瘦削,骨头棱角分明,这才使得肩胛骨将衣服撑出尖角来。
明明也不像自己一样患有顽疾,怎么就是吃不胖呢?
曹野无奈对他笑笑,又道:“阿深,你我相见就不必多礼了吧,跟你介绍一下,这是与我同行的三位江湖少侠,勾娘,孔雀,还有南天烛……勾娘这几日染了风寒,这才只能戴着面纱了。”
“兄长先前已经在信中和我说过了,还说这一路来都要仰仗各位的照顾,所以,让我要备些好酒好菜招待……”
裴深说话亦是一板一眼,如同私塾先生一般咬字清晰:“我知这里人多,本不想定在这里,但今日其他酒楼都满了,所以……”
“但我觉得这里很好啊!”
南天烛又哪里知道裴深身份,还真当他就是曹野口中所说,在朝中做官的穷亲戚,又老实又好说话,看着桌上凉菜两眼放光:“刚刚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了酒糟的味道!都说越州城的糟鸡最是有名,我早就想尝尝了!”
“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孔雀翻了个白眼,但话音刚落,肚子就不争气地叫了,一瞬间,他从脖子一直红到脸,恨不得当场找个缝钻进去,而曹野见状赶紧出来打了圆场:“先吃饭吧……今天赶了一天路,所有人都累了。”
之后五人落坐,一如曹野先前承诺,这一桌尽是好酒好菜,不光有南天烛要吃的糟鸡,还有越州特产的白鲞和腌笃鲜,孔雀和南天烛都饿坏了,一拿起筷子就没放下过,一行人中只有勾娘胃口缺缺,连面纱都没有摘。
“兄长,先前听嘉庆府的人说你查案时受了伤,还有你的病……看起来,你最近又清减了不少。”
果不其然,吃了些酒菜后,裴深一开口便让曹野一阵心虚。
在先前书信里,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自己的旧疾偶尔发作,但显然,人的模样是骗不了人的。
先前在中州一番折腾,曹野腰带都松了,这几日又都在赶路,他忧心勾娘的病,夜里时常咳得睡不下去,如此反复,是个人都能看出他脸色不对劲。
曹野无奈道:“我这病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个季节本就容易发作,还好,先前给的药都很有用,吃了之后至少半夜不会咳醒,白天也有精神多了。”
他本想将裴深糊弄过去,但孔雀却是丝毫没给他面子,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还不忘拆他的台子:“当着大夫的面别瞎说行不行?你那药是厉害,但再好的药也经不起你这么折腾啊,一边吃药一边还在到处查案没法静养,那你这药吃了就跟没吃一样。”
“就是啊,盘缠也没多少,想吃点有油水的补补都不行。”
南天烛说着对裴深眨巴眨巴眼睛,意思不言而喻。
曹野只觉得一阵头痛:“我都说了,我是个清官……”
“兄长的身体要紧,盘缠若是不够,我会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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