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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速度远逊于吸血鬼,当黎信步赶到的时候,看到的是浑身是血的奥黛正在与瑞萨缠斗,他立刻拔出腿部枪套里的银色手枪。
极具压迫感的浓黑断眉压了下来,漆黑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痛心的冷光。全队仅此一枚的圣银子弹,像利箭一样穿破空气,向瑞萨面门直直飞去。
砰——
奥黛甚至能够看清楚它飞行的弹道,以及听见身前的懦夫在心底绝望的悲鸣。
还有一秒。
奥黛弯了弯唇,大发慈悲地松开手,解除了对瑞萨的钳制。她那细长的带有尖甲的手指,往他背後轻轻一顶,放任他用额心撞上了那颗子弹。
萦绕在耳畔的声音终于停歇,真实的世界惨淡得可怕。第一缕阳光穿射而来的时候,两只吸血鬼同时倒在了玫瑰花瓣的血泊中。
·
说来可笑,奥黛觉得自己这只吸血鬼此刻可能上了天堂。
因为,她好像看见薄莎了。
薄莎和她一样,头戴黑色面纱帽,穿着一身黑裙,手捧一束白玫瑰。并肩走过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两人来到了一个崭新的墓碑前。
她们的好朋友刚刚在此长眠。
娴熟地白玫瑰地放在墓碑前,然後在这站了一会儿,什麽话都没有说,安静地离开了。
已经在这里停留了很久,镇上已经有了“那对不老姐妹”的传闻。不出意外的话,她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换一个新的地方生活了。
这麽多年,她们一直在和无数朋友说再见,然後漂泊去另外的城市,认识新的朋友,说再见,继续漂泊。
这麽多年都是这麽过来的,可现在,两人由衷地厌烦。
“真的要走吗?我挺喜欢这里,这里的紫罗兰是最美的。”薄莎坐在墓园的长椅上,拉低了帽檐,把自己的脸挡得严严实实。
奥黛坐在了她的身边:“你要是不想再搬家了,我们就回永夜岛。那里都是吸血鬼,比人类社会简单很多。”
“不要。”帽子里传来了一声闷闷的拒绝,薄莎把脑袋靠在了奥黛的肩头,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那我们明天去霭国,我让血仆在那新买了一座庄园,里面种满你喜欢的紫罗兰,好不好?”
薄莎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良久,她摘下帽子,偏头说:“奥黛,我累了。”
缓缓地擡起了手,掌心对着月亮,慢慢拢成了拳,抵住了自己不会跳动的左胸膛:“我是说,这里。”
“我挺喜欢人类的——和他们生活,要比和永夜岛的那些老东西有意思多了。可是他们的寿命太短暂了,短暂地来过一下,我却要用漫长的馀生怀念铭记,这样……很痛。”
有时候,漫长的寿命或许不是造物主的仁慈,而是惩罚。
看着你身边的人从青春年岁逐渐走向衰老与死亡,你却无能为力。他们对你说的最後一句话是“再见了我的朋友”,可你很清楚,你们永远不会再见到了。
死亡埋葬了他们的身体,好像同时也埋葬了一部分属于你的,灵魂。
奥黛低下了头,长长的睫毛投下一排寂寞的阴影。她依偎着薄莎,而薄莎也依靠着她,很长时间两人都精疲力尽,没有力气再说话。
直到薄莎牵起了奥黛的手,问她:“或许,你想过去死吗?”
长睫翕动,奥黛如实开口:“想过。在父亲自杀以後,在母亲自杀以後,在过去,在现在,在无时无刻,我一直都想死。”
她牵紧了薄莎的手,偏头看着对方:“可是我走了以後,你该怎麽办呢?”
“那我也去死好了。”薄莎把纱帽重新戴到了头上,微微一笑:“不过,我想死于所爱。你说,父亲长眠的时候是幸福的吗?”
奥黛一顿,眼前浮现出父亲瘦削消沉的身影。他总爱坐在花园的躺椅上,就那麽轻轻地晃啊晃,淡淡地瞥向天空,像是在等待什麽降临,目光空澈而又哀伤。
“我不知道,”奥黛摇了摇头:“或许他只是觉得解脱吧。”
“那麽解脱就是幸福。”薄莎说。
奥黛神色复杂地看了薄莎一眼,很想告诉她吸血鬼就是些见不得光的肮脏生物,何谈幸福?可是望着妹妹笃定的希冀目光,她却没再出言反驳。
幸福——听起来就是很美好的词汇,如果真的有的话。
薄莎的眼睛轻轻眨动,薄唇轻微扬起,像是带着什麽志在必得的微笑。
奥黛留恋地看着她的幻影,却舍不得戳破。
这样的笑容,实在是,久违了。
一瞬间,笑容定格,光影虚化,坟墓坍塌,面前的人和景都碎裂斑驳成了无数碎块,铺成她脚底的路,身後通往过去,身前通往未来。
黑沉沉的天幕下,她不知自己究竟该去往何方。
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听起来都一样绝望。
直到听见一声呼喊,地上的碎块像蝴蝶一样纷飞飘远。
顺着那声音的方向,世界一点点恢复了色彩。走近了,她听见原来是在叫她的名字。
“奥黛——”
是很坚定的声音,带着一点低哑的砂砾质感。
再睁开眼时,她对上了一双圆润的乌黑眼睛。
漂亮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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