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钦没听下去,思维就像潮水,一旦发散就收不回来。他明面上是这帮人当中年纪最大的,其实也不过18虚岁,身份证上的生日被叶锦祥提前一年,为的是让他提前上小学,省得整天在家调皮捣蛋,无事生非。
这番良苦用心叶钦从前不懂,这会儿却是不想懂也被迫懂了——婚生子比私生子年纪小,传出去像什麽话?
波尔多酒杯拍在桌子上,杯脚咔嚓一声断裂。
叶钦从小娇生惯养,什麽样的好东西没见过?他不懂酒,也不稀罕品酒,面对周封和孙怡然的大呼小叫,一点都不觉得心疼。
晚上不到十点,先送有门禁的孙怡然回家,接着刘扬帆提议去赵跃家里打游戏,叶钦刚发了顿疯,心情暂且平静,手握方向盘,冷眼目视前方,车子在路上开得平稳顺当。
刘扬帆和赵跃在国际高中念书,家都住在城东,经过玉林路附近,远远看见一家24小时便利店,後座的周封拍驾驶座椅背:“阿钦停一下,咱们买点吃的,通宵打游戏最容易饿了。”
叶钦依言把车停在路边,三个醉鬼把车里弄得乌烟瘴气,他也下车跟他们一起进便利店,准备买点甜食换换心情,顺便呼吸新鲜空气。
他所有的爽快干脆都是给别人看的,实际上暗自踌躇了整整一个星期,还心怀侥幸地想着,首都这麽大,在他完全准备好之前,没道理让他随便碰上一个在小小的六中里都碰不到的人。
然而在这天的午夜十一点,叶钦意料之外丶又情理之中地和程非池正式打了个照面。
先认出人的是周封,他抱着几瓶啤酒,探头问收银台方向:“请问哪里有购物篮?”
还没等到收银员回答,他就“操”了一声,回到货架後面,压低声音凶狠骂道:“冤家路窄。”
叶钦在靠近收银台的货架前看糕饼甜食,便利店食品种类少,更没有他平时吃惯的国外品牌,挑挑拣拣半天,只拿了一包看上去还凑合的果酱软糖。
周封平时就聒噪,他懒得理会,等到周封跑到他跟前来让他回头看,他才注意到收银员是何许人。
“正想收拾他,他就自个儿撞枪口上来了。”周封有些急躁,还有点兴奋,“这是上天的安排,可怨不得我。”
几个人当中属赵跃心思最为活络,初中时就带着一帮中二少年在违反校纪校规的边缘来回试探,能全须全尾活到今天都是个奇迹。他听说眼前这个人就是周封的情敌,把孙怡然弄得五迷三道不说,还不承认是她的男朋友,于是本着哥们儿义气,当即眼珠一转,计从心起。
叶钦没怎麽细听他们所谓的“部署”,心里说着不在意,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隔着几个货架的收银台那边集中。
近距离看,程非池比他想象的还要高,头顶几乎碰到货架的最顶层,拿东西都不需要踮脚或者擡高胳膊的从容高度。除了身材,相貌也不像许多同龄人在这个青黄不接的年纪里长得五官模糊,既有大人的影子又脱不开小孩的稚气,程非池的脸部轮廓立体,眉骨和鼻梁制造出的阴影深邃流畅,加上线条分明的薄唇,看着确实是会让孙怡然心动的类型。
晚上这一带人烟稀少,他背脊挺直如松,只有脖子微微弯曲,视线也垂直往下,聚精会神地看着什麽,完全没被这边的喧闹影响。叶钦看到他搁在柜台上的手动了一下,一页纸翻过去,才知道收银机後面放着一本书。
晚自习睡觉,打工的时候学习,学霸果然最擅长利用时间。
叶钦这边观察完毕,那边三个人正好讨论结束。赵跃打头阵,晃荡到收银台侧後方,躬身看柜台里摆的香烟,周封和刘扬帆从正面进攻,两人一个敲柜台,一个开口发问:“这儿有黄鹤楼吗?”
