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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继祖好似被人狠狠揍了一顿,顿时蔫了半截,连笑容都装不出来了,哀求道:“刘副官,我在甘蓝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您好歹给我留点颜面,别人看到了会说我什么,会说我不知廉耻,把自己儿媳妇送去犒军!我求求您,您就跟司令说一下,等晚上我一定要她好好伺候……”
刘副官喝道:“这是司令的命令,你到底听不听,你要不听我就回去了,让司令亲自来跟你说,我可先告诉你,司令的脾气可没我好!”
金继祖慌了神:“是是是,我马上送她过去!”
刘副官笑了笑:“不用你送,司令派了车来接,等他玩高兴了就会送她回来。”
金继祖张口结舌,已把指甲掐进手心。
吉普车缓缓在甘蓝城的青石街上开过,现在正是热闹的时候,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嗑牙,孩子们大喊大叫地追着车子跑,有人发现了吉普车中的女子,惊呼出声:“金家的新媳妇!”
于是,人们开始议论纷纷,金继祖为了巴结驻军,竟然连自己的儿媳妇都能送出去,只可怜了那姑娘嫁的是个傻子,还要被他这样利用,真的是红颜薄命。
为姑娘叹了一阵,有个女人突然指着车里,“你没瞧见她脸瘦成这样,明明就是苦命像,是自己命不好,也怪不得别人。”“那倒也是……”众人纷纷表示赞同,开始评论她的眼睛嘴巴甚至身体。
从知道程司令要来接她起,叶芙蓉自始至终没开口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着刘副官上了车,默默地坐在后面看窗外的人们,又默默地随他进了官邸,走进一个铺满了猩红地毯的房间,默默地坐到沙发上,等待。
房间里摆着一个金色落地大钟,钟座是由红木制成,金色的分分秒秒互相追赶着,走得非常急迫,不时会有沉闷的敲击声传来,提醒她,那难堪的一刻,正逐渐来临。
天色渐渐暗了,窗外的树影摇晃着,如摧魂的鬼魅,被子的缎面在夜色中发出冰冷的光,一点点挤到她心里,把她冻得想要呼喊嘶嚎,这长长的人生,无奈而荒凉,哪里会有温暖的光亮。
听到外面的人声,她僵坐到麻木的身子有了些知觉,她有种逃遁的冲动,可这小小的人间,哪里才是她的藏身之所。门被人推开,啪的一声,整个房间亮堂起来,她猛地站起来,惊恐不安地看着进来的男子。
“怎么不开灯,黑蒙蒙地想吓唬谁!”程行云心情奇好的样子,径直走到她面前,托起她下巴凝视着她的眼睛,吃吃笑道:“咦,金家的生活果然不错,你变漂亮了!”
叶芙蓉想起那天的一幕,心底升起浓浓的悲伤,道貌岸然的男人何其多,怎么自己这么倒霉,一下子碰上两个,她瞥开脸去,不愿再与他有任何接触。
程行云笑了笑,走到床边躺下,冲她招招手:“过来!”
叶芙蓉羞愤交加,绞着双手迟迟没有挪动脚步,程行云在身边腾了个地方,朝那里拍了拍:“快点过来!”
叶芙蓉走近两步,跪到床边,低着头说:“程司令,您放过我吧,我已经有丈夫了!”
他扑哧一笑:“你说那个傻子,原来你喜欢给男人喂奶,等下也来喂喂我吧!”话音未落,他一把把她拽到床上,扣着她脖颈铺天盖地地吻下来。
当她瘫软在他怀里,突然,他想起什么,从衣柜里拿出一个藤制衣箱,打开放到她面前:“你瞧瞧喜不喜欢?”
她几乎惊叫出来,衣箱里有十来件旗袍,各种质地各种颜色都有,有一件是翠绿的薄绸,上面是暗缀的竹叶,显得特别清新素雅,一见她表情的松动,程行云满脸欢喜:“这些都是我刚叫人从省城买回来的,我想你穿起来肯定好看!”
她感慨莫名,母亲的笑脸突然浮现眼前,母亲生在水美荷香的苏州河畔,纤细美丽,无比温柔。上海是个时尚之都,女子皆爱极了旗袍,款式花色年年不同。母亲也不例外,每年都会添置一两身新的,兴起时还经常自己动手做,她小时候穿的小旗袍大多是母亲亲手做的。
父亲也喜欢看母女俩穿旗袍,总是托人大老远从上海带回来,还一直戏谑说他家有两个花朵般的女人,他瞧着欢喜,可捧得实在辛苦。
父母亲说,她是他们的掌上明珠。
她慢慢抬头,他正笑容热烈地看着她,似乎在等待夸奖的孩子。
她这才发现,他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剑眉斜飞入鬓,眸中墨色深沉,因着欢喜,闪烁着点点耀眼光芒。
她心中的冰冷渐渐融化,某个念头冒了出来,看来这个男人很在乎自己,跟着他总比到金家那个虎穴龙潭要强吧。她咬了咬下唇,把衣服放下,轻轻抚摸着他的胸膛:“司令,你要是喜欢我,干脆把我接出金家算了,我以后每天都可以跟你在一起……”
在她温柔的触摸下,程行云几乎缴械投降,他眼前浮现出两人言笑晏晏的场面,胸口涌起一阵温暖,那一刻,他心中百转千折,往事齐齐涌到眼前。他突然抱紧她,哈哈大笑:“女人真是贱,刚刚还在跟我说是有夫之妇,下一刻就要投入别人的怀抱,看来你的那个傻子丈夫并不能满足你啊!”
叶芙蓉浑身一震,沉默地离开他的怀抱,他一把揽过她的身体,冷笑着说:“我怎么会把你接到我身边来呢,你本来就是我钉到金继祖心里的一颗钉子,我要让他被所有人耻笑,让金家永世不得翻身!”
他的话语如利刀刺到她心上:“你想想看,金家的儿媳妇成了我的女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连窑姐都不如,那金继祖的老脸往哪里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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