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秋意欲重,斜风细雨,更添几分凉意,男人带着斗笠,披着蓑衣,他低眸望着怀里熟睡的小人,眼里闪过万般柔情,裹紧了衣物,让秋日凉风无法侵扰她半分。
忽然他耳尖微动,神情一片肃杀,伸手拔出背后长剑,眼里闪过不耐。
几道黑影挡住他的去路,发出嘶哑难听的声音,“巩越,要么归顺风雨楼,要么死。”
第几波人了?他数不清。
剑客招式简单狠辣,一剑斩开雨幕,照应着他冰冷的眸光。
“少废话。”
他只想过平静的生活,为何这些人偏不让。
剑影闪烁,纷飞血花,一时间剑鸣声、刀光、剑影、风声雨声交织在一起。
没过多久,黑衣人眼珠凸起,重重倒在地上,死状凄惨。
雨打泥土的气息被浓郁的血腥气覆盖。
天下第一剑从来都不是一个名头。它是由无数血海尸山铸就的,可偏有人不知死活。
雾蒙蒙的天色一如巩越的心境,雨越下越大,眼见一时半会停不下了,而天色愈黑,巩越没有继续向前,他抱着怀里人躲在一个山洞。
雨水砸在山石间的声音清脆,安今被雨声吵醒,她揉了下眼睛,带着些鼻音,“越哥,我们到枫阳城了吗?”
“尚未,明日才到,雨势太大,暂且在这歇一晚。”
巩越把解下外衣,摊在地上,抱着少女靠着石壁坐下,他有些粗粝的大掌抬起她精致的小脸,用脸和她相贴,低声问:“冷吗?”
石壁是冰凉透着寒气,但男人身上却是温热的。
安今摇头,她现在也习惯了男人时不时的要感受一下她的体温。
“越哥,我不冷。”
“嗯。”
山洞不大,两人坐着的位置,还可以去欣赏洞外的雨景。
秋日遇雨无事也添三分伤感,可安今此刻的心情确实雀跃的。
既然不知道去哪,安今决定跟着她最喜欢的一本游记来走。
这本游记还在在绣楼时巩越带给她看,里面记录了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
他们要去的枫阳城种着大片的红枫,秋景之美举世闻名,游记称“不到枫阳,不识秋景”,故此每到秋日枫叶最红时,多有文人骚客到此题诗,如此一来,枫阳城的名气更盛了。
之前她被困在绣楼,看着平白的文字便心驰神往,没想到如今竟能亲自去体验,去游历山河。
他们离开京城,一路向西,并没有走官道,而是走的山间小路。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在野外过夜了,安今也慢慢适应了。
野外的雨景和她在绣楼时看的完全不同,她也曾听闻京中小姐会附庸风雅,廊下煮茶听雨。
安今笑着,苦中作乐,如今在野外山洞听雨,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她缓缓朝洞外伸手,在雨水滴落在她手上时,一张大掌攥着她的手腕强迫她收了回来。
男人的指尖拂过她的发丝,“乖,小心着凉。”
“越哥,我没那么脆弱。”安今不满的嘟嘴。
男人没有反驳也没有松开她的手,反而带着她往洞穴深处坐下。
安今的闲情雅致陡然消散,轻轻的在他胸口处锤了一下,以示不满。
天逐渐黑了,洞里有些干树枝和草垛,这个山洞许是猎人上山打猎歇脚的地方,如今倒也方便了他们。
夜晚的气温很低,巩越将树枝和草垛推在一起,拿出火折子将其点燃,火堆生起,照亮了整个洞穴。
巩越也将之前顺手的抓的野鸡放在火堆上烤,不一会肉香味便弥漫着山洞。
安今双手抱膝,看着烤鸡眼睛亮晶晶的,这几日他们为了赶路吃的都是干巴巴的干粮,很少吃这样新鲜的食物了。
她翘首以盼:“好了吗?”
“快了。”
安今乖乖坐着等待,眼见巩越抬手将一个鸡腿撕下,她连忙伸手去接,指尖刚触碰鸡腿手就被烫回来了。
她捂着指尖,秀眉微蹙,“好烫啊。”
男人眉梢间染上一抹笑意,捏着她的指尖给她吹了吹,随后也将吹凉的鸡腿放置了她唇边。
“现在可以了。”
安今也不敢再伸手了,现在也没有人在她面前耳提面命的叫她保持仪态,她直接就着他的手啃鸡腿。
巩越火候把控的很好,没有佐料,但原汁原味的肉香也足够吸引人,可安今每天像小袋鼠似的被巩越揣在怀里,身体消耗的很少,胃口也小。
还没几口,安今抬着眸子,软声软语,“我吃不下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体验?张兰河莫北后续完结全文免费完结无删减是作者小琛琛又一力作,不过来。照不过来挺好,太亮了。我一顿,停住了步子,你也讨厌光?张兰河没有注意也这个字,嗯了一声,便往前走了。督导例行对张兰河的病情进行了确认,张兰河有问必答,意识挺清晰的,但只要提到绑架案,张兰河的意识就像短暂飞走了,怎么都接不上那个问题。主任皱眉,又是一样的结果,两年了,他试了多次,什么都问不出,越是问不出的东西,越接近患者的心理症结。张兰河被送回去后,我们开始讨论她的治疗问题,主任提出增大药剂量,督导反对了,她的患病既往史不长,对药物耐受性不高,可以换药试试,剂量就不要加了。问到我时,我说还是得弄清楚那次绑架发生了什么。督导摇头,治疗精神病不需要都做心因性归因,研究心理太慢了。我解释道我知道,但张...
...
什么!穿越了?能看到人设?还能看到大纲?怕不是活在梦里?什么!还要战斗?目标是杀手之王?怕不是假酒喝多了?战斗什么的,这火传不了!作者什么的,给我见鬼去吧...
那个女生趴在初夏的身边,呼喊。一滴热泪滴在初夏的脸颊上。让她的眼眶也发酸起来。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人害怕她死。初夏父母没了,朋友几乎没有,男朋友在和他的侄女纵欲得忘乎所以。她活得挺悲催的。...
当末世大佬带着超粗金手指穿成七零准军嫂沈念霜在末世睡了死对头,睁眼竟穿成替假千金下乡的小可怜!重生女硬塞她婚约?反手撕碎婚书讹走五千块,连夜把假千金报名下乡!养父母要磋磨她?觉醒位面交易空间后不久,直接扛着异能冲进军区我要参军!所有人都等着看她守寡却见传说中早逝的未婚夫死而复生,肩扛将星将她护在身后。...
七千年后,人类早已走向了宇宙,并且成为宇宙三大势力之一。科技的进步一方面使人类基因得到了优化,人类力量,智力,反应力等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另一方面贴身护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