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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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拥护点啥?

因为不好打!

即便赵鸣枪法很好,撅把子也算还行,可他真没啥把握在夜里打中一头机警的猞猁。

而且,赵鸣还担心,真把猞猁弄急眼了,哥仨再有个啥闪失。

猞猁是打不过熊瞎子,因为人家根本就不会正面硬刚,可这玩意危险性丝毫不差!

举个不算恰当的例子,后世遍布大街小巷的流浪猫,但凡超过十斤,陌生人有几个敢上手撸的?

就算是家养的猫,十多斤重的暴躁起来,你就是按住了,也不少挨挠。

东北老林子里的猞猁,体型比旁的地方大,成年能长到六十多斤!

六十多斤的猞猁啥概念?

比好多猎狗都重!

同等体重,犬科一般是打不过猫科的。

成年猞猁要敏捷有敏捷,要力量有力量,难缠的紧。

好猎犬扔林子里,遇到这玩意,也就是一盘菜!

这大猫太灵活,还会爬树,玩就把猎犬玩死了。

撅把子是单发,装弹还麻烦,一枪打不中,哥仨的小命就没了保证。

赵鸣可不认为自己哥仨的反应速度,能赶得上猞猁,尤其是在只有一堆篝火照亮的夜里。

不能追,不能找,只能守着篝火,等着那只大猫主动出现偷熊肉。

要是运气好,一枪打中,这才是真正的天胡开局!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一晚上,那头猞猁又来了两次。

赵鸣看见就放枪,一枪也没打中。

猞猁太过灵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天太冷,赵鸣不敢把手指头一直扣在撅把子上,回头得做个适合开枪的保暖手套。

直到天亮,那头猞猁才消失在山林里,拖走了一大块熊肉。

唐大虎气的直骂娘。

老子们拼了命猎的熊瞎子,那臭猫凭啥吃现成的?

刘晓华也嘟嘟囔囔,非说卖了熊皮、熊掌得淘换几把好枪。

哥仨要是人手一把56半,那猞猁还能全身而退?

赵鸣哄孩子一样,说咱记下这地方了,回头换了枪,再来找那头猞猁讨它那身好皮毛!

这货纯属忽悠人。

猫科动物虽然领地意识也很强,但贼拉冷的天,为了口吃食,谁知道那头猞猁会跑到哪去?

下次再来找,多半连根毛都见不到。

哥仨不敢耽误太久,又烤了点熊肉,吃饱喝足拉着爬犁就朝家赶。

零下二三十度的老林子,即便钻雪窝子铺熊皮,也是遭罪。

走快点,今晚就能睡在家里暖乎乎的火炕上。

下午五点,哥仨终于拉着爬犁走到了牙洼子村村口。

唐大虎和刘晓华各自整了一背篓熊肉,乐呵呵的呲着大牙笑。

熊胆要给赵成志治病,剩下的熊掌熊皮熊肉得拿去换钱换枪,哥仨回头分账。

“鸣子,我和小华有这老多熊肉就够了。”

唐大虎觉得背篓里那几十斤熊肉足够过个肥年了,分钱啥的不应该,要是能弄来枪,倒是必须给他留一根。

刘晓华也是这个态度:“鸣子,能猎熊全凭你的本事,俺们俩就是跟着出把子力气,真不能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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