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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荣辱之责在乎己(第1页)

(下午要坐长途车回家过年,第二章会到晚上12点才写得出来,大家也快回家了吧,一路平安)

……

秦国素来有异地调任的传统,县里的三名长吏,也就是县令、县丞、县右尉三人,都不得由本县人担任。

安陆县右尉杜弦便是关中秦人,他本人虽来安陆赴任,可家眷却留在了籍贯地。所以杜弦并没有购买宅院作为自己的居所,只住在县城官寺之后,专门提供给官吏的院落里。

院子不大,二进而已,陈设也不奢华,院子里仅有几名奴仆、侍妾伺候起居。原本有片楚国士大夫种下的清雅竹林,也被杜弦让人砍了,将院子一角腾出来,当做练武的空地——典型的秦国武吏思维。

这一日傍晚,杜弦前脚才让竖人送前来拜访的湖阳亭亭长黑夫离开,后脚就听一名从集市买粮归来仆役说起,外面正在传黑夫“慷慨好义”的事迹。

“竟有此事?方才并未听他说起啊……”

杜弦跪坐在案几后,身穿常服,诧异地说道。方才黑夫是来拜访感谢杜弦”知遇之恩“的,亭长是县尉直属下级,更别说黑夫是杜弦一手征召的,算是加入了右尉一系。

杜弦见黑夫刚刚上任就立下了功劳,还升爵为上造,也十分高兴,于是就留黑夫用飨,但席上当着他和陈百将的面,黑夫却丝毫没有提及散财之事。

陪坐的陈百将有些吃味地说道:“这黑夫也是,真不把钱当钱,四千余钱可不少,做什么不好,却用来替别人偿还赀甲。那人只是一个匿名投书的案犯,与他非亲非故,何必呢……”

对于黑夫飞的升爵,还时常被右尉夸赞,陈百将是有一丝妒忌的,此子的运气,也太好了一些,所以言语间有些阴阳怪气。

杜弦却对陈百将说道:“你觉得他这四千钱花得不值?”

陈百将听出右尉语气中的不满,有些不知所措,却听杜弦教训他道:“你啊,还是目光太短浅了,我且问你,对吾等为吏之人来说,最想得到的是什么?”

“莫不是军爵权位?还有源源不断的钱粮?”

陈百将小心地答,在秦国,爵位和财富是挂钩的,爵位越高,田宅越大、仆役越多,产出也越丰厚。

杜弦点了点头:“不错,我听闻,廷尉当年入秦时曾说过一句话,叫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大丈夫生于世上,岂能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但为吏所追求的,只是这两样?”

陈百将拱手道:“下吏愚钝,想不出其他来,还请右尉解惑。”

杜弦点着陈百将道:“还有名望!”

所谓功名,便是功业和名望,在世人看来,若是事业有成却籍籍无名无名,不足以标榜成功富贵。

正因如此,再过二十年,吼出“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那人,思念的不只是故乡风物,西楚之音,还有乡亲们的赞誉。

所以在杜弦看来,黑夫以四千钱就在县中得到了名声,被县人夸赞,实在是一笔很划得来的买卖。名望可遇不可求,可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它甚至能转化为实际的利益。

虽然秦国提拔官吏,看得是政绩,但名声也是能力的一部分。那篇《为吏之道》里总结为吏者的“五善”,其中一条就是“喜为善行”。一个秦吏若能多做善举,在当地风评极佳,很容易得到上司的注意,还有可能被推举提拔。

“这黑夫,日后前途不凡啊。”

杜弦捋着胡须,开始庆幸自己征召了此人,对杜弦而言,黑夫越是干练,越是受人称赞,就越是证明他这右尉的识人善任……

……

杜弦在夸赞黑夫之“善行义举”,家住县城南里闾右的左尉郧满,却在对黑夫的行径破口大骂。

郧满是昔日古郧国的后代,在楚国时是郧君若敖是氏手下的大夫,负责管理车苑。到了秦国统治时期,陨氏因积极合作,俨然成为当地第一大氏。

哪怕有分居令限制,他们家依旧极其富庶,高门大院,粉墙朱瓦,宅院中有亭台楼榭,楚人喜欢的苑池竹林,还养了数十名绿帻好衣的奴僮和美服薄裙的婢女。

装点奢华,摆满漆器的堂上膏灯通明,郧满正与自家的几个子侄议论今天在集市上生的事。

“这黑夫刚上任就闹出事端,藉此获取功劳,如今更被升为上造,运气实在是太好了!”郧满的一个侄儿愤愤不平地说道。

郧满也一脸不快,应道:“此人看似朴实,实则狡诈。所谓的义举,也是假惺惺的,汝等可听说过齐国孟尝君焚券市义的故事?以老夫看来,这黑夫,绝对也是个钓名之人!”

虽然因为之前两次事件,郧氏对黑夫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如今,那黑夫傍上了县右尉的大船,又在县中得了名望,郧满要收拾他,却又难了几分。

“父亲,且让那竖子再得意一些时日。”

郧满的儿子建议道:“待一年半载后,杜弦调走,这安陆县尉官署,依然是父亲说了算!到时候再收拾那黑夫不迟!”

……

狱掾喜一家也住县城南里闾右,但宅院却朴素得不似官吏人家。一个三进小院落,院中有树、有菜畦,房屋略显陈旧,但很干净,屋内收拾得十分整齐,也没有多余的隶臣妾,仅有一个老仆役在庖厨伺候。

喜有两子,长子获生于秦王政十一年十一月,已经1o岁了。次子恢生于秦王政十八年,现在才2岁半,还是个牙牙学语的小孩。

每天结束办公回家,喜都会与妻、子一家四口坐在案几前,吃完今日的飨食,食物清淡,话也不多,但妻贤子孝,家庭也算温馨和睦。

喜是个不太有趣的人,没有更多的娱乐活动,十多年来,他用完饭食后都要雷打不动地坐在案几前,将每日工作的案件爰书抄录下来。

这个习惯源于他刚刚做吏时,目睹了一次因狱吏不精通律令,屈打成招而导致的冤假错案。

那一次,一个无辜的士伍被认为是盗牛者,被罚为黥面城旦,最后在上诉到郡上后,这场冤案才得以昭雪。虽然秦国官府主动帮那士伍买回了他被罚为隶臣妾的妻女,但她们早已受尽苦楚,秦国的社会对一个黥面之人绝不宽容,这一家人只能在隐官中度过余生。

所以目睹了这一切的喜,一直告诫自己,要牢记每一条律令,谨慎对待每一场判决,自己手中,决不允许出现冤屈。

在他抄录律条时,他那个做学室夫子的弟弟敢经常笑着说,兄长你抄这些有什么用?每日忙于案牍就够辛苦的了,难道还想把它们抄下来带进坟墓里去不成?

对此,喜也只是笑笑不说话,习惯形成自然。他总觉得,自己有义务记录每日生在南郡的种种案件,这一方小天地的百态,善恶,都浓缩在监案件卷宗里。这相当于是法家法吏的“日三省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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