程非池将视线从书本上移开,落在面前的两人身上,角色转换极快,礼貌道:“不好意思,没有。”
“那苏烟呢,铂金或者沉香?”刘扬帆的父亲是个老烟枪,他从小耳濡目染,市面上能买到的高价烟信口拈来。
程非池:“也没有。”
他的声音沉着冷静,质感也是冷的,如同敲击某种金属産生的低频振动,公事公办的话硬生生被他说出一种理所当然的底气。叶钦站在人群後看他,恍惚中生出一些奇怪的念头,觉得这样的人根本不该待在这里。
周封的手指又扣了扣柜台的玻璃板,皱眉问道:“那你们这儿有什麽?”
旁人兴许看不出什麽,可叶钦跟他们一块儿长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足有三百天腻在一块,周封眨一下眼睛,他就知道这厮心里虚,馀光往柜台里一瞟,果然看见赵跃挪了下位置,手腕一擡,让什麽东西悄悄滑进程非池的运动裤口袋。
後者丝毫没有察觉,目光迅速扫过柜面,回答道:“有软中华,六十八一包。”
便利店小小一间,这已经是最贵的零售香烟。
赵跃事已办成,拍拍屁股站直身体,从柜台里侧绕了出来,双手插兜,显出不耐烦的样子:“就软中华吧,来两包。”
结账收钱,一行四人离开超市,不到五分钟,又浩浩荡荡折返回来。
分头搜寻一圈无果,周封率先跑去问站在收银台後的人:“喂,看见我兄弟的手表了吗?”
作者有话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时值三月,春暖花开,清风吹过树梢与小草,温煦地唤醒这片大地,一场细雨迷蒙后,点点杏花俏立枝头,桃桃粉色的温柔,包裹住每一个渴慕美好的人,我坐在窗前看着书,半开的窗户透过微微徐风抚摸着我的脸庞,温暖的阳光照印在书本上。当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妈妈轻轻的推门进来,温柔的说道天气这么好出去走走,也别天天窝在家里...
八零+炮灰女配重生,嫁给了男主的养父十几年前沈庭下乡,在乡下认识一个小女娃,喜欢的不得了。非拉着人家父母,戏说自己以后结婚生儿子了,就跟他们家定娃娃亲。让他们家小女娃给自己当儿媳妇儿!可没想到十几年后,他的养子因为不乐意这桩娃娃亲,竟然设计让他自己跟那长大成人的小女娃,林微染,领了证。在那小女娃拿着结婚证找到家里后,沈庭看着这已经长大成人的姑娘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还能怎么办?他一个老男人,宠呗。可他却觉得,这小女娃似乎有心事,有秘密,还不告诉他。上一世,林微染娃娃亲对象嫌弃是个她乡下人,悔婚并设计林微染跟他的养父领了证。林微染一气之下,回了乡下可自此之后却接连遭遇错失高考,被人撞残了腿,父母去世。最终在拾荒的时候,被一群流浪汉给打死。临死的时候,林微染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所谓的男主一手造成的。重来一世,林微染果断嫁了男主那个当厂长的养父,成了男主的妈。看着在自己的手底下,战战兢兢地生活的男女主,林微染冷笑说怕了吗,这才刚刚开始。却不知道,那个大自己一轮儿多的厂长丈夫,早就把她做的一切看在眼里。利用完就想离婚?你跑的掉吗?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厂长心慌了...
前男友出轨,苏曼大着胆子攀上了A市出了名心狠手辣的霍景川在霍景川眼里苏曼只是腰细身软的金丝雀只要他还是霍家家主,她就一辈子都不可能脱离他的掌控后来苏曼厌倦了这毫无名分的爱恋,车祸假死脱身可她不知道,A市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霍景川彻底疯了直到那天,苏曼大方自信的站在大荧幕前,谈笑风声,摇曳多姿霍景川发了疯般将女人堵在了墙...
我有一家客栈,不接阳人,只送阴鬼。阴尸过道,百鬼夜行...
他的热气吹在的肌肤上。真的有。他皱起了本来平坦的眉头,喃喃自语。白司言的目光难以从她的大腿上移开。...
一睁眼,沈妩面前出现一个长在心坎上的男人,意识到自己穿书了,下一秒,听到熟悉的声音,反应过来不仅自己穿了,她闺蜜也穿了,她和闺蜜成妯娌了她俩穿进了妒忌她们的人写的一本小说中,书里,她是大奇葩,闺蜜是小奇葩,她不讲理,闺蜜不讲武德,被婆婆折磨,离婚,最后双双失足下海,而女主,她有光彩的人生,是大学生,是下乡知青,...