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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黎风闲凑整算是半个同行,尤其忌酸忌辣,这种狂野不羁的饮食方式让他乍舌,挑起半边眉问,“他……演出的时候也不戒口吗?”
叶筝自问只会在咸鱼时期馋一两勺辣椒酱,常吃肯定会挨小羊训,更别提小羊在这方面的戒备性,瓶盖歪了半分都能看出来,他敢开罐小羊就敢藏,狠起来甚至给他一锅端了。
“以前要上台的时候会戒,但风闲有两年没唱了。”阿姨怅惘地摇头,沥干菜上的水份,冷不丁转向叶筝,问他:“你们那电影啥时候开始拍?”
叶筝身形微僵,似乎还沉浸阿姨的上一句话里,然而他站得挺直,阿姨没觉察出来。
“差不多十月份。”叶筝说。
阿姨似懂非懂,“十月好啊,天气都凉爽点。”
之后又聊了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话,阿姨拿出菜板,嚓嚓切着青瓜,她刀功精湛,片出来的丝儿跟网上卖的护手神器不相上下。
叶筝心中一动,顿时生出一个想法,“阿姨,您能教我做菜吗?”
“嗯?”她笑了笑,手上动作不停,接着切完剩下那半段,“怎么突然想学这个?”
叶筝抓了抓头发,“因为有两场厨房戏要拍,主角又是个特别会做菜的,得学两招傍身。总不能让导演现场教我怎么切肉和面……”
说到这,叶筝不得不感谢姚知渝,还好写了两道有手就能做的菜。
阿姨:“好呀。其实做菜嘛,做熟手了一点儿都不难。”
叶筝用手机录音,一边打字记笔记,把阿姨讲的大概顺序写了下来。
“拿刀的时候手臂不要夹紧,放开一点,肉是会滑的,所以一定要按紧,然后慢慢往前推。”阿姨把切好的肉丝往碗里堆,她擦了擦手,想去拿酱油,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哎!我这脑筋是越来越不好使了,又忘了买酱油。”
现在时间还早,叶筝洗了把手,“我去买吧。”
阿姨自然是拉不住他,刀刚放下,人就一溜烟儿地跑没影了。
叶筝从架子里抽出把伞来,一开门,面前站了个白发过半的男人。他手抬空中,大概是想按门铃。
男人脸颊抽了抽,跟叶筝异口同声道:
“叶筝?”
“……吴老板?”
隐秘
“吴先生。”叶筝眨着眼更正了称呼。
“老板”虽不是贬义词,可用来打招呼总归欠妥,吴先秋是锦禾的老板,但锦禾跟他叶筝又没什么关系,由他嘴里叫出来像在套交情。
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跟吴先秋见面,前两次有罗安牵线搭桥,倒没有冷场。罗安这人优点有限,口才是他为数不多上得了台面的活儿,哪怕叶筝明确拒绝锦禾的好意,他也能体面地收尾,不会让两个人难为情,大家还能有说有笑碰个杯。
只是现在不一样,他跟吴先秋互相僵持着,叶筝搜刮半天也没能刮出一句下文,反是想起了段燃那句话——
“有人说他是吴先秋的私生子,吴先秋没否认。”
叶筝是没想通吴先秋为什么打算签他到锦禾,他的优势在于会写歌,不过锦禾不缺创作型歌手,多一个不多,更枉论他负面新闻缠身。叶筝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锦禾想搞慈善,渡他于水火之中,也不至于海角天涯追到来闲庭。
所以吴先秋是来找黎风闲的。
叶筝目光定在吴先秋槁黄的脸庞上,整个人病秧秧的,胡子也没修,嘴巴周围黑了一圈,连身上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半新不旧的——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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