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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说好了,东家。”
勾娘低声道:“别让我失去锚,也别让我一个人……死在你看不到的地方。”
清晨一早,曹野还没醒时,孔雀和南天烛便已经出了门,直奔药铺去给曹野抓药。
虽然,曹野身体恶化的程度超过孔雀想象,但是这却并不意味着他打算直接放弃。
先前尉风告诉他们,他从小出身北境,知道关外的大巫有许多神通,轻者能助人脱胎换骨,改头换面,甚者更是能医死人,肉白骨。
孔雀心想,他可是巫子的孩子,母亲虽是没有教他那些改头换面,揠苗助长的密术,但是却教了他医术……救人,难道他就不行吗?
孔雀想了一晚,方子写了涂,涂了写,房里的烛火一直燃烧到了天亮,终于,孔雀一拍桌子站起来,将在一旁打瞌睡的南天烛也吓地惊醒。
孔雀二话不说拉着她直奔药铺,不但给曹野又抓了三大包药材,还给勾娘也配了些金创药。
“大姐头昨晚脸色很不好看,也不知道之前的伤养好没有。”
自从知道了勾娘便是越州的李猊,孔雀便明白了,先前那一路,勾娘看着曹野时,眼睛里的那种执着源自于哪里。
这一路来,勾娘已经救了他们性命无数次,想来,若是让曹野有个三长两短,孔雀只怕他也没法和勾娘交代。
无论如何,他不能让曹野出事。
付了钱后,孔雀和南天烛提着大包小包折返回客栈,结果走到半路,南天烛却像是忽然看到什么,走去了街边的小摊前。
“勾姐姐心情不好,我也想给她买点东西……不能总让她保护我们。”
孔雀走过去,发觉南天烛看中的是一条样式朴素的剑穗,即便是挂在棒槌木柄上也不显突兀。
本来,以孔雀的审美,这穗子实在有些寒酸,然而再一想到他刚刚给曹野抓药花的银子,正所谓英雄也为五斗米折腰,孔雀叹了口气,掏出几个可怜兮兮的铜板,正打算将这穗子买下,谁料想,那卖剑穗的小贩抬头看他一眼,结果竟是一脸警惕地推开了他的铜板,没好气道:“走开,这东西不卖了。”
“你……”
孔雀这辈子还没碰见过有钱花不出去的事,皱眉道:“你什么意思?摆出来不就是卖的,凭什么不卖我?”
“穿成这样,看着就不像是好人,东西卖给你铁定要倒霉。”
那小贩斜眼看他,鼻子里出气,可想而知,他此话一出,孔雀立刻便像是个炮仗一样炸了锅,一双美目圆瞪,刚要发作,南天烛却是冷笑一声:“你还有脸管我弟弟穿什么?即便不卖给他东西,你也已经够倒霉了不是吗?身上一股尸臭,家里死了人,我还没嫌你的东西晦气呢。”
一瞬间,那小贩难以置信地抬头看着她,好似在看一个怪物。
趁此机会,南天烛直接将那剑穗收到怀里,又拿过孔雀手里的铜板丢在桌上,拉着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说不好明天一早,这城里有关邪祟的传闻又要多一件了……”
走出一段路,孔雀好似还能感觉到有人的目光黏在他背后,只是一想到他现在也是有姐姐撑腰的人,孔雀非但不怎么在意,甚至还有些高兴。
他笑道:“他家里真的死人了?”
南天烛耸耸肩:“你还不信我的鼻子吗?这么多年邪祟也不是白被叫的。”
就连南天烛自己也没想到,如今的她竟能如此轻松地说起这些,就好像,自从找到了与她同行的人,她便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她了。
邪祟便邪祟,就算是世人都视她为异类,她背后也不是空无一人。
南天烛随口说道:“真没想到,潭州这地方竟是如此少见多怪,你穿得放浪些都有人说你不是好人,这么说,也难怪先前那富家公子爱做草鞋,会被人当作邪祟了……”
而她说完,两人刚走了两步,却是双双停下了脚步。
“等等……”
好似忽然想明白什么,孔雀脸上慢慢露出震惊之色:“邪祟!是啊,城里怀疑那些被剥了皮的人都是被邪祟顶替了,而他们之所以被怀疑,难道不就是因为……”
两人对视一眼,立刻朝客栈狂奔而去,也还好,昨日曹野倒下后,勾娘因不想让他这么急着查案,特意将所有东西都存在了孔雀和南天烛屋里,包括,那些关于死者出身的记录。
南天烛一通乱翻,果真,很快就发现先前被剥皮的几个死者,除了那个商贾出身的鞋匠,其他四人,分别是大龄未嫁的姑娘,嗜酒如命的人妇,好唱戏的屠夫,还有剃了头的酒肉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